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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十三五规划:统筹全市电力结构调整 降低排放合理确定水火比、内外比(全文)

2016-03-23 12:08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电力十三五规划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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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围绕产业升级发展需求,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动态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建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发展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实施中职、高职专科、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贯通培养,构建现代职业教育“立交桥”,探索中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和产教一体化发展,提升培养生产、管理、服务一线亟需技术技能人才的能力。创新发展高职专科教育,逐步提高高职在高等教育中的比例,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与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式培养高层次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合理控制中职、高职学校数量,改造、提升、整合一批不符合产业发展需求、不具备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扩大中职学校招生范围,加大面向周边地区招生力度,推动高职院校错位发展。加强现代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和实训基地建设,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学校、重点(特色)专业,到2020年,建成若干所高水平、国际化、全国一流的职业院校。

第三节 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实施“三特三风”行动计划,大力培育特色专业、特色学科、特色学校,加强校风、学风、教风建设,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支持高校根据自身实际,开展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强化学科引领作用,分层次建设市级重点学科,力争在若干个领域都有部分学科进入国家前列。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增列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支持符合国家政策的高职专科学校“升本”。打造一批高水平科研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平台、研发基地和新型智库,整合高校创新创业资源,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强化高校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特色发展,引导部分市属高校向应用型转型,探索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比例。以直接服务区域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高校以新建、搬迁、分立、举办分校、集团化等方式重点向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的产业集聚区集聚发展。

第四节 提高继续教育发展水平

全面提升继续教育覆盖率,统筹学历、非学历的继续教育,大力发展面向社区、农村和边远地区的继续教育,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紧缺专门人才的继续教育,形成“广覆盖、宽领域、多层次”的继续教育体系,使继续教育惠及人人。到2020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

第五节 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抓好未成年人德育教育和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深化各级各类学校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大力发展校园足球,拓展传统文化传承空间,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基本建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教育考试招生模式,健全考试与招生相对分离、学生多次选择、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推进教育资源配置方式改革,鼓励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健全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市场管理机制,扩大优质特色民办学校占比。深化管办评分离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推动教育治理从计划监控模式向现代法治模式转变。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改革,健全教师培养、配备、培训等制度,扩大小学全科师范生培养规模,推进城乡教师轮岗交流,落实教师待遇,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互动,深入推进“互联网+教育”,有效促进教育服务供给方式、教学和管理模式变革。

第二十七章 着力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的机制,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确保每年新增就业稳定在60万人左右。

第一节 大力开发就业岗位

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根本途径,努力增加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生活性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健全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带动就业机制。积极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完善税费减免、培训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大力培育创业平台,发展众创空间,打造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和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积极引导农村劳动力返乡创业、科研人员创新创业。

第二节 推动重点群体就业

加强就业引导援助,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重点支持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农业转移人口、退伍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和就业促进计划,全面落实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辅助性就业和稳定发展集中就业,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确保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加大城乡就业统筹力度,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积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第三节 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建立市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完善全市社区(村)就业信息平台,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市场供需、就业信息等监测体系。建设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推进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整合,加快实施中国(重庆)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期工程。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秩序。培育品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骨干劳务经纪人,健全市场化招工体系。加快建设职业培训信息平台,加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并全面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依法加强劳务派遣监管,探索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自主协商集体劳动关系机制,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发挥协商、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章 稳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到2020年,全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拓展收入渠道

完善最低工资保障机制,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适应机关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制度。积极拓展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收渠道,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员工持股。不断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和财产性收入渠道,稳步增加农民收入。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济和社会互助、志愿服务活动。

第二节 完善分配制度

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微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集中更多财力保障和改善城乡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三节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隐性收入,遏制以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严格实行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

第二十九章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增强社会综合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坚持精算平衡,完善社保筹资机制。拓宽社保基金投资渠道,推进国有资本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做大基金总量。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大医保跨省异地结算范围。建立健全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形成多层次、多支柱的保障体系。按照“市级督导、区县管理、乡镇经办、村社协助”的思路,加快推进城乡均等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双联动”机制,逐步消除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提高。建立实施城乡统一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规范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完善灾害应急保障体制,提升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机制。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与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扶贫开发和慈善帮扶的衔接,构建综合救助的工作格局。

第三节 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分类明确、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5张。支持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发展,实施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探索“公建民营”“民办公助”养老服务模式。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稳步推进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培训就业、住房、安置等相配套的综合保障制度,统筹推进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格局。完善政府推动、社会组织运作、社会各界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机制。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体系建设,积极推进殡葬事业改革。

第四节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构建政府提供基本保障、市场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全面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对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完善公租房“先租后售、租售并举”制度,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统筹使用和管理。

第三十章 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第一节 稳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强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初步建立符合市情的分级诊疗体系和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破除逐利机制,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规范的监督管理体制、可持续的补偿机制和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基本药物制度,逐步扩大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比例,加快区域性药品交易平台建设,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稳定和优化村医队伍,实行全科(乡村)医师签约服务、上门服务。切实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措施,鼓励扶持引导社会办医。

第二节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推进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成市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北部分院等重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加快推进三甲医院建设,到2020年全市三甲医院达到40个;实施中心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实现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补短板、促均衡、上水平”的思路,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卫生应急、血液安全保障等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卫生保障水平。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坚持中西医并重,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卫生”服务。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强化全科医师等卫生人才队伍和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完善慢性病管理,强化精神病综合防治。实施健康促进工程,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流动人口等人群健康服务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第三节 增强人民体质

