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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6件)
粮食法(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起草),能源法(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修订)(公安部起草),军港条例(海军起草),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修订)(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修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起草)。
(六)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需要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法律修订草案和需要制定、修订的行政法规。(8件)
审计法(修订)(审计署起草),信访法(信访局起草),档案法(修订)(档案局起草),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修订)(法制办起草),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修订)(法制办起草),国务院表彰奖励工作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起草),地名管理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国家土地督察条例(国土资源部起草)。
四、研究项目
(一)有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要求,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对外开放的立法项目。(26件)
价格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起草),反垄断法(修订)(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商总局起草),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人民银行起草),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修订)(银监会起草),商业银行法(修订)(银监会起草),商品流通法(商务部起草),资源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增值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耕地占用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关税法(财政部、海关总署起草),个人所得税法(修订)(财政部、税务总局起草),电信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铁路法(修订)(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外国国家豁免法(外交部起草),出口管制法(商务部起草),金融统计管理条例(人民银行起草),支付结算条例(人民银行起草),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条例(财政部、国资委起草),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修订)(商务部起草),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修订)(商务部起草),地震巨灾保险条例(保监会起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修订)(自然科学基金会起草),民间统计调查管理条例(统计局起草),职务发明条例(知识产权局起草),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条例(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起草),口岸管理条例(海关总署起草)。
(二)有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立法项目。(34件)
药品管理法(修订)(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献血法(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药师法(卫生计生委组织起草),法律援助法(司法部起草),社会组织法(民政部起草),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安部起草),建筑法(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监狱法(修订)(司法部起草),民用航空法(修订)(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起草),儿童福利条例(民政部起草),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条例(民政部起草),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修订)(民政部起草),电梯安全条例(质检总局起草),高危粉尘作业与高毒作业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安全监管总局起草),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修订)(安全监管总局起草),安全生产法实施条例(安全监管总局起草),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修订)(卫生计生委起草),国家教育考试条例(教育部起草),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起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质检总局起草),警用品生产销售管理条例(公安部起草),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农业部起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修订)(水利部起草),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城市公园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铁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铁路局起草),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海关总署起草),国家标准时间管理条例(质检总局起草),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科技部起草),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
(三)有关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促进文化发展的立法项目。(8件)
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文物保护法(修订)(文化部、文物局起草),体育法(修订)(体育总局起草),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版权局起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修订)(文化部起草),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文化部、文物局起草),印刷业管理条例(修订)(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起草),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修订)(体育总局、工商总局起草)。
(四)有关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的立法项目。(16件)
海洋基本法(海洋局起草),应对气候变化法(发展改革委起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渔业法(修订)(农业部起草),森林法(修订)(林业局起草),矿产资源法(修订)(国土资源部起草),土地管理法(修订)(国土资源部起草),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修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地下水管理条例(水利部起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起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修订)(环境保护部起草),能源监管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国家石油储备管理条例(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起草),海洋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海洋局、能源局起草),生物遗传资源获取管理条例(环境保护部起草)。
(五)有关实施国家安全战略,维护国家安全的立法项目。(25件)
航天法(国防科工局起草),航空法(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起草),防扩散法(外交部起草),人民武装警察法(修订)(武警总部起草),外国航空器临时进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管理规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起草),卫星导航条例(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起草),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起草),无人驾驶飞行器管理规定(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起草),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安全部起草),国防科技创新基地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军工科研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宇航产品与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国防科技工业安全保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国防科技工业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设施保护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军工涉密业务服务管理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国防科技工业对外资开放管理办法(国防科工局起草),核安保条例(国防科工局起草),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修订)(国防科工局起草),中国人民解放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办法(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起草),军用标准化管理条例(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起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修订)(民政部起草),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公安部起草),国防专利条例(修订)(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局起草),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修订)(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起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信办起草)。
