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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十三五规划:在华电江苏、大唐热电等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 开发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技术(全文)

2016-07-08 09: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苏州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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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断优化涉外投资体制机制

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主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扩大对外投资力度和领域,不断优化投资贸易体制机制。

构建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机制。按照国家对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部署,适时引入以“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为特征的外资准入管理模式。学习借鉴自贸区或国家级新区在外国投资管理工作中的创新机制,在投资服务中完善便利化举措。贯彻落实外国投资法律及相关法规、政策,健全外资准入及准入后投资者经营行为、投资行为变化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优化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优化对外投资体制和政策。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并重,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境外并购以及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研发中心、服务外包接单服务中心,培育本土地标型跨国经营企业。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合作,推动装备制造产业走向世界,加强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和市场引导投资的作用。激发企业对外投资潜力,鼓励本地企业加强与境外企业的合资合作,不断推进与国际市场的深度融合,从单纯的外贸出口更多地转向布局国际要素资源、布局技术人才要素以提升产业链环节和新兴产业体系。

完善内外资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地方金融机构。把握国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政策机遇,鼓励和吸引海内外金融机构到苏州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培育壮大苏州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苏州发展的信贷支持,充分调动银行资本、保险资金、民间资本、境外资本等各类可利用资金,有序扩大社会融资规模。规范外事管理,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做好侨务、对台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拓展苏州驻美国、欧洲等国外办事机构,使之成为集对外联络、招商、营销、引才于一体,在促进经济文化交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机构。

第七章  建立多规融合的区域增长空间体系

按照产业空间集聚与城市空间优化相协调原则,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各类要素协调发展的产业空间格局,以打造战略增长极为重点,着力推进城镇布局网络化、功能高级化、建设集约化、管理精细化、环境生态化,全面优化市域增长空间结构,建立多规融合为主导的区域增长空间体系。

第一节  优化战略增长极功能

以产业集约发展为重点,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发展载体,加快推进产业空间集聚,着力强化市域增长空间,进一步提升开发区主增长极功能,推进生产要素加速集聚,抢占经济发展制高点。

进一步提升开发区功能。充分发挥开发区先行先试的体制优势,大力推进重点开发区板块“二次创业”。加快资源重组、能级提升步伐,突出特色开发,强化功能创新,引导开发区从产业集聚向能级提升转变,从政策优惠向体制优化转变,全力打造转型升级的主增长极。突出国家级开发区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提升省级开发区功能,强化各类特色产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错位发展。最大限度地发挥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的开放平台作用,拓展对外对内开放。依托苏州工业园区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的新优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示范平台、产业优化升级示范平台、国际化创新驱动示范平台、行政体制改革示范平台以及城市综合治理示范平台。努力把工业园区建设成为中国开发区升级版和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高标准推进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打造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转型升级的先行先试区、两岸中小企业深度合作的重要载体、两岸交流合作模式创新的示范平台。积极推进苏州工业园区国际商务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国家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工作,积极创建一批省级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和示范基地,高水平规划建设软件产业园、工业设计产业园、现代物流园等特色园区和特殊功能载体,构建现代服务业网络体系,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向开发区、主城区、各县级市城区集聚发展。积极推动各级开发区内资源整合、提高完善公共设施配套水平,促进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争取在张家港市设立省转型升级综合实验区。

专栏7-1

全市开发区基本情况

国家级开发区(14个):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张家港保税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经济技术开发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苏省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省级开发区(3个):昆山旅游度假区、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苏省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

综合保税区(7个):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昆山综合保税区、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太仓港综合保税区、常熟综合保税区、吴江综合保税区、吴中综合保税区。

保税区(保税港区)(1个):张家港保税港区。

专栏7-2

全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19个在建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昆山花桥国际商务城、张家港保税物流集聚区、江苏化工品交易所、中国常熟服装城、太仓港物流集聚区、昆山软件业集聚区、东方丝绸市场、中国珍珠宝石城、苏州工业园区现代物流集聚区、苏州工业园区国际科技服务业集聚区、苏州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苏州科技城服务业集聚区、吴江汾湖商务服务业集聚区、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集聚区、张家港扬子江冶金物流集聚区、吴江现代物流集聚区、吴中科技园、天镜湖文化科技产业园、常熟大学科技园。

