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至今7年的时间过去了,不仅《能源法(送审稿)》遭遇了搁浅,而且能源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缺项——《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核能)法》,虽然也在不同程度启动了研究工作,但起草完成尚需时日。《电力法》和《煤炭法》的修改已经几易其稿,但是存疑和博弈处不少至为关键,短期内进入立法程序尚无征兆。
深化体制改革、建设法治中国,亟需加快能源立法的步伐,以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在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4个“能源革命”和国际合作的要求,推进现代能源市场的完善与能源工业体系的形成和健康发展,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能源质和量的需求。
能源立法回顾
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能源立法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也就是市场经济确立以后,加快了立法的进程。90年代以来,我国的能源法规经过反复论证和漫长的起草审议过程,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基本确立的条件下,以《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法》等单行法为核心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形成,朝着构建我国能源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框架迈出了坚实步伐。
《可再生能源法》是立法速度最快的一部法律。2004年起草,2005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公布,2006年1月实施。由于亲身参与了可再生能源法的部分研究和起草工作,得到的体会,这个法一是由立法机构的专门委员会主导起草,不涉及强势部门间的利益关系;二是市场主体和法律实施主体多为中小企业,法律关系的调整基本是政府与企业的管理关系和国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政策取向,法律关系相对比较不那么复杂;三是国外有很成熟的市场运作的经验和制度安排,可供我们立法论证借鉴,甚至可以照搬照用。可再生能源法立法原则不仅体现了能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还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在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机制和制度创新上取得了突破,标志着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我国能源立法步入了新的阶段。
2007年10月,全国人大公布了经过修订的《节能法》,不仅扩大了节能法的调整范围,在规范了对节能主体的管理的同时,重要的是引进了市场机制,把政府的激励政策、对节能市场的培育与政府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制。
目前我国的能源立法工作中,最大的不完善,作为完整能源法律规范体系来考量,其主干体系不完整,重要的法律法规缺位。一是缺少能源基本性法律,导致综合性的能源法律规范缺位;二是重要的行业性专业法《石油天然气法》《原子能(核能)法》没有制定;三是既然没有主干法律,就必然缺少对应的配套法规和行政规章。当然,没有法并不是无章可循,我们还是有一些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政策性文件(即红头文件),由于不需要严格论证出台快,而且能源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及时修改,因此针对性和时效性比较强。但是它们并不具有法的权威性和严谨性,其随意性和时效性过强,甚至朝令夕改,对我国很重要的能源领域的建设、管理和运营不能够有效规范和依法监管。
从我国的能源立法的发展与特点看,存在一个体制问题。我国的能源管理,以前基本上是靠规章制度向前推动发展的。改革开放后,确立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法治经济,我国法律建设开始大踏步前进,能源管理的法制化也在大力跟进。但是我们应该认识到的事实,除可再生能源外,作为中国最主要能源领域,即常规能源——煤、油、气、电和核,是国有经济为主,能源立法必然要反映国有企业的诉求;另外,我国的能源立法基本是“部门立法”,主要由行业的主 管部门负责起草法律,他们需要把其拥有的职能、权利予以固化,使法律成为其依法行政的工具和手段。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我国第一个能源委员会成立于1981年,那时我刚从能源实务型工作转为能源软科学研究,我接受的第一个科研课题就是能源法的研究。当时的背景是世界发生了两次“能源危机”,其实质是石油禁运造成的供应不足和价格飙升,发生在70年代,即1973年和1979年的危机。危机促进了世界能源立法的发展,像美国国家能源法出来的比较早,还有日本等国的节能法等,这些国家主要是进口石油,希望通过立法促进能源有效利用,减少石油战略资源的消耗,所以首先要解决的就是节约和石油替代的问题。那个时候,我们国家还没有意识到能源有多么重要,讲能源危机,我们感受不到。其时我国能源是自给自足,石油、煤炭还在不断增加出口,进口的能源很少,所以能源立法就没有很大的现实需求。但是,国家领导人还是高瞻远瞩的,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叶剑英,在1979年人大会上,就提出了我国的经济立法中有五个法,能源法首列其中。之后任职的彭真委员长负责落实,把能源法交给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组织研究。我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开始了能源法的开拓性研究工作。那时能源法作为经济法的范畴,领域新无人问津,关心的人凤毛鳞角。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就像改革开放后,我们用几十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现代化历程,同样,在“双碳”目标约束下的电力转型升级过程中,我们要用更短的时间,完成电力的自我救赎与超越。(来源: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乙巳开春,万象更新。电力行业演绎的《天龙八部》已渐渐滑向历史的幽暗,《金蛇狂舞》
近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的《可再生能源法》颁布20周年主题活动在北京成功举行。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董事长兼CEO徐晓华作为异质结技术产业化领军者受邀出席,分享了华晟以颠覆性创新推动光伏产业跃迁的实践成果,并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领导、行业领袖共同启动“能源
2月28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和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20周年主题活动”在北京举行。英利能源作为曾经参与过《可再生能源法》实施工作的单位之一及产业代表,受邀参与活动。第十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毛如柏,第十四
北京,2025年2月28日,由中国能源研究会主办,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联合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20周年”主题活动在北京举行。活动以“致敬初心,继往开来”为主题,回顾可再生能源法实施20年来的辉煌成就,探讨未来能源转型与高质量发展路径。立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学习宣传贯彻能源法。为切实做好能源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南方电网公司组织制定了《南方电网公司贯彻落实能源法工作方案》,旨在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能源法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以实际行动推动能源法落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谋划“十五五”规划之年。2025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持续深化能源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新的起点上奋力谱写能源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即日起,我们推出“能源开新局·司局长访谈录”专栏,邀请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通知,详情如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的通知发改能源〔2024〕18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
《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能源法治建设迈入新的阶段。作为能源行业基本法,《能源法》对电网企业的生产经营、安全管理、市场化改革等诸多方面将产生深远影响。本文深入分析了《能源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对电网企业的具体影响,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合规管理建议,供相关企业参考。(来源
相关阅读:深化《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研究,引领能源绿色转型新篇章本次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的主要目的是依法保障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可再生能源要以合理的规模持续健康发展,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在实现“双碳”目标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作为
