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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省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大汇总!(1-9月)

2016-09-29 11:08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关键词:充电设施充电站充换电站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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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湖南省政府发布《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6年8月12日,湖南省政府发布了《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车位数量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广西

广西发改委印发《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6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广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规划建设按照“自(专)用为主、公用为辅,快慢结合、分类落实”的原则,逐步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以用户居住地、单位内部停车场、公交及出租等专用场站配建的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交通枢纽、超市商场、商务楼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园区、学校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停车场、驻车换乘(P+R)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

柳州市政府印发《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2016年6月29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柳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应按不低于规划停车位数15%预留充电基础设施电力容量,按100%的比例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即位置、管道和电线铺设到所有车位。

江西省

江西省发改委印发《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6年8月16日,江西省发改委研究制定了《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各类用途的充电设施配置要求如下:

(一)新建建筑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下同)。

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商场、宾馆、医院、办公楼等)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按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10%的比例建设或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

(二) 已建(在建)建筑充电设施

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建设充电设施。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影响车辆进出的前提下,鼓励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增建充电设施。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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