促进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实施全民健身战略,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市级体育场馆升级改造,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7平方米,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到1300万。推动竞技体育特色发展。积极引导和扩大体育消费,培育特色体育产业基地,体育产业总规模年均增长16%以上。搞好体育事业综合改革,积极推动足球改革。建设体育职业学院,加强体育人才培养。

第四节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创新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以网格化监管为基础、技术监督为支撑、信息技术为载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管控体系建设,建立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面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和评价问责制度,提升依法治理食品药品安全能力。到2020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专栏19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食品药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信息系统,加强食品数据中心、公共服务等平台建设,全面构建起统一高效、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覆盖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的信息系统。

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技术体系建设。加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国家生物制品口岸检验机构,保健食品、化妆品国家区域检验中心和国家级食品药品检验重点实验室,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万州、黔江、涪陵、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等技术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40个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验室监测能力。

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改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基层监管执法单位基础设施设备,推动1022个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和能力提升。

审评认证能力建设。争取国家药品评审中心省级分中心落户重庆,加强全市药品评审员、检查员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培训教育,推进审评认证机构去行政化。

食品安全城市建设。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第三十一章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统筹处理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促进人口适度增长、结构优化、合理分布,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第一节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加大出生缺陷预防干预力度,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帮扶存在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注重家庭发展。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建设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的养老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

第二节 保障妇女儿童等群体权益

全面实施新一轮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完善基层妇女儿童活动阵地,提高妇幼保健、托幼等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大力发展青少年事业,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严厉打击暴力侵害妇女、拐卖妇女儿童、弃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孤残流浪儿童救助力度。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普惠加特惠,兜底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完善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专栏20 社会事业重点项目

教育。新建、改扩建2100所幼儿园,建成500所“百姓身边好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1000所,完成36所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500所中小学建设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1.5万套,建成60所特色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推进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项目,建设100个高校众创空间,推进国家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实施500个“三特行动”计划项目,推进一批高校新增博(硕)士授权单位专项建设,建设大学城共享体育艺术设施18个,建成市级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基地,建设市级继续教育数字资源平台。建设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市创业实训中心和一批创业孵化基地。

社会保障。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市、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基地,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示范社区,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区县(自治县)康复托养设施建设。打造5个家服品牌培育基地。完成重庆市儿童爱心庄园二期工程,改建2个区域性儿童福利院。建成6所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成15个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医疗卫生。市人民医院、市儿童医院北部分院、市疾控中心迁建、市血液中心输血技术中心迁建等公共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市三甲医院达到40所;中心镇卫生院能力提升工程;区县(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精神病院等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工程;“互联网+医疗卫生”;“人才强卫”工程。

体育事业。大田湾体育场改造、奥体中心(综合馆、小球馆)、市体育职业学院(市竞技训练中心、市体育运动校),区县(自治县)全民健身中心、城市体育公园健身设施。

民政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新增床位6万张,改建现有床位3万张。石桥铺殡仪馆改造完善工程,新增2个市级城市公益性公墓,有条件的区县(自治县)建设城市公益性公墓。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市、区县(自治县)救灾物资储备库体系建设。

推进地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创新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制度环境、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保障规划各项目标和重点任务顺利实现。

第三十二章 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关键突破带全局、结果导向求实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实施《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中长期实施规划(2014―2020年)》,确保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

第一节 强化改革的统筹协调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各重点领域改革。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注重统筹谋划,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使各项改革相得益彰,取得实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底线思维,科学研判,及时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具有基础性、结构性支撑作用的制度建设,破除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用法治的方式保障改革,有序推进重大改革相关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于法有据、扎实推进。

第二节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改革突破

按照《重庆市全面深化改革中长期实施规划(2014―2020年)》,有序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商事制度、市场监管体制、社会信用体系、价格体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等改革。完善地方金融市场体系,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改革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深化财税制度改革,逐步理顺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及风险预警机制。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稳妥扩大农村集体资产量化确权改革试点,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等金融改革,完善地票交易制度和功能,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医疗、就业和社会保障等社会领域改革。加快公益类、经营类、行政类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第三十三章 全面依法治市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实施《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努力实现法律规范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全面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坚持有效管用、切合重庆实际,慎立多修、立改废并举,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和民主化,增强法规规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党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保证立法的正确政治方向。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健全法规规章起草、论证、协调机制,推进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围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地方立法,完善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协商,扩大公民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完善立法听证制度。

第二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到2020年全市基本建成市、区县、乡镇三级法治政府。制定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全市各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责任倒查机制和终身追究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大力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向区县和乡镇下移。推进行政程序法定化,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审计制度,加大审计执法力度。

第三节 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坚持正确方向,遵循司法规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保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提高司法效率。改善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有序扩大司法民主,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节 大力推进全民普法守法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制度,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切实做好“七五”普法工作,落实党政机关和各行业各单位普法责任,构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格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

第三十四章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深化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建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促进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第一节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社会治理信息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加快综合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健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一步建好用好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各领域党群服务中心和“服务群众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完善特殊人群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网络社会治理,加大依法治网力度,推动网络空间健康发展。规范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对各类社会组织的服务和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群众参与感、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感。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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