(六)有关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立法项目。(6件)
政府间财政关系法(财政部起草),人民警察法(修订)(公安部起草),行政执法程序条例(法制办起草),行政调解条例(法制办起草),供销合作社条例(供销合作总社起草),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修订)(国家民委起草)。
此外,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审议网络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证券法(修订)等法律案,配合初次审议红十字会法(修订)、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民法总则、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等法律案,做好相关工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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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因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广东省电力主管部门暂未出台相关的电力行政执法领域自由材料基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9月7日公布,包括三类立法项目。其中,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包括能源法、原子能法、可再生能源法(修改)等。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包括电力法(修改)等。第三类项目为“立法
“重大改革于法有据”。6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其中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方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能源法草案。与《能源法》立法同样备受关注的还有《电力法》的修订。作为电力行业“基本大法”,现行《电力法》于1995年12月28
2022年12月15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是安徽省首部地方性电力行业综合性法规,将为全省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2023年2月27日,安
能源是碳达峰碳中和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取得显著成效。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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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在《时事报告》发表题为《全面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文章,文章指出:大力推动终端能源消费转型升级。完善能耗“双控”制度,逐步强化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约束,控制工业、建筑、交通等高耗能行业化石能源消费。健全以绿电消费为导向的市场机制,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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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2日,国家能源局对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非法供电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金额8,381,244元。晋能控股山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河津发电分公司为发电企业,发电总装机容量为130万千瓦。国家能源局收到该公司涉嫌非法供电的案件线索后,对该案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立案调查
乌兹别克斯坦能源部网站2月7日消息,1月28日,乌总统米尔济约耶夫批准了《新乌兹别克斯坦发展战略(2022-2026年)》,明确2022年要推动天然气和能源领域进行自由化改革,打破电力供应垄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具体措施有:一、完善相关立法:责成有关部门于2022年4月前制定相应总统令草案,在能源领域
4月23日,能源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4月26日,中国人大网公布能源法草案,自4月26日~5月25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分析指出,根据程序能源法有望年内正式出台。(来源: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文/李显冬徐哲赵建军)法律规范体系化已成近年来法规趋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能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21件,包括:能源法草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起草)等。全文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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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副主任委员鄂竟平带队到南方电网公司就可再生能源法(修改)重点制度工作开展调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张硕辅陪同调研。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孟振平,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钱朝阳,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贺晓柏参加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南方电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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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详情如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举措和成效2023年,国家能源局党组以习近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能源法、原子能法首次被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日程。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委员长会议4月16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4月23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其中,关于提请审议能
案由:《可再生能源法》是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实现能源转型的重要法律保障。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生效,有力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壮大。但是随着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可再生能源尤其是光伏等新能源发展面临的宏观形势发生了变化。同时,经过十余年快速发展,新能源面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告提出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立法。推动能源法立法取得积极进展,加快煤炭法、电力法修订,进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准备工作。推进石油储备条例制定,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系统推进能源立法。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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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立法是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当前,正处于能源革命深入推进、能源市场化改革、能源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能源立法面临如何与能源改革相衔接、能源市场构建与主体权责如何平衡、如何完善能源法律制度适应能源转型发展等诸多问题。聚焦能源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明确立法思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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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能源法征求意见活动已于5月9日结束。5月8日,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针对本轮《能源法(征求意见稿)》举行了线上专家研讨会。(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评论首席能源观”ID:CEO_ER)此次国家能源局公开征求意见,是能源法立法继2007年12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又一次大规模的开门立法活动。
英国ICIS(IndependentCommodityIntelligenceServices)网站发表文章,认为新冠疫情从立法、投资和碳排放三个方面影响低碳能源转型。(来源公众号:国际能源小数据作者:ESmallData)从立法的角度看,冠状病毒已经在清洁能源立法上造成重大延误。在欧洲最大的发电和消费国德国,由于病毒的影响,德国政
能源科技进步离不开能源法律制度保障,因此,要通过相应的能源科技制度建设,特别是通过能源法律政策的安排,积极促进科学技术对我国新能源及能源转型做出更大的贡献。低碳理念下我国能源安全的法律保障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法律的生态化。能源法律政策的重心也从着重稳定而充足的能源安全供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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