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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西小水电为何停滞?

2015-04-15 08:49来源:中国能源报作者:傅玥雯关键词:小水电水电发展四川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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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小水电曾经为农村电气化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着辉煌的历史。四川省上世纪60年代实行的国家、地方投资和社队投劳的‘三三制’办电,按股分红,是全国‘以电养电’政策的来源,也是股份制办电的开始。从2004年起到2011年,中央1号文件都将农村水电、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列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可再生清洁能源工程,要求加大投入推进发展。”小水电专家李其道对记者说,“在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继续提出,小水电与风、光一致,是解决无电人口问题的供电方式,应与电网联网调剂余缺。水电要绿色和谐开发,推进流域梯级综合开发,重视水电消纳市场研究,促进大中小水电与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

“小水电存在规划和管理滞后、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等问题。福建省前不久在生态县长汀试点实施了东坑和江坊两座小水电站退出工作。‘十三五’期间,福建拟规划完成1000座小水电退出工作,改善约200条河流的水生态。”相关人士对记者说,“在电网覆盖不到的地方,风、光、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要因地制宜实现绿色发展。”

“四川近十几年来水电发展很快。从2003年底的水电装机1097万千瓦,增长到2014年底的6170万千瓦。根据四川省能源‘十二五’规划,预计电力负荷增长12.6%,电源增长比例略大于电力负荷。而四川省实际投产装机为年均增长20%,用电量年增长率却不到5%。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四川省应该控制水电发展。”上述四川省相关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以甘孜州为例,地方政府虽有发展小水电的经济驱动,但存在前期核准管理不规范、越权审批、监管不严等小水电无序建设发展问题,出现有的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有的项目在设计运行中未充分考虑和保障生态用水,造成下游地区河段减水、脱水甚至河床干涸;有的项目环保投资跟不上等,造成了一些当然,根据川办发2014(99)号文,有些小水电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解决,我们起草了相关解决办法,如重新论证工程是否安全、补办省环保厅要求的环评手续、根据电压等级接入等补办上网申请手续等。然而,即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规程序,不合乎规范的小水电项目,谁核准谁解决。”

原标题:川西小水电为何停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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