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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急先锋:电改=双刃剑 谨慎迈步需擦亮眼

2015-12-02 08:56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改革电力体制改革电力急先锋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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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短期影响不大

值得注意的是,配套文件允许电网公司在国家监管下进入售电侧市场。这意味着,在售电侧市场的搏杀中,电网公司将是局内的强势“玩家”。

“意见”发布后,国家电网方面表示,尽管意味着国家电网的售电业务将有更多企业来“分羹”,但改革是大势所趋,国网公司也会加大改革力度。然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家电网内部人士亦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他看来,本次电改短期内对电网企业的售电业务影响不大。

“售电业务的核心问题是调度问题。目前电网企业掌握着输配调度权,这将为电力市场化带来太多不确定因素。此外,两大电网公司在售电市场积累了足够的技术、人才和经验,在未来竞争中也具有优势。”上述国家电网内部人士称。

此外,在客户方面,国家电网也有先行优势。在售电业务放开的初期,企业争夺的客户对象主要是一些工业用户、商业用户等,而这部分客户则是电网企业最优质的,也是积累数年的客户。据统计,电网公司最核心的利润来自20%的工业大用户,该部分贡献利润占国网利润60%以上,占南网利润70%以上。

因此,本次售电侧虽已放开,但可以预见的是,新增售电主体与电网公司的竞争并不在同一层面。(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电改不触碰体制

电改文件避开的,即现有央企垄断经营的国有体制。

从售电侧来看,配套文件首次明确了电网企业可以成立售电公司,就是说电网企业除了输电、配电之外也将参与售电。此前业内的猜想即拆分电网企业销售业务被否定。

从配电网角度看,本次电改仅放开了增量配电网部分。也就是说,所有存量配电网仍保留在现有电网企业手中,只有新建的配电网才有可能引入社会资本。

从电力交易机构的方面看, 配套文件将“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定义为三类模式,即电网企业相对控股的公司制、电网企业子公司制和会员制。前两类形式表明电力交易中心仍由电网企业控制,而对于第三类会员制交易机构的模式,配套文件并未具体阐述。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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