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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一家独大”之势未破 电改是否避重就轻?

2015-12-04 09:42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改革电网公司售电公司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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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公司,仍是一个巨无霸

电改的目的就是还原电的商品属性,让电价市场化。市场化的程度可高可低,可快可慢,但方向谁也不会质疑。一直以来,电网企业就因其远超自然垄断规模之上的庞大存在而备受诟病,甚至有媒体称之为“利维坦”。因此,电改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改电网,激进者更是主张拆分电网。

但“9号文”不支持激进改革,甚至也不赞成大胆改革,稳妥和步步为营始终是首选,改一点就比不改强。于是我们看到,这轮改革的顶层设计很明确,“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两头”中的一头,发电侧早在2002年“厂网分离”的电改中已经放开,另一头的售电侧遂成为改革焦点所在。

可以说,如果新电改对电网企业“统购统销”这一块没有实质性触动,电改就是逗你玩。在此之前,电力的输、配、售都是由两家电网公司,即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统购统销。在超级垄断下,从能源局到老百姓,都掌握不了电网企业的真实成本。而“9号文”和6个核心配套文件将售电侧放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虽只掀开了垄断的裙边一角,但“统购统销”冰裂,也配得上“真改革”。改革之后,最大的变化莫过于,电网的盈利模式从躺着“吃价差”变成了躺着“收过路费”,即使仍然躺着,也没那么逍遥。

当然,最“市场化”的改革,是把电网公司定位为只做输配电的通道公司,售电独立,调度独立,交易机构独立,市场大门洞开。然而,电力市场化目标之外,还有一个电力安全的目标。这两个目标是相互博弈的,也必然相互妥协,任何一个都无法将自己绝对化。改革即妥协,区别在于妥协的艺术和智慧。妥协固然不会对市场骤然造成冲击,但妥协也可能继续延续垄断、寻租和低效。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几易其稿之后看到,电网企业得以继续参与竞争性的售电业务,调度从来都没考虑过独立,交易机构也变成了相对独立。电网公司,仍是一个巨无霸。

中国30多年的改革被称为渐进式,说白了就是存量不动,增量放开,通过增量来倒逼存量发生变化。这一轮电改显然也不想跳出这样的路径:售电侧的电网存量不动,五大发电企业、地方实力派电企和民营资本一起做大这个增量,从而倒逼电网存量,溢出电网红利分流给市场,降低电价这个重要的“制度性成本”。我们期待市场有足够的力量,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如果这样,这一轮电改就不会因为虚度光阴而悔恨,而留给下一轮电改的压力也卸去不少。但我们同时也深知,占据绝大部分网络和售电存量的电网公司,即使在放开的售电市场,也难有匹敌者。“利维坦”虽然降格为“巨无霸”,但看过《隋唐演义》的人都明白,李元霸变成宇文成都,也不是其他十六条好汉可以讨便宜的。(北京商报)

电改存疑:妥协的售电侧

《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售电公司、市场主体等的准入和退出条件,而且也明确了售电公司可拥有增量配电网的经营权,并对售电的交易方式、交易要求、交易价格,以及结算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

售电侧改革后,参与竞争的售电主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二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三是独立的售电公司,不拥有配电网运营权,不承担保底供电服务。

“意见显示,电网企业又可以参与到售电了,但却没有规定退出机制,即具体退出市场的时间。”谈及此轮电改售电侧文件的力度,景春梅略显失望的说。“按理说,我们9号文很大的亮点就是界定了电网的功能,也规定了电网的盈利模式,即电网企业应退出售电侧市场,而电网企业则主要承担保底售电的功能。但此次配套文件提及的三类企业,仍将电网企业放在了第一个部分,并没有明确其退出的时间表,这或许会成为日后电改一个存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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