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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力体制改革路径分析预测

2015-02-17 08:36来源:砥砺网作者:协鑫电力张超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输配电价直购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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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要实现电力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的分离

《决定》指出,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决定》要求,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决定》要求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实现电力垄断业务与竞争业务的分离是电改最为基础性的工作,但是电价改革、市场规则建设、监管会计制度建设必须与电网垄断业务与发电和售电业务相适应,同时电网的收入必须与准许收入相一致。为了提高垄断业务效率、公平度和透明度,促进企业精细化管理,还应该对电网不相容或差别较大的垄断业务进行分离或实体性分开(输电业务与配电业务、调度、交易业务与电网业务)并适度划小实体规模(电网拆分)。

五、要积极深化电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

《决定》指出,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大力吸纳社会资本,加大电力企业产权多元化力度,提高电力企业活力和电力企业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国有资本(包括中央和地方)适度控制电网企业、适度控制核电企业、适度参股大型电力企业,取消电力企业行政待遇,实现经营者选择市场化。完善电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电力企业国有资本运营制度,完善电力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约束,提高电力企业对市场敏感度。

第二节 新电力体制改革措施预测

一、《电力法》修改时机已成熟

现行《电力法》是1995年12月通过的,这正是电改的前夜,政企分开的方向已经确立,《电力法》的出台正是这一时期的重要成绩,被誉为电力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电力法》在垄断行业中率先确定了电力工业管理体制必须实行政企分开的改革,并确立了鼓励投资办电,支持和保护投资者收益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中外投资者办电的积极性,为培育新的电力市场主体、实行厂网分开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力地促进了电力工业的发展,促使电力发展的体制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2001年,国家电力公司召开了一次法治工作会议,会上形成了修改《电力法》的意见稿。意见稿的目的之一自然是能够获得《电力法》更多的法律保护,试图用法律来固定利益格局,这是当时大部分电力企业的普遍愿望。

2003年以来,国务院法制办、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等部门都对修改《电力法》进行过讨论研究,并形成了修改意见稿。因为相关部门之间的掣肘,修改草案只是停留在部门办公会上,在部门流转中没有了下文。

2013年全国两会,电力行业的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要将《电力法》修订列入近年国家立法计划,尽快启动修订工作,对与当前行业形势明显不符的条文予以修正。

纵观历年来《电力法》修订虽经多方研究,却始终无法得以实施,一方面电改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一旦《电力法》出台,很多东西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各利益相关方在修改意见上自然难以形成统一的意见;另一方面,《电力法》修订主体不断变化也是进展缓慢的重要原因,从最早的电力部,到之后国家电力公司,再到电监会,最后是能源局,由于不停地变换主体,很难有一个统一的修订思路,也导致进展一直不理想。

表面看来是修改《电力法》,其实质仍是电改问题。电改方向不明朗,《电力法》也不可能确定下来。随着2013年以来新电改条件、思路逐渐成熟,《电力法》已经成为电改的阻滞因素,《电力法》修订虽受各方博弈影响,但电改必将倒逼《电力法》修订提速。

总体上,修订后的《电力法》会在现有《电力法》的基础上,调整、补充和增加一些内容,可能在某些方面有所突破、有所创新。主要包括:电力规划与建设,电力投资与融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电力监管体系建设;电价与电价机制,鼓励、支持可再生能源、洁净能源、新能源发展;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注重开发和节约并重,经济、社会、环境、资源相互协调,有关产业协调配套,相互适应,可持续发展;规范普遍服务,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等内容。

《电力法》的修订并不需要等到电力行业的所有问题都研究清楚并在《电力法》中进行明确规定,《电力法》作为电力行业的基本法律对许多细节问题仅需作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细节可以授权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制定。《电力法》中应确定的是这部法律的基本目标、基本原则和基本理论,形成《电力法》的基本体系,运用《电力法》的逻辑体系指导未来电力行业的市场化发展。

原标题:新电改系列之三:新电力体制改革路径分析预测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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