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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十三五规划:在华电江苏、大唐热电等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 开发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技术(全文)

2016-07-08 09: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苏州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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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造鼓励创业浓厚氛围。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环境,积极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实施创业富民工程,加快健全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和创业氛围“五位一体”新机制。实施创业培训品牌工程,增加创业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扩大创业资金扶持和融资服务渠道,强化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规划建设好国家级苏州市大学生公共创业实训基地,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示范孵化基地。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确保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率和有就业服务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生接受就业服务率达100%,苏州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持续加大政府财政就业投入力度,强化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优化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构建功能完备、服务专业、信息共享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化系统。充分发挥企业和市场作用,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创业服务品质和成效。加快国家级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体系,强化终身职业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劳动者各类在岗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政府按需购买培训成果机制,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惠及面。

健全就业创业培训机制。积极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体系,完善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强化终身职业培训,完善面向全体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城乡劳动者各类在岗培训、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建立开展以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者等就业困难人群为主的中短期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教育培训,提高外来务工人员文化素质和工作技能。建立政府按需购买培训成果机制,进一步扩大培训补贴惠及面。

第二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建设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要求,把社会保障作为民生之基,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健全城乡一体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先行区,进一步完善全民、公平、多元、均等、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构筑社会综合保险体系。探索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为重点的基本保障,多渠道提高综合保障水平。强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和推动商业补充养老、个人储蓄养老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的发展,加快建立基本、补充、个人储蓄三个支柱保障体系。加快建设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征缴工作质量和水平。完善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制度,确保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9%以上。做好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增强失业保险基金保障能力,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保生活、促就业的基本功能。

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逐步缩小贫富差距。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性收入,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使工资性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工资性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努力扩大居民经营性收入,鼓励和引导劳务合作社加快发展、规范发展。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大公民财产权保护力度,拓宽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支持居民财产向资本转化。稳步提升居民转移性收入。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努力实现富民增收与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比达到1.9∶1。

创新住房保障机制。尊重市场规律,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加快推进保障房配套建设,完善交通、商业、教育、医疗等配套设施,提升保障房社区便利度。完善住房保障货币化补贴机制,住房保障形式逐步调整为“住房保障以货币化为主,实物为辅”。优化保障性住房筹集和使用方式,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大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拓展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和渠道,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可持续的融资机制,引入保险、社保、信托等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

整体推进民政福利事业。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探索低保标准与人均消费支出挂钩,解决“支出型”贫困难题。全面推行以常住人口为对象的“救急难”服务,构建涵盖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受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等9大救助制度的“大救助、大协作、大联动”现代社会救助政策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深化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完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强化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融合发展、覆盖全体老年人的多层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运营。到2020年,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70%以上,专业机构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达到50%以上。

第三节  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快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发展优质现代教育。着力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全力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使教育资源建设与城市人口变化相适应,学校办学规模与施教区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相匹配,组织开展省级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试点,全力打造苏南教育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途径。探索建立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持续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全面提高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努力建设适应苏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苏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不断增强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协调引导能力。强化教育的文化传播、科学普及等功能,促进文化、科技、教育事业紧密合作和协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人文素质。

提升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水平。坚持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完善医药卫生政策环境。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省级试点任务,形成医疗、医药、医保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改财政补偿机制,探索实施家庭医师(护士)执业管理新机制,鼓励公立医院医师优先到基层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探索优化城市多中心五大疾病救治体系,实施基于高危筛查的市民慢病管理项目。启动新一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调整医疗资源布局,实现“三提升一适宜”目标。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上规模、上水平、有专业特色的医疗机构。推进建设一批重大医疗设施项目,启动新一轮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程,完善卫生计生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推进吴门医派的研究和传承。探索“互联网+医疗”模式,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稳妥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加强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建成市级妇幼保健院。建立健全医保政策,到2020年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90%和75%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政府补助标准达到筹资水平的80%以上。

加快推动体育发展。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立市民体质大数据库。大力发展群众体育,推动全民健身。促进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积极培养、输送优秀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深入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大力发展科技智力类体育项目,形成一批特色体育项目学校。大力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技能培训、场馆服务等重点体育产业发展。根据城市发展和人口分布,科学规划体育场馆,完善体育场馆布局。

第四节  探索建立社会建设新体制

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在就业和社会保险等生存保障类、人口与家庭等人口发展类、公共交通和环境保护等发展环境类公共服务领域的刚性供给责任,鼓励社会力量以混合所有制形式积极参与教育、医疗、文化和养老服务等社会建设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增加供给、优化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服务需求,逐步形成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放宽社会建设领域准入机制。在政府加强监管、机构严格自律、公众参与监督的基础上,以市场准入的“负面清单”激发市场活力,不断扩大公共服务面向社会力量开放的领域。在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时,统筹考虑各类服务机构属性,科学设定公立机构规模,为非公立机构发展留有空间。建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制度,健全和规范项目化运行管理机制,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领域,平等对待各类服务主体,不断提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推动社会建设领域产业发展。确立政府引导、市场驱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多元融合、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创新社会建设领域财政资金扶持形式,加快各类引导基金的设立运作步伐,吸引社会力量积极从事社会建设领域服务机构的设立、项目与产品的研发、推广和应用,以产业化思维,不断探索教育、医疗、养老等社会建设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整体提升社会建设领域各类存量管理资源的利用效率,不断增强区域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和供给水平。

加快社会建设领域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中国现代健康科学协同创新中心、中国儿童药研发与技术转移平台、中国妇女孕期健康管理智能平台、中国慢性病防控综合支撑平台、苏州医学中心、“虚拟养老院”等科研与服务平台的设立与运作,加强重点实验室、生物技术检测平台、药物分析测试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相关技术成果和创新业务模式的产业形态落地,着力打造依托苏州、服务全国的社会建设领域的重大运营平台,以事业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不断创新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第十章  建立均衡协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系

充分尊重城乡发展规律,以国家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转变农业和农村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迈上新台阶、富民强村、人居环境取得新突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各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第一节  完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

在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模式,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管理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具有时代特点、苏州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80%。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稳步推进积分制落户,建立居住证与户籍准入对接制度。提高转移人口市民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市民化相挂钩,落实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政策。

完善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模式,进一步完善与城镇化相匹配的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探索运用规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新建或改造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在城市供水、供暖、供气、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性安居工程、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医疗和养老服务设施等领域探索运用PPP模式。创新金融体制,构建支持体系,着力打造城乡金融制度改革的示范区。推动城乡一体化金融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

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管理模式。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根据中央、省对试点镇改革的目标要求,按照扁平化管理的原则,综合设置试点镇职能机构,突出“规范、便民”导向。在试点地区探索建立审批、服务、监管顺畅高效的权力运行体系。通过审批机构集中设置、执法机构综合设置、管理机构专项设置,打造精简、扁平、高效的政府管理新模式。将各类开发区和相邻或所在地政府的职能机构进行整合归并,探索“区辖镇”或“镇辖区”的管理模式。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多元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创新城乡土地管理制度。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完善土地流转财政补贴机制。对农村承包土地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的农户,在现有财政补贴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稳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金融支持机制。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尝试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授信试点工作,鼓励和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进一步完善贷款担保机制,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机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供应比例关系。建立健全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的有效机制,推进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内涵挖潜和高效配置。完善产业用地差别化供应机制,持续推进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全面开展“三优三保”行动,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和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优化国土空间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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