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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建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区 发布市级用电安全规范

2015-07-29 11:12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关键词:电力需求侧管理用电安全规范用电管理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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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5人员保障

电力用户应按照电力安全异常监测和预警的工作要求,建立24小时联络和响应机制,并明确责任人和联络人。责任人和联络人应定期参加电力安全管理专业培训。

5.4安全工器具、防护用品及标识

电力用户应配备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定期检测,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色和防护措施。变(配)电所应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器材。

5.5现场作业

现场作业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执行工作票、电气设备操作票制度和操作规程。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作业,应遵守有关安全规定。作业人员应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6隐患排查和治理

5.6.1隐患排查

电力用户应开展用电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对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

5.6.2隐患治理

电力用户应对用电安全事故隐患制定治理方案,及时进行治理,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

6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

6.1绩效评定

电力用户应对本单位用电安全标准化工作进行绩效评定,每年不少于1次。电力用户发生用电事故后,应重新进行绩效评定。

6.2持续改进

电力用户应根据绩效评定结果,持续改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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