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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大汇总!(1-9月)

2016-09-29 11:0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站充换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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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各省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政策、充电价格标准汇总

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核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的函》

2016年6月,西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核拨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贴资金的函,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优惠政策的通知》(市政发〔2014〕32号)对充电设施建设投资(不含征地费用)给予30%的财政补贴的规定。经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安监局、市质监局等市级部门及相关专家联合验收审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区与草堂厂区(已建成91个充电桩)、东郊厂区(已建成22个充电桩)和西城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大庆路12号厂区(已建成24个充电桩)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项目符合补贴条件,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比亚迪公司、西城公司充电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资合计577.74万元,申请补贴资金173.322万元。

甘肃省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2016年6月,甘肃省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包括中央财政切块下达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奖补资金。可用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其他升级专项资金,按其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按项目设备投资的5%左右给予补助。

江苏连云港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暂定标准》

2016年7月,北极星输配电网记者从连云港市物价局获悉,连云港出台了市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暂定标准,规定纯电动客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暂定为1.15元/千瓦时,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服务最高价格暂定为1.4元/千瓦时,此价格试行期一年。

新疆发改委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年7月,新疆发改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宜的通知,提出:

一、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电服务费。

二、电费标准

(一)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当地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二)其他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执行当地相应分类目录电价。(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三、充电服务费标准(一)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2元/千瓦时。其中,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费上限价格水平暂定为1.0元/千瓦时。(二)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价格水平的前提下进行下浮,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四、电动汽车充电期间不再另外收取停车费用。

五、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福建省发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年 5月,福建省物价局下发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福建省省电动汽车和电动公交车充电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量收取。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充电服务价格上限标准:电动汽车1.00元/千瓦时(不含电费),电动公交车0.8元/千瓦时(不含电费),下浮不限。其他经营性充电设施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参照执行。新规自6月1日起执行,试行1年。

延伸阅读: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研究(充电设施篇)

充电桩运营多赢化格局之商业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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