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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市十三五规划:大力发展华电热电联产项目 推进市、区一批风能发电场项目(全文)

2016-07-18 11:01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能源十三五规划热电联产玉林市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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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深化桂台交流合作

充分发挥桂台经贸合作论坛等平台功能,拓宽对台经贸合作领域,务实推动金融、保险、物流、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合作。充分利用ECFA和CAFTA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承接台湾产业转移,积极引进台湾高新技术企业。加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根据园区发展现状和产业发展要求,提高承载能力,实现园区特色产业集聚和规模发展。积极吸引台湾重要商协会来玉设立办事机构,加强两地文创、物流产业方面的合作,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扩大政商学界和农民、青年、妇女和少数民族等各个领域的交往,支持两地的民间组织、社团和个人加强交流,建立长期稳定的交流合作机制。

第三节  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积极构建开放性经济体系,继续办好玉博会、药博会、陶博会,推进国际友好城市平台建设,深化企业、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的友好交流,吸引玉商、外商、侨商来玉林投资创业。支持内燃机生产出口基地建设、日用陶瓷生产出口基地建设、中药生产出口基地建设和皮革生产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扩大开放领域,扩大外商投资规模,优化投资结构,推动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将承接产业转移和促进企业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积极引导外资投向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发挥外资作为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载体的作用。引进高技术含量、高端环节的外商投资,用好外商投资研发中心的发展政策,促进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高端人才,加强本地企业与外资企业的技术合作。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市企业兼并重组,平等参与城镇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领域的开发、建设和运营。鼓励外资企业在玉林设立研发中心、培训机构、营销机构等。鼓励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国有企业通过并购、转入经营权、股权转让等方式吸引外商投资。完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和外商投资信息公示平台,积极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第十篇  改革攻坚,加快完善发展体制机制

针对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落实一批重大改革举措,加快完善体制机制,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和活力。

第三十七章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宽进与严管相结合,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建立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规范优化审批程序和流程,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设立行政审批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建设法治服务型政府。继续深化乡镇国土资源、村镇规划、环保、安监管“四所合一”机构改革。深化价格机制改革,减少政府对价格形成的干预,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商品和服务价格。打破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审计制度,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全政务服务体系。

第三十八章  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完成第二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任务。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在内的农村产权有序流转。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成北流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全国试点任务,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加强市、县、乡三级林权管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保障新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落实耕地保护和补偿机制,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健全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低丘缓坡未利用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改革。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稳步推进市、县、镇、村四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构建四级平台共建共享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网络,创新农村产权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建立健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价格评估机制,完善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融资机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扶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职业农民。创新农业经营制度,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探索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新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创新农业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加大对农业生产的投入,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信用县”四级联创。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便民服务新网络。

第三十九章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全面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推行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行主体,加快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引导国有资本更多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实现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和混合所有制发展,推进企业上市,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财政比例。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规范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内部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妥善解决国企历史遗留问题。

第四十章  深化财税金融改革

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财税体制改革举措,完善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进一步理顺各级收入划分,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和跨年度平衡机制,落实乡级财政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政策。推进财税收支精细化管理,优化财税结构,逐步降低非税收入比重。落实国家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和房地产税等重大改革举措。推动农村信用合作社改制成农村商业银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大力推进“引金入玉”,引进各类新型金融机构,丰富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村镇银行,健全金融服务组织体系。加快发展地方金融业,加快培育民营银行发起人,为组建玉商银行创造条件。加大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培育设立各类投资基金、产业基金和合作发展基金,提升直接融资能力。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培育壮大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电子商务金融等平台。发展普惠金融,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服务重心、创新金融产品,提高服务“三农”、服务基层、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严格的社会化信用奖惩制度,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第四十一章  统筹推进其他领域改革

充分发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改革先行先试的探路先锋作用,锐意改革、大胆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示范。统筹推进科技、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等改革,以及公务用车、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等改革。进一步开放非公有制资本准入行业和领域,支持其参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打好非公经济转型升级攻坚战。

