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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大汇总!(1-9月)

2016-09-29 11:0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站充换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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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2016年4月份,北京发改委发布了《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年)》。

根据各应用领域电动汽车对充电设施的需求,经测算,2016-2020年需配建电动汽车充电桩约43.5万个。其中,社会公用领域,按照公用充电桩与电动汽车的比例不低于1:7的要求,需配建公用充电桩6.5万个;私人自用领域,需配建充电桩36万个;公共专用领域,坚持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和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相结合,公交、物流、公务、出租等领域配建公共专用充电桩约1万个。

总体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互联互通、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服务网络,有效保障6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充电技术创新取得显著突破,充电安全性、可靠性稳步提升。“互联网+充电设施”不断深入,引领全国充电设施商业模式创新。充电设施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充电服务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京津冀区域一体化的公用充电服务网络基本形成,有效保障居民绿色出行。

重点领域目标。到2020年,私人自用领域,基本实现“一车一桩”,满足私人小客车基本充电需求;社会公用领域,推进充电设施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形成全市范围(不含山区)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公共专用领域,高效利用社会公用充电网络,同时充分挖掘自有场站空间资源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物流、出租、环卫、旅游景区等专用停车场站新建充电桩约1万个,满足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重点区域目标。到2020年,城市核心区、通州新城、亦庄、延庆冬奥区域等重点区域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建成全国电动汽车示范推广引领区和充电设施建设样板区。

福建省

福建省发改委发布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2016年4月份,为加快福建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福建省发改委编制了《福建省“十三五”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总体目标

根据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到2020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387~400座,充电桩9~12万个,以满足福建省10~1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优先建设公交、出租及环卫与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新增100座公交车充电站。49座出租车充换电设施,4481个环卫物流等专用车充电桩。

积极推进公务与乘用车用户结合居民区与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新增8~11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鼓励有条件的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

合理布局社会停车场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新增42~55座城市公共充电站与0.8~1万个分散式公共充电桩,以满足临时补电需要。

结合沈海(20个服务区)、京台(8个服务区)、宁上(6个服务区)、福银(10个服务区)、泉南(7个服务区)、长深(11个服务区),莆永(8个服务区)、厦蓉(8个服务区)、宁东(8个服务区)、沙厦(3个服务区)、平潭连接线(1个服务区)及相关连接线等高速路网,建设196座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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