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电力新闻火电火电动态政策正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印发(全文)

2015-03-17 08:3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审批火电站投资项目目录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四、 原材料

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兵团行业管理部门报兵团核准。

石化:新建乙烯项目由兵团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报兵团核准。

化工:新建对二甲苯(PX)项目、新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项目由兵团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报兵团核准。

稀土深加工和黄金采选矿项目:由兵团行业管理部门报兵团核准。

五、 高新技术

民用航空航天:6吨/9座以下通用飞机和3吨以下直升机制造项目由兵团核准。

六、 城建

城市(镇)供热、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管道天然气、垃圾处理、道路和绿化项目:由师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七、 社会事业

主题公园:中小型项目由兵团核准。

旅游:兵团辖区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项目,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区内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由兵团投资主管部门商行业管理部门报兵团核准。

其他社会事业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八、 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限制类中的房地产项目和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亿美元的其他限制类项目,由兵团投资主管部门报兵团核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中方控股(含相对控股)要求的总投资(含增资)小于10亿美元的鼓励类项目,由师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九、 境外投资

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兵团境外投资3亿美元以下项目,由兵团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2015年2月25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项目审批查看更多>火电站查看更多>投资项目目录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