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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十三五规划:有序淘汰工业燃煤锅炉 因地制宜建设风能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等(文)

2016-05-16 09:2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燃煤锅炉黄山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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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加强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推进构建普惠化公共服务体系,支撑建立精细化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宜居化的生活环境。以贴近群众需求和服务改革发展为导向,推动信息化与城市发展全面深入融合。依托城市数据中心及政务云平台,归集政府部门各类信息数据,建设人口、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等城市基础数据库,完善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促进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大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及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类信息化项目建设,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整合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三位一体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城市管理精细化、可视化、智能化发展需求,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数据采集、存储、分析、展示等方面的优势,推动信息化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深度应用,推进智慧社区、智能交通、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广覆盖,全面支撑黄山城市功能提升和安全运行。

第九篇  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行动

建立更加公平更加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推进就业惠民和创业富民,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

第二十四章  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五个一批”基本路径和“六个精准”的工作要求,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完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按照前三年集中攻坚、后两年巩固提高的阶段安排,确保2018年底全市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第一节  实施十大脱贫工程

特色产业脱贫工程。实施种养、光伏、旅游、电商等产业扶贫,着力解决贫困村、贫困户造血不足问题。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支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和农产品加工业基地。扶持有条件的贫困村、贫困户建设光伏电站,扶持和引导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原生态体验、观光采摘、农家乐、垂钓休闲等乡村旅游。开展贫困村电商人才培训,推进贫困村农产品网上销售。到2018年,使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能从事1项特色种养业,每个贫困村至少发展1项特色种养业。

就业脱贫工程。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确保贫困户劳动力通过技能培训至少掌握1项致富技能。引导和支持用人单位建立劳务培训基地,搞好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资金补助。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支持。鼓励贫困乡村能人带领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支持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带领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对在居住地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农村贫困人口,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农村贫困人口,分期分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结合新型城镇化、工业园区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移民新村和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安排搬迁地点、搬迁资金、搬迁进度。完善搬迁后续扶持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有业可就、稳定脱贫。

生态保护脱贫工程。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投入和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积极争取并实施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湿地保护与恢复、坡耕地综合整治和水生态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度和受益水平。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把美丽乡村建设与贫困村整村推进结合起来,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加快改善贫困村人居环境。

智力脱贫工程。落实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改善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计划。全面完成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任务。加大贫困村科技扶贫支持力度,强化贫困村基层科技服务。实施一批文化扶贫项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家庭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健全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加快推进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9年,全面完成全市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贫困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健康脱贫工程。健全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对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深入开展医疗卫生对口帮扶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提高贫困地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县乡公路建设支持力度,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群众行路难、运输难问题。实施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到2018年实现贫困村自来水“村村通”。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满足贫困地区农村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加快贫困地区农村信息化建设,到2020年,实现贫困村宽带网络全覆盖。

金融扶贫工程。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大力支持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评级授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

社会扶贫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巩固领导联系和单位帮扶贫困村制度,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制度,开展脱贫攻坚“万名党员干部帮万户”行动,做到不脱贫不脱钩。

第二节  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完善精准脱贫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构建市、区县、乡镇、村合力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区县党委政府负总责,乡镇、开发区党委政府负直接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强化任务落实,认真抓好扶贫对象和需求清单、扶贫目标和时限清单、扶贫措施清单、扶贫责任清单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提升全市各级干部脱贫攻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扶贫开发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扶贫开发信息资源共享,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资金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健全市、区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较大幅度增长。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强化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监管,健全公告公示制度。

健全考核监督机制。完善考核评价制度,把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和减少贫困人口的数量作为考核重要指标,引导党政干部把工作重点放在扶贫开发上。加强和改进对行业扶贫和定点帮扶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考核评估结果运用。

完善扶贫退出机制。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鼓励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村主动“摘帽”,实现有序脱贫。明确贫困户脱贫程序,实行逐户销号,做到脱贫到人。

第二十五章  努力增加居民收入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力争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走在全省前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第一节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引导城乡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积极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春潮行动”,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建立全市重点企业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建成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好各类人才就业市场,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扶持帮助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零转移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

第二节  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

构建农民增收长效机制。鼓励农民调整优化种养结构,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综合效益,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加强与用工企业的合作协作,强化岗位需求、专业技能标准等信息沟通,开展定向培训、定岗培训、技能等级培训,培育专业型、技术型新农民,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完善支农惠农政策,扩大和提高涉农补贴范围和标准,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财产化的形式,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完善和落实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积极稳妥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扩大居民投资渠道,努力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社会保障投入,较大幅度提高居民转移性收入。

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制度。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形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促进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

第十篇  强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加强社会管理体制和能力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打造法治黄山、平安黄山、信用黄山、幸福黄山。

第二十六章  建设法治黄山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着力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居务和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加强社区居民民主自治,增强基层民主活力,调动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利益。开展“法律七进”等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提高公民法治意识。

第二十七章  建设平安黄山

加强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旅游安全,推行旅游综合执法,探索设立旅游警察,加强旅游交通、餐饮食品、特种设备等安全监督检查,健全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市政燃气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控,严格实施危险化学品的全过程监管,做好市政管线、校园校车、高层建筑、高架桥梁、地下空间、水上交通、用电安全、民爆物品、农业机械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防范。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完善交通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加强社会治安。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意识防、网络防等措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局面。创新完善立体化、数字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重点行业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治安防控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强化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加强流动人口和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助机制。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构建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队伍的业务培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日常监管,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进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加强对药物研发机构及研发过程的动态管理,大力推进“规范药房”建设。

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地震、环境等监测预报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灾害综合预警能力。推进气象现代化进程,基本建成全网覆盖、渠道畅通的现代化气象监测预警发布体系。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应急预案,加强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和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建设旅游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环境安全、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能力,推进各类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灾害保险,完善社会救灾重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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