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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改下 关于售电公司共享服务的探索

2016-08-10 17:33来源:领导力作者:谭太洋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售电公司电网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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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电费核算云”是共享服务的一种有益的尝试,随着共享服务模式的运作与成熟,以及售电主体业务发展的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采购物流管理与IT的部分内容也可以逐步纳入共享范围,此时,“电费核算云”就成为大共享中心组织的一个分支(见下图):

图4:电费核算共享服务中心是共享服务模式的有益尝试

四、结束语

设立电费核算共享服务中心-“电费核算云”具有深远的意义,将会成为“交易中心”构建的有益探索。但也要清楚的认识到,共享服务在实施中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实施还需市场各参与方的共识及努力,应通过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模型,逐项分析与审慎确定共享服务内容,进而实现预期的管理效果。

延伸阅读:售电公司的背后都站着谁?谁才是真正在做售电公司的?

【分析】售电公司的统计及进入售电的路径

【专家谈售电】从主体能源更替看售电市场 能源互联网还有事要做

原标题:关于售电公司共享服务的探索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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