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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电改时机对电企不利

2015-07-20 14:25来源:能源网作者:贾科华关键词:售电侧改革售电公司电力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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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集团企法部主任陈宗法

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框架,9号文的发布意味着售电侧的放开。发电企业更被认为是首先介入售电的适合人选。但迄今鲜见发电企业在售电方面的实质性举动。发电企业为何按兵不动,又有哪些顾虑?带着这些问题,《中国能源报》记者日前专访了中国能源研究会理事、中国华电集团企法部主任陈宗法。

配套政策还不明朗

中国能源报:新电改方案9号文发布后,社会资本纷纷成立售电公司,据不完全统计有近20家,但作为电力行业巨头的五大发电集团却鲜有这方面的消息传出,原因何在?

陈宗法:新电改核心文件9号文发布后,立即引起业内外广泛关注,普遍认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售电业务”是本次电改的最大亮点。相较于社会资本的踊跃,五大发电集团之所以“稳得住”,除了不愿意充当“出头鸟”外,主要还是因为相关法律有障碍。虽然《电力法》在今年4月份进行了“先照后证”的修改,但仍保留了“一个地区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的条款,这与售电侧放开精神相悖。

同时,9号文基本上属于框架性、原则性文件,可操作性不够,需要制定多个配套文件予以明确、落实,其中,关于售电侧改革的配套政策至今还不明朗,例如《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暂行办法》《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仍在拟定、讨论之中,所以,组建售电公司缺少政策依据。尽管如此,五大集团还是结合实际,围绕售电公司组建做了大量研究、筹备、规划、用户资源储备等工作,华能已在内蒙古有所突破。

原标题:电改时机对电企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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