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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福建省“十三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全文

2016-05-24 15:2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福建省十三五水利建设水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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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十二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治水兴水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五年来,治水理念不断创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民生水利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水资源管理更加严格,水利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得到加强,水利投资再创新高,圆满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十三五”时期是我省加快发展、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福建省“十三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对于加快完善防洪防潮安全、水资源安全、水生态安全等三大体系,支撑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规划以《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主要编制依据,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总体布局、主要任务,是指导我省今后五年水利建设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十二五”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我省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举措,八闽治水兴水进入新阶段,水利改革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全省水利投入达1153亿元,占计划917亿元的126%,是“十一五”282亿元的4倍,圆满完成了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主要发展成就体现在以下九个方面:

一、治水思路不断创新。2011年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确了10年全面落实2000亿元投资、全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基本建成“四大体系”、为福建发展提供“四水”的总体思路。2013年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出了“强水利、美生态、富百姓、建队伍、保平安”的水利发展新思路。2015年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水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出以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为载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加快“三个转变”,建立“三个标准”,实现“五个目标”和“八个有”。

二、重大工程明显提速。推进水库工程、引调水工程、防洪防潮工程、流域综合治理等四类483个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建成仙游金钟水利枢纽、平潭综合实验区引调水一期工程等一批蓄引调水工程,新增供水能力9.07亿立方米。持续推进“五江一溪”、其他重要独流入海河流防洪治理,建设江堤410公里。加快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建设堤防986公里。新开工长泰枋洋、金门供水和明溪黄沙坑、尤溪兴头等11座中型水库。推进平潭防洪防潮工程、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罗源霍口水库、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光泽茶富水库、泉州白濑水利枢纽和19座中型水库等一大批项目前期。

三、民生水利持续加强。解决了国家规划内1255万农村居民及79.39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639座中小型水库和300座小山塘除险加固,完成海堤除险加固243公里,完成9座大中型水闸除险加固。推进7批78个县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完成莆田东圳、泉州山美2个大型,13个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7个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完成第6批17个初级水利化县建设和长泰、南靖、永春等3个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县建设,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2.41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75.7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3。

四、防汛减灾成效显著。全面落实“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工作机制,超前部署、科学防抗,成功抵御了46场灾害性暴雨、37个台风(9个登陆)、425站(次)超警戒以上洪水,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了人员伤亡、减轻了灾害损失,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坚持防建并举,大力加强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全面完成74个县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设,有序推进山洪灾害防治二期工程、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升级改造、洪水风险评估、远程视频监视系统、防汛广域网络、基层指挥中心等项目建设,防灾减灾能力不断提升。

五、生态建设加快推进。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总结推广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经验,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万亩,积极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着力推进国家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建设,完成莆田、南平、长汀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完成34座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项目建设。国家规划内277座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和上杭、华安、南靖小水电代燃料生态工程建设全面完成,5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初显成效。木兰陂工程入选首批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创建省级以上水利风景区66家(国家级21家、省级45家)。

六、水资源管理全面强化。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立了由省长任主任的福建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出台《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1号)。建成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建立了省市县三级行政区域的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并开展考核工作。切实加强河湖管理,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建立完善“一条岸线”“三条蓝线”“河长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水资源费征收额达18.8亿元,其中省本级6.8亿元。

七、改革创新持续推进。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出台并实施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资金、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水利基金规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调整了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成立了省水利投资集团和4个设区市级、16个县级水利投融资平台;出台水利建设项目省级贴息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出台水利PPP实施办法,推进项目试点。完成龙海、荔城2个国家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和永春、武夷山等7个省级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完成宁化、明溪等3个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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