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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丨山西转型综改实施方案(2016-2020年):深化电力体制改革 加快推进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2016-04-11 13:3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电力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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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土地管理

37、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省审计厅)

38、完善土地开发多元投入机制。贯彻实施《山西省土地整治条例》,健全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创新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引入个人、企业、信贷等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39、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对全部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用地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监测,建立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制度和长效机制,提高用地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40、推进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改革。根据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特点,制定我省交易规则和技术规范,完善操作流程和监管制度,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土地、矿产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六)生态修复

41、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加强PM2.5源解析,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披露企业经营活动中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有关信息。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污染源公开排放数据。指导11个市制订和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大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42、推进“2+13”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太原、朔州2市及阳高县、忻府区、文水县、昔阳县、祁县、平定县、黎城县、沁县、高平市、泽州县、古县、万荣县和垣曲县等13个县(市、区)省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高碳产业低碳发展路径,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3、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原则,推进环境公用设施投资运营市场化。创新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在工业园区、重点行业积极培育第三方治理的新模式、新业态,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探索实施限期第三方治理。支持第三方治理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建立环境服务公司诚信档案和信用累积制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44、加快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控煤、治污、管车、降尘”,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强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施机动车污染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促进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牵头单位:省环保厅)

45、加快实施水污染防治工程。推进良好水体生态保护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深化工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升级改造,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与修复,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防治。(牵头单位:省环保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46、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治理。按照省委、省政府《汾河流域生态修复规划纲要(2015-2030年)》(晋发[2015]10号),全面实施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研究制定汾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条例,为治理汾河提供法制保障。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47、推进桑干河等6条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制定桑干河、滹沱河、漳河、沁(丹)河、涑水河、御河等6条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启动实施以污染防治、地下水资源保护和水源涵养等为主要内容的项目工程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48、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健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权流转交易等配套政策。积极引导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49、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健全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加快公益林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牵头单位:省林业厅)

(七)城乡统筹

50、加快太原晋中同城化。建立高层次协调机制,打破行政壁垒,以太原晋中共建区为重点,以山西科技创新城建设为抓手,按照“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的原则,科学规划并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率先实现城乡结合部“合村并城”,加快两市规划、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一体化进程,推动实现规划同筹、制度同构、市场同体、产业同链、科教同兴、交通同网、设施同布、信息同享、生态同建、环境同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51、支持太原市城中村改造。科学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做好拆迁、回迁安置、专项整治等相关工作,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将城中村改造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确保全面完成170个城中村改造任务。(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2、加快推进晋中108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加快廊带区域一体化发展标志性工程建设,推进廊带区域产业一体化布局、生态一体化修复、交通一体化规划、城镇一体化建设、土地一体化管理、政策一体化统筹、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打造富有朝气的产业带、文化带、旅游带、生态带和城镇群,建成全省区域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为全省其他地区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一体化发展经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53、加快太原等10个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深入推进太原、阳泉、晋城、长治、大同、忻州、大同城区、离石区、平鲁区、怀仁县等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通过试点示范,引领全省智慧城市建设,打造形成一批具有山西产业经济特点的智慧城市。(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54、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制订五年滚动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加大政府投入,完善融资支持,率先在太原市和山西科技创新城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其他设市城市和成片开发区重点推进,具备条件的县城积极开展,到2020年建成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并投入运营。(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5、加快示范性家庭农场建设。继续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工作,健全管理服务制度,制定扶持发展政策,重点培育规模适度的专业化集约化农户家庭农场,提升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深入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牵头单位: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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