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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燃煤发电超低排放技术及其潜在影响分析

2016-06-18 11:29来源:《煤气与热力》作者:秦锋 黄辉关键词:超低排放燃煤发电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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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问题及建议

首先,超低排放技术在现有条件下并不是普遍适用,其对煤质及运行条件有较高的要求。燃煤含硫量低、灰分较低、挥发分高、低位发热量高,机组负荷运行相对平稳等是实现超低排放的重要条件。但在我国电煤平均含硫质量分数超过1%、灰分近30%、挥发分低的条件下,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极其困难。即使是实现北京、上海地区的特别排放限值,也十分困难。因此,超低排放技术推广范围及对象还需与电厂实际情况相结合,否则,投入大量资金却难以达到超低排放的目的,将造成浪费。

其次,超低排放与GB 13223—2011中的重点地区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相比,烟尘、SO2、NOx三项污染物合计仅多脱除约0.47个百分点。按制定排污收费标准时测算的全社会平均治理成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治理成本约为1.26元/kg,而采用超低排放技术进一步脱除污染物的平均成本约为34~68元/kg,远高于全社会平均治理成本。超低排放增加了环保设备(如脱硝设备及深度除尘设备),增大系统阻力的同时,辅机电耗也相应增加,设施整体技术可靠性降低,综合考虑环保效益、经济效益、系统可靠性等方面,如果要执行比GB 13223—2011标准更严格的要求,新增投资产生的效益较低。如果将该部分资金用于其他方面的环保改造,如钢铁行业环保改造等,其产生的环保效果可能远高于用于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原标题:【论文精选】燃煤发电超低排放技术及其潜在影响分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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