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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总体方案》印发

2016-06-08 09:0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湖北省节能减排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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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任务。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执业资格制度、商事制度、收费等相关改革,聚焦投资、创业等领域,取消和下放一批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审批事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没有法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一律取消。2016年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研究出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办法,规范优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大力推行网上联合审批、联合图审、联合踏勘、联合验证、多证联办等有效做法,探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一个窗口办完事”的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2016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县三级联合审批全覆盖,实行网上并联办理。(省编办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2)降低税费成本。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种税费“减免退”优惠政策,加强检查督办,确保落实到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全面落实我省取消或暂停征收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策。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收费严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全面清理强制性、垄断性中介和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企业的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坚持“税收法定”原则,依法收税,严禁征收“过头税”。认真落实国家新的税费减免政策,研究制定我省配套措施。(省财政厅牵头,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配合)

(3)降低企业人工成本。认真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征收基准等政策。对按国家规定参加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吸纳困难人员就业的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省人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4)降低企业用能综合成本。坚持市场化原则,加快推进能源价格改革,2017年基本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管制。落实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合理降低煤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价。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进一步扩大市场化交易电力的比例。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企业,优先纳入直供电改革试点。加快推动电能替代工作。出台《湖北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研究制定工业集中供热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省物价局牵头,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省电力公司配合)

(5)降低物流综合成本。实施“互联网+”行动,建立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探索发展区域配送服务,加强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降低运输车辆空驶率。开展农村物流配送试点。支持一批专业化、规模化的第三方物流配送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完善港口集疏运系统,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减少中间环节。加强内河航道整治,完善港口布局,充分发挥水运低成本优势。降低公路收费标准,改革高速公路通行费形成机制,探索建立统一的收费体系,积极推进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单一投资主体范围内实行统一收费标准、统一还贷的运营模式,改进经营性高速公路定价方式,推广PPP模式。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收费减免优惠政策。(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物价局、武汉铁路局、湖北机场集团配合)

(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规范金融服务收费。清理整顿资产评估市场。清理和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登记、审计、保险等中介机构收费。鼓励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合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着力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搭建政、银、保、企合作平台,加强金融机构与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接合作。各地要继续通过再担保平台做好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再担保工作。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订单质押、动产质押、商标质押以及助保贷、银证通等适合工业企业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不断贷、不抽贷、不压贷”。健全中小企业网络融资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打造中小企业网上融资服务绿色通道。扩大全省农村合作金融创新试点范围。发挥省再担保集团增信、分险、规范、引领作用,提升省内担保企业实力。进一步盘活财政沉淀资金,加强对县域实体经济的支持。探索推进企业债务化解。清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拖欠款。(省政府金融办、省经信委牵头,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保监局配合)

(7)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加强目标成本管理,提高产品合格率,努力节能降耗,降低企业内部成本。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快设备更新,提高工艺水平。鼓励企业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数字车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加快推广应用电子商务等新模式、新业态。鼓励制造业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形式,带动省内中小微企业进入产业链或配套体系。(省经信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质监局配合)

3责任分工。该项任务由省发展改革委整体协调推进,各牵头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精准发力补短板。

1工作目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19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所有贫困村全部出列,所有贫困县全部摘帽。经济外向度明显提高。人才结构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促进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湖北产品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水、大气等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提升。

2主要任务。

(1)加快补齐思想解放不够、市场发育不够的短板。

一是牢固树立市场理念。坚持“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上好“市场大学”。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内陆意识,实施全方位双向开放。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发展环境。(省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稳妥推进宜城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提高土地开发强度和利用效率,加强闲置和低效用地清理。进一步强化用地计划和有效项目的相互匹配。(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三是建立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人才培养和使用体制机制,深入实施“千名创新人才计划”、“万名创业人才计划”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育技术人才和高级蓝领,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互联网+”等新业态、新模式、新领域的专业人才,缓解人才结构性矛盾。(省人社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配合)

四是加快健全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推进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互联网金融稳步发展,建立完善投贷联动地方政府风险防控机制。积极推进碳排放权、排污权、航运、水权、节能量等新型要素市场建设。(省政府金融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湖北证监局、湖北保监局等配合)

五是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深化工商登记、产权制度等改革,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大力支持大众创业,进一步拓宽非公资本投资领域,除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外,所有领域一律对非公资本开放。(省国资委、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牵头)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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