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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2013-2014年度全国电力企业价格情况监管通报

2015-09-02 16:22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企业燃煤机组风电机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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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含税,下同)

随销售电价征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2013年、2014年全国平均水平为35.05元/千千瓦时、38.96元/千千瓦时(电网企业省内售电量口径平均值,下同),2014年同比增长11.17%。

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主要有5种,即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农网还贷资金、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从各省(区、市)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平均水平看,重庆最高,2013年、2014年分别为60.08元/千千瓦时、65.76元/千千瓦时;新疆最低,2013年、2014年分别为7.94元/千千瓦时、9.14元/千千瓦时。详见附表6。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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