第十一篇  共享发展,完善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全面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收入、社保、医疗卫生、教育、食品安全等民生问题,提高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群众。

第四十二章  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坚持就业优先,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逐步缩小不同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第一节  大力推进就业创业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增加就业岗位。扶持发展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完善和落实创业投融资、税费减免、财政贴息、场地安排等创业激励政策,促进各类群体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覆盖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就业服务和管理,实现城乡各类人群平等就业。健全政府购买就业岗位、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的机制,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带动青年就业创业。加强就业援助,帮助就业困难者就业。制定实施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标准和办法。加强职业能力建设,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促进劳动者自主就业创业。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岗培训,对未能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生劳动力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开展对外劳务合作,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技术工人培养模式,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区、大学生创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库。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和就业失业调查统计监测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二节 深入实施收入倍增计划

深化收入分配改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坚持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规范健全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制度,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要素贡献并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建立工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专栏26 就业创业工程

就业创业机制:完善和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远程视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岗培训,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制度。

就业创业平台:加快建设农民工创业园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项目库。

收入倍增计划:完善、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多渠道促进居民增收,力争到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5:1以内。

第四十三章  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以制度整合和待遇衔接为目标,建立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扩大社会保障覆盖。完善职工养老个人账户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筹资标准、报销比例和就医管理等方面的差异,推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继续完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再次保障能力。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施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提升社保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结合,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鼓励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医保经办。健全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机制,拓宽社会保险资金投资渠道,加强风险管控,提高投资回报率。

第二节   提高住房保障水平

完善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建立健全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推进商品房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具备购买能力的居民购买商品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的居民,支持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赁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住房补贴保障住房需求。将居住证持有人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城镇危旧房和配套设施改造建设,推进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和“以购代建”模式,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完善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政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增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资金保障能力。力争到“十三五”期末基本完成各类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全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30%左右。

第三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要求,统筹救助体系建设,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分类施保,实现应保尽保,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探索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科学增长机制,确保保障对象的生活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指数变动状况相适应。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员等群体,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专业康复和托养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做好优抚安置工作。规范临时救助运行机制,发挥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作用。

专栏27 社会保障建设工程

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和社会保险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实施北部湾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的同城化政策,推进“五险合一”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

住房保障: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统筹推进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全市规划改造棚户区76个(片),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社会救助: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科学增长机制,加强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和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平台。规范临时救助运行机制。

第四十四章   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

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提高群众健康水平。

第一节   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以农村为重点,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等综合改革,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价廉、方便可及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实施健康扶贫建设工程、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工程、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工程、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工程、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工程。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8/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8‰以内,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全面推广门诊统筹,实现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市、县、镇、村医疗机构,进一步提高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实现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以上,新农合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10倍以上。扩大新农合受益群体,使参合率达到98%以上,保障基层群众的医疗需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建玉州区、福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进健康玉林建设。加强艾滋病、地中海贫血防治和重大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疾病防治,特别是推进艾滋病防治和常见癌症筛查项目。增加艾滋病防治等特殊药物免费供给。保障人民健康生活环境,提高政府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应急处置能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心理健康服务。

第二节   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推进医药分开,实行分级诊疗,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坚持公益属性,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布局,健全上下联动、衔接互补的医疗服务体系。完善基层医疗服务模式,推广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拓展社会办医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加强监督管理,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推进药品价格改革,保障药品安全,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健全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为基础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基层和紧缺医护人才建设工程,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完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实施中医药品牌工程,积极发展地方特色中医药。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专栏28 医疗卫生建设工程

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立重大疾病保障和救助机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重大疾病防控机制。

医院:推进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整体搬迁重建项目(一期)、玉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北院)、玉林市中医院(南院)、玉林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分院、玉州区中医院、北流市东方医院、陆川县中医院暨骨科医院迁建工程、博白县妇幼保健院、兴业县中医医院和一批县(市、区)卫生公共服务工程;规划建设一批县级医疗机构。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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