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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印发(全文)

2016-06-30 08:4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大气污染防治燃煤发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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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化解过剩产能。按照《浙江省部分产能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产能过剩行业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者减量置换。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配套政策,“消化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过剩产能。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

(五)整治城市扬尘和烟尘

1.控制施工扬尘。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控制度标准,按照“七个100%”要求,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场路硬化、运输车辆冲净和密闭、外脚手架安装密目式安全网和拆除工程洒水措施。采用“智慧城管”等信息平台,积极推进建筑渣土、泥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全年完成120万平方米的建筑施工扬尘防控,争取创建省级文明标化工地4个以上。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市新增预制装配式建筑工程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加强拆迁工程等薄弱环节的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和监督管理,实施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发改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2.控制道路扬尘。加快优化环卫清扫收运体系,全面推行密闭、洁净、高效的生活垃圾收运方式,建筑垃圾运输车100%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推广使用机械压缩式收运设备,解决垃圾收运过程中的跑、冒、漏、洒等问题,推行生活垃圾清洁直运,减少运输二次污染。进一步加强道路清扫作业管理,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加快推进道路机械化清扫,按标准实施道路喷洒和冲洗,减少二次扬尘。着力提高城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全市城市主干路(含)以上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建成区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控制餐饮油烟。推进实施《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和长效监管制度。2016年市中心城区中型以上餐馆、300人以上学校食堂、500人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100%,并实施专业第三方机构定期清洗制度,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对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新建餐饮项目,实施餐饮单位联审联批制度,对不符合条件的餐饮项目,市场监管部门不发放营业执照,环保部门不发放排污许可证。严格控制露天烧烤,依法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等露天烧烤行为予以取缔。严禁餐饮业室外经营,力争中心城区主要道路无流动餐饮摊点。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

4.控制城市烟尘污染。巩固提升烟尘控制区建设,禁止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工业边角料。加大烟花爆竹限放力度,划定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区域,严禁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燃放烟花爆竹,严肃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落实专门巡查力量,强化安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执法,理顺协同处理机制。企业煤堆场和卸煤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由市政府组织经信、环保、建设、国土等部门在年底前完成全部煤堆场整治和验收,对验收不达标的堆煤场地,实施强制关停。继续做好煤堆场清洁化改造工作,加强煤炭经营管理,强化煤质管控,严禁销售和使用高灰分、高硫煤。

牵头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

5.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涂料强制使用水性涂料,家庭装修倡导使用水性涂料,限制淘汰涂料,严禁使用溶剂型涂料,全市民用建筑内外墙体水性涂料使用率达95%。加强城市干洗业废气排放规范化整治,新开洗染店或新购洗染设备的,必须为全封闭式干洗机并增加压缩机制冷回收系统,持续深入开展干洗设施废气治理,强制回收干洗溶剂。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质监局。

(六)控制农村废气污染

1.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贯彻《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桐乡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实施以稻、麦、油菜秸秆为重点的机械粉碎还田,推进肥料化利用;加快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炭化等项目,推进能源化利用;加快捡拾打捆机的推广应用,逐步在生物质利用企业周边区域建立秸秆储存基地,发展秸秆打捆收贮,构建秸秆收集贮运体系。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经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2.持续推进秸秆全面禁烧。落实秸秆露天焚烧责任,建立秸秆露天禁烧告知和承诺制度,将露天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加强卫星遥感建设和监测,及时通报秸秆露天焚烧事件,在容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的季节,特别是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加强开展巡查检查。确保区域秸秆焚烧火点数较2015年进一步下降。

牵头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农经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3.持续推进控制农业氨污染。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调整优化化肥使用结构,加大商品有机肥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科学施肥。2016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7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1.73万吨。

牵头单位:市农经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局、各镇(街道)、开发区、振东新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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