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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环保部审批的21个建设项目环评、验收信息汇总(6月15-6月30)

2016-07-04 09:0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电力项目环评热电联产神华集团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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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州水务平潭引水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榕水务引〔2016〕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是以大樟溪为主要水源、闽江干流为补充水源,共同解决平潭综合实验区及闽江口南岸地区供水问题的大型水资源配置工程。工程开发任务为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和闽江口南岸重要城市、工业园区供水,供水范围包括福清市、长乐市、福州市南港片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多年平均引水量8.7亿立方米。工程主要由大樟溪莒口闸工程、闽江竹岐至大樟溪引水线路、大樟溪至福清和平潭输水线路、大樟溪至福州和长乐输水线路等组成,依托已建东张水库、三溪口水库和三十六脚湖作为调蓄水库。莒口闸工程包括泄洪闸、两岸挡水重力坝及过鱼通道,最大坝高26.7米;输水线路全长约178.1公里,其中隧洞124.7公里、管道53.4公里。工程生产安置189人,搬迁安置104人。

该项目符合《闽江干流下游流域综合规划》《大樟溪流域综合规划》《福建大水网规划》《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工程规划》《福建大樟溪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要求。水利部出具了《关于报送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的函》(水资源函〔2016〕158号)和《关于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6〕133号)。该项目建设对水环境、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等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必须全面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减缓不利环境影响。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措施。工程应本着“先节水后供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环保后用水”原则,进一步核减工业、农业及居民生活用水水量,提高区内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节省出的水资源量应优先用于增加大樟溪及闽江干流河道生态用水。应充分利用流域调度能力及输水沿线的囤蓄能力,优化工程调度方案,减少对闽江下游取水影响。

(二)严格落实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制定工程蓄水和运行生态调度方案,提出的流量下泄过程应满足生态与环境要求,确保生态环境用水。10月至翌年3月下泄流量不小于13.8立方米/秒,4月至9月下泄流量不小于23.2立方米/秒。水库蓄水期间通过局部开启拦河闸下泄流量,运行期间通过设置在13#、14#拦河闸门上的舌瓣门下泄生态流量。同步安装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系统,进行实时监控。

(三)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新建莒口水库及既有东张水库、三溪口水库和三十六脚湖三个调蓄水库的水质监测,建立联合水质预警系统。严格落实福清、平潭、福州城南三个受水区的治污规划,实现“增水不增污”。配合相关部门划定莒口水库、竹岐取水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核定三个调蓄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水库采取隔离防护、设立保护区界标、道路警示牌、水源地宣传牌等措施,保障水质安全。

(四)做好水生生态保护工作。采取鱼类栖息地保护、鱼道和增殖放流等保护措施。将莒口水库库尾至上游界竹口坝址间的大樟溪干流(约23公里)、大樟溪支流莒口溪(长22公里)、赤壁溪(长22公里)作为鱼类栖息地进行保护,不再开发,截流前完成鱼类栖息地保护措施。开展过鱼设施水工模型实验研究,优化莒口拦河闸鱼道设计方案,进行过鱼效果跟踪监测与评估,蓄水前建成莒口闸过鱼设施,完成东风电站、东方红电站过鱼设施改造,恢复莒口库尾至上游界竹口坝址间的大樟溪干流河流连通性。截流前在业主营地内建成鱼类增殖站,形成运行管理和技术能力,放流对象为香鱼、花鲈、鲻鱼、赤眼鳟、倒刺鲃、圆吻鲴等6种,放流规模为5.1万尾/年,并开展增殖放流标志跟踪监测和评估。

(五)做好陆生生态保护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布局和施工布置,尽量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保护范围。调整东张水库隧洞出口、石竹山风景名胜区内施工支洞位置,减缓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动植物的伤害及其生境的扰动。强化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和教育,严禁乱砍滥伐和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落实珍稀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异地移栽、就地保护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前对表层土壤剥离单独堆存回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等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

(六)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水质保护、生活垃圾处理和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或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油和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做好噪声和废气、扬尘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环境敏感目标受影响区域,设置临时隔声屏。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作。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落实内部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责任。根据批复的环保措施重新核定环保投资概算。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进行环境保护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开展环境保护工程招标,将环保措施纳入施工承包合同中。落实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送环境监理报告。落实各项环境监测计划,增加水质、生态等监测内容、频次和费用。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该项目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部重新审核。项目建成竣工环保验收运行3至5年后,应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我部委托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分别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送我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保护部

2016年6月14日

抄送: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6年6月14日印发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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