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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市十三五规划:在华电江苏、大唐热电等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 开发风能、核能等新能源技术(全文)

2016-07-08 09:0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苏州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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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天然气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共用。加强镇村公共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形成城乡一体的运行管理机制。健全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建立城乡居民方便共享的医疗卫生、健康养老、健身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节  全面提升镇级服务功能

按照区域统筹、集聚集约、因地制宜、低碳生态的原则,优化完善城镇发展网络格局,提高城镇的综合功能,推动城镇可持续发展。

加快城镇规划建设步伐。提高资源集聚程度,推进产城互动,把一批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重点镇建设成为具有江南风貌、现代风格的小城市,成为苏州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突出文化建设,注重产城融合发展,创新城乡社会管理,把镇建设成为和谐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城镇。加快老集镇改造,进一步优化配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发展社区商业设施。发挥小城镇自身优势,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新兴产业。鼓励多元投资主体参与小城镇建设。

强化城镇集聚辐射功能。进一步提升重点镇产业、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辐射功能,充分发挥支撑新城、带动农村的独特作用。对有条件的重点镇适当下放市、区部分管理权限,以精简统一效能为原则,鼓励各类产业园区和所在镇(涉农街道)实行“区镇合一”行政管理体制,赋予其更多的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增强其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打造富于特色美丽乡村。合理确定保留村庄(或重点村、特色村)规模与数量,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顺应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因村制宜,加大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乡村空间布局。探索村庄建设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有机结合,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一批彰显“小桥流水、粉墙黛瓦”等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美丽村庄。

第三节  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机制

大力推进现代农业,优化提升“四个百万亩”,强化地产农产品保护,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承包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为主,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培育以合作社、家庭农场为主,集体农场、合作农场、专业大户、农业龙头企业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加大职业农民培育力度,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构建职业农民学习资助、创业扶持、社会保险等政策机制,加快建成年龄结构合理、专业层次分明、技能领先实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全面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镇、村两级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建设“五有”标准化服务中心,探索建设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研究制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政策保障机制。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粮食仓储设施和烘干设施建设。以金融支农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金融创新,重点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继续完善农业保险担保机制,鼓励发展涉农商业保险,完善现代农业补偿机制。

激活农村产权要素市场。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开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确权,推进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科技成果、合作社股权等市场化流转机制。明晰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宅基地、承包土地、林地等产权,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构建市、市(区)、镇(街道)三级交易网络和交易监管平台,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强村富民水平。深化“一村二楼宇”等政策,做大做强农村集体经济。

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发展“互联网/物联网+农业”,建设一批物联网生产示范基地,开发农业地理信息、农产品全程可追溯等专业化管理系统,大幅度提高种养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的信息化水平。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扶持培育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创新产销对接模式,培育发展农产品产销对接经营主体,鼓励开展农超对接、直供专销、农产品进社区,大力发展地产优质农产品电子商务。制定全市生态休闲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培育一批特色景观旅游镇村、休闲观光农业景点和魅力乡村,打造一批乡村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推动农旅融合发展。

第十一章  建立生态宜居的绿色发展体系

以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以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为准绳,以转型升级、节能减排为抓手,着力建立发展度、协调度、持续度相统一的绿色发展体系。

第一节  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降低能耗强度,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发展道路。

推动低碳发展。以碳峰值目标为引领,实现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强度和人均三大指标突破,建立完善碳管理、碳考核、碳评估体系,探索参与全国性碳交易市场,建设国家低碳城市。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准入条件,推进传统耗能行业改造升级。改变能源结构,优化能源利用方式,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加大非化石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力度。通过打造低碳交通、推广低碳建筑、创建低碳社区等工程,引导形成全社会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加快构建由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民参与的温室气体减排新格局。

强化节能降耗。强化源头控制,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新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和环评制度。深化“能效之星”创建活动,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进重点节能减排工程建设。推行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建立健全绿色建筑工作机制,加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完善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促进建设科技进步。探索建立节能量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大对化工、印染、电镀、造纸、酿造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整治和关停并转的力度。

第二节  加强资源集约节约利用

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引导建立绿色化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推动循环发展。全面推进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建设,实现资源和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快实施园区循环化、生态化改造,打造一批产业废物综合利用、城市矿产、再制造等示范试点。建设科学的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理体系,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要求,完善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提高垃圾处置水平。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守住耕地保护、开发强度、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划定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建设高标准农田。稳妥开展“三优三保”行动,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确保新增工业用地落在规划工业区块范围内,适度提高产业园区的开发强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促进低效土地二次开发。加强地下空间总体规划、综合开发、集约化利用和整体性保护。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更新改造,逐步实现新增建设用地减量化。

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考核用水效率,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推进以“控磷降氮、水生态保护”为方向的新一轮太湖治理;大力推进阳澄湖新三年生态优化行动;全面加强长江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推广雨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长效管理,大力推广使用节水器具,提高居民水资源危机意识,提升全社会节水水平。保护和恢复水网格局,改善水环境,确保水安全。加强工业污染集中和深度处理,完善管网建设,提升尾水循环和再生利用水平。推进企业节水,支持企业开展废水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推行重点行业规模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及时淘汰行业用水定额标准及用水重复利用率不达标的企业或项目。推广农业灌溉技术,注重农业用水效率的提高。

推进资源综合利用。依托市场机制,采取财政倾斜、绿色税收补贴等手段,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加强需求侧电价管理,实施峰谷分时电价和阶梯电价制度;建立完善阶梯气价制度;逐步理顺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第三节  提升环境治理水平

坚持防治结合、预防为主,强化污染源头控制,注重环境协同治理,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水环境、空气质量和环境治理水平。

综合治理水环境。加大太湖湖体及区域河流综合整治力度,大力推进畅流活水、河湖连通工程建设,全面落实控源截污、蓝藻打捞、调水引流、生态清淤等各项整治措施。加强城镇河道综合整治,实现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收集管网、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全覆盖,持续改善区域水质。到2020年,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达到95%以上,流域省级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的比例为6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达到99%。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完善排污许可证核发、监管等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以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核心的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纳污总量控制,推动企业间进行排污权交易,探索建立完善全市域范围内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创新管理制度。持续实施太湖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质监控预警和应急能力建设。开展重点水环境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重点行业水污染整治力度,加强湿地恢复和保护。

改善空气质量。健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准入条件,深化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加强工业和燃煤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城市主城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改造。强化空气质量预报和灰霾监测预警工作,试点人影作业改善空气质量,进一步健全大气重污染预警应急响应机制。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逐步扩大供热范围,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全面改善空气质量。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好转,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进一步下降。

积极防治土壤污染。着力解决污染源问题,加快推进对环境污染程度大的企业搬迁工作。鼓励使用低毒高效农药和生物有机无害肥料。加强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开展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调查及评估工作,做好土壤环境质量动态监测,建立污染场地档案和数据库系统。建立土壤污染的责任追究制度,由造成污染的单位和企业负责土壤修复和治理,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壤污染防治。

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从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保护效益要求和流域环境容量管理等方面,全面明确责任目标,严格执行考核评价。加强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建立健全环境重点风险源数据库,完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环境污染事故,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社会化环境应急处置队伍保障体系,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社会化环境应急处置队伍,推进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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