能源法彰显我国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图景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徐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源保障和安全事关国计民生,是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
【编者按】自2006年实施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以下简称《可再生能源法》)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在《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体系护航下,新型电力系统和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加速推进,近年来,可再生能源年均保持两位数的增长率。截至2024年底,我国风电装机约5.1亿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8日,平安电工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回答了投资者公司的战略布局和未来展望。平安电工回复,公司始终围绕“创一流企业,建幸福平安”的企业愿景,推进经济持续高质量增长。①抢占“双碳”新赛道。聚焦电动汽车、储能系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市场和AI等未来产业,打造第二增长
3月4日,坦桑尼亚能源部长特别代表、国会议员Mr.Ezra一行到访迈贝特工业园区。我司副董事长李良邦先生等亲切接见了客人并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林聪先生(左一),Mr.Ezra及其夫人,李良邦先生(右一)会晤过程中,李良邦先生带领众人参观了迈贝特园区,展示迈贝特在光伏系统领域中领先的技术和研发成
稳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强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研发和推广运用的支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继续推广新能源汽车,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三
近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有关要求,山东能源监管办会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能源局组织市场运营机构、电网企业和相关经营主体,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山东电力市场建设优化完善重点工
2024年,国际能源格局持续深度调整,地缘政治冲突和极端气候事件频发,暴露出全球能源系统的脆弱性,可再生能源快速扩张也对能源系统稳定性提出更高要求,各国新能源领域竞争愈发激烈,碳定价政策对能源发展的约束作用进一步凸显。2025年,全球能源市场面临更多变数,包括经济下行压力、地缘冲突外溢、
2025年伊始,中和储能自主研发的兆瓦级长时液流电池储能系统成功交付欧洲重点项目,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欧洲市场。此次交付不仅是中和储能全球化战略的重要里程碑,更标志着中国液流储能技术在国际高端市场实现“零的突破”,为全球能源转型注入“中国智慧”。目前,中和储能已与欧洲能源集团签订战略协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月13日,西子洁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介绍参与的国能河北龙山600MW火电机组“抽汽蓄能”熔盐储热灵活性调峰科技示范项目已于2024年12月28日投入试运行,该项目为全国首个采用新型储能技术的项目,具备提升深调能力、增加顶峰能力等多项性能指标。此外,2024年公司新增订单58.52亿
市场化是坚定的改革方向,有法可依意义重大。(来源:能源新媒文/徐进作者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备受瞩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以下简称《能源法》),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能源领域统领性、基础性的法律,全文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
Economica.net1日报道,罗马尼亚能源监管局(ANRE)公布2025年罗马尼亚新能源装机容量。消息显示,2025年,预计罗马尼亚将有137个新能源发电项目投产,总装机容量6111兆瓦,且均已签订并网合同、已获得建设许可并提交至电网运营商,并发电可能性较高。截至2024年11月1日,罗马尼亚共有341个发电项目签
第七篇国际能源市场深刻调整(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杨永明)一、气候融资困境难解,发展中国家绿色低碳转型仍面临资金缺口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召开。大会最终达成系列重要决定,包括确立新的气候资金目标、完善国际碳市场机制运行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到,稳步推动新能源入市。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分类、逐步提高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2025年到2026年,新增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下同)可自主选择全电量或30%发电量参与电力市场,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约旦通过了一项新的电力法,取代了2002年颁布的临时立法,并鼓励在公私合作(PPP)模式下投资储能和绿色氢能项目。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SalehKharabsheh表示,新法律与之前的临时法规的主要区别在于,涉及电力传输、发电或配电的许可实体建立和运营储能设施的规定。SalehKharabs
小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推动我国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的提出,电力法律体系与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矛盾逐渐突出。本文在回顾《电力法》修订历程基础上,对《电力法》修订
2022年8月8日,《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因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广东省电力主管部门暂未出台相关的电力行政执法领域自由材料基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9月7日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包括能源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等。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包括电力法(修改)等。第三类项目为“立法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与《能源法》立法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电力法》的修订。作为电力行业“基本大法”,现行《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
6月9日,冀北秦皇岛供电公司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队员来到秦皇岛市海港区红卫里社区小广场宣传民法典,解答社区居民的疑问。该公司聚焦居民关注的法律问题,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普法宣传品等方式为社区居民普及法律知识。志愿服务队队员还现场领学秦皇岛市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内容,让更多居民
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是安徽省首部地方性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将为全省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2023年2月27日,安
2月27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新闻发布会举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徐志指出,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徐志通报《实施
《浙江省电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来源:微信公众号“浙电e家”作者:吴军平冯昊张佳妮)作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的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电力法规,《条例》出台的目的是什么?对个人生活和企业经营将产生哪些影响?下面,小e就带大家一一盘点。《条例》立足
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开发
9月29日,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力条例》。这是我国提出“双碳”目标之后颁布的第一部地方性电力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提到,供电企业应当提高电网智能化水平,增强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的能力。供电企业应当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其电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