着力优化市域增长空间。加强规划引导,实施“东融上海、西育太湖、优化沿江、提升两轴”的空间发展战略,优化“两轴三带”的市域产业空间布局。

推动苏州全面接轨上海,构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贸易中心延伸基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和经济中心配套基地、上海科技创新中心技术转移基地。强化中心城市核心功能,突出保护、利用和挖掘古城价值的首要功能,彰显特色和优势,更加注重城市品质的提升、古城文化特色的打造、古城功能的完善与转换。进一步统筹古城内居住、医疗、教育、商业等功能布局,实现姑苏区功能向“品质居住、高端消费、科技创意、文化旅游”转移。全力推进包括昆山(花桥)等沿沪地区综合商务城建设;继续创造条件,优化战略定位,发挥各自优势,加快西部生态科技城、南部太湖新城、北部高铁新城建设,努力打造成苏州自主创新载体、机构、人才、资金、平台、政策集聚的高地以及高端服务集聚高地。大力推进沪宁高新技术产业轴和苏嘉杭现代服务业产业轴建设。协同推进沿太湖文化生态旅游带、沿沪特色产业集聚带和沿江物流港口重型产业带建设。构筑要素集聚、产业发达、特色鲜明的战略增长空间。

第二节  完善市域城镇体系

以土地集约利用为方向,不断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着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加快推进县镇村发展壮大,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苏州市的战略增长空间。

不断完善城镇体系。加快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强化同辖区内部各城镇之间的联系,努力构建一个结构完整、功能完善、运行协调的网络状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市域城镇体系发展格局。按照区域统筹、集聚集约、因地制宜、低碳生态的原则,优化全市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以苏州中心城区为核心,4个县级市市区,50个镇为骨干的“1-4-50”城镇体系,为构筑战略增长空间体系奠定基础。

着力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进一步增强市级统筹力度,推动吴江区加快融入中心城区,提高中心城区的集聚度,强化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中心城市的区域性科技、文化、经济金融中心地位和科技、产业、人才、投资、信息等发展要素集聚功能,不断提升现代化和国际化水平,打造全市战略增长核心空间,着力提高中心城市的首位度。

加快推进城镇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发展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4个县级市,打造成为长三角区域的次中心城市。推动50个镇走多元化、特色化的城镇化道路,加强建制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资源配置的倾斜力度,进一步增强建制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发挥其带动周边区域发展的主导作用。整合乡村土地资源,稳步推进乡村改造、合并,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引导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构筑新兴战略增长空间。

第三节  积极探索多规融合

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多规融合”试点,围绕重点问题突破“多规融合”瓶颈制约,探索“多规融合”的体制机制,加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有机衔接,努力构筑“多规融合”空间规划制度体系,为建立战略增长空间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全市总体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所明确的市域空间开发类别,优化编制国土规划、城市总规和环保保护等规划,全面设定产业、人口、土地、城建、交通等引导方向和预期目标,划定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及其开发管制界限,按照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引导和约束各类开发行为,科学管制土地用途和规模、城乡建设空间、方向和布局、生态空间和环境准入,不断增强政府空间治理能力,从而形成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

积极开展“多规融合”试点。积极推进县区规划改革创新,总结推广张家港、常熟等省“多规合一”试点经验。贯彻统筹城乡、全域规划理念,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落实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对开发强度、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生态红线区域占比等刚性指标的控制,做好城乡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的修编与实施,加快形成城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产业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融合。逐步建立区域规划一体化、土地开发利用一体化、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社会事业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的新格局。

不断完善“多规融合”体制机制。探索完善经济社会政策、资源环境政策和空间管控政策,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显著增强空间管制的约束性和指导性,显著提升国土空间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建立市域空间开发与保护统一格局。理顺政府各部门规划行政事权,优化职能分工和衔接机制。全面梳理并将各类生态管控红线、城乡建设和产业区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大项目用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等落实到一张蓝图上,建立城乡用地、基础设施、产业集群等基础数据标准和公共数据库,通过规划、国土、发改、环保等跨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构建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管理协调平台,完善全过程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各项规划的协调实施与动态调整优化,实现跨部门规划和审批信息共享。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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