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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垄断也许并不坏?竞争性售电到底慌了谁?

2015-12-22 09:13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市场售电业务国家电网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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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交叉补贴不适应新形势

电价交叉补贴已经不再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需要,其不利影响也是明显的。

一是资源价值错位。从用户侧来看,居民生活电价及农业电价低于工商业电价,而从供电成本角度看,居民用户处于供电环节末端,电压等级最低、负荷率低,供电成本较工商业用户高。拿低成本的工商业用电,去补贴高成本的居民用电,并不能正确体现资源价值,引导用户合理消费,相反却造成了巨大的浪费。显而易见,居民电价过低真正得益者是富人,因为用电量多,享受的补贴多,而贫困户用电量少,享有的补贴少。资源价值的错位,不利于节约用电。

二是不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近年来,如电解铝、小炼钢等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环境的破坏,也加重了产业结构调整的难度。

三是破坏了公平负担原则。长期以来,工商业用户都是提供补贴的用户,工商业用户普遍认为电价较高,生产成本增加,负担较重。长此以往,对经济发展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是扰乱了用电秩序。交叉补贴的本意,是利用价格差别来体现政策扶持,但是因为有了价格差,也就有了价格寻租的可能。从近年来用电稽查的情况来看,低价高用的现象频发,各类用电违规行为中涉及电价者居多,其间多涉及电力管理人员,农业电价用于商业等比比皆是,管不胜管,防不胜防。如果实施统一电价、无电价交叉补贴,堵住价格多轨制存在的制度性漏洞,用电秩序必然好转。

或成电力市场化改革成败新标志

电价交叉补贴是“看得见的手”在调节经济,同时,还需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发挥作用。从这六个文件的颁发,我们看到,政府职能有序回归,从原来直接管市场退居到制定规则和监管等职能上来。通过系列法律或政策监管,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符合市场规则,而不是直接干预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

电价交叉补贴能在局部和短期内实现供求平衡,但长远来看,它隐藏或忽略了部分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使得市场价格严重偏离产品价值这一重要曲线,完全不利于帕累托改进。因此,电价交叉补贴只能是一种临时的权宜之计,而不能当成是市场主体的必然选择和义务。取消电价交叉补贴,或称为电力市场化改革成败的新标志。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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