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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丨陕西省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情况

2016-11-16 08:28来源:中国能源报关键词:天然气管网天然气消费天然气体制改革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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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虽然陕西天然气的生产供应取得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天然气消费量的快速增长,在管网设施建设与开放方面凸显出了供气缺口大、价格偏高等矛盾,已经影响到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统购统销经营模式阻碍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相继颁布,明确规定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应向第三方公平开放。但目前陕西的天然气长输管网仍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陕燃独家建设与运营,由于天然气资源的特许经营造成垄断,下游的城市燃气企业及大用户必须也只能从陕燃购气,无法与气源企业直接交易购进天然气,更无法由陕燃代输、代储天然气,虽然陕燃与延长石油也开展了天然气置换代输业务,但其管网设施并未实质向第三方开放。例如:由于冬季供气缺口大,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自寻气源,并已与中石油达成意向,从西气东输二线干线管道自建支线直接接入本企业的西安配网,增加供气量,但因特许经营权限制,目前无实质性进展。

(二)一些地方政策限制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

陕西省个别地市政府出于地方税收等因素考虑,限制本地生产天然气出境。如:延长石油向所属的榆能化供应生产用天然气,因特许经营权限制和地方保护影响,一方面延长石油自建的由延安天然气产区到榆林榆能化12km的输气管道闲置,延长石油只能与陕燃进行天然气置换,延长石油将榆能化生产用天然气注入陕燃的管网,陕燃通过其建设的33km靖边化工园专线向榆能化供气,收取0.116元/立方米的管输费;另一方面,延长石油外供气量330万立方米/天,冬季保供可提高至385万立方米/天,榆能化天然气需求量275万立方米/天,冬季保供期间因陕燃承担保供压力巨大,仅能向榆能化提供置换气172万立方米/天,导致榆能化产品转化率由90.25%降至78%,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

(三)天然气供应管输费占比高,推高用户用气成本

由于天然气主干管网特许经营权限制,造成天然气使用过程中管输环节多,各环节均收取相应的管输费。例如:延长石油供榆能化用气过程中,自建管网闲置,使用陕燃靖边化工园33km专线代输需缴纳管输费0.116元/立方米,而中石油陕京线1000km管输费为0.5元/立方米,陕燃靖西线488km管输费也仅为0.49元/立方米,虽然有输送管径和输送气量等客观因素影响,但三条线路每公里单位运输价格仍差异较大。又如:中石油长庆油田供西安市非居民门站气价为1.206元/立方米,陕燃长输管网管输费0.441元/立方米,西安秦华天然气公司配气费0.813元/立方米,中间环节管输费共计1.254元/立方米,西安市非居民最终销售气价2.46元/立方米,在最终销售气价中门站价格和管输价格各占50%左右。上述事例表明,在现行的天然气管输价格定价机制下,实行了单条管线个别定价的方法,并且管输定价成本不透明,造成各管输线路管输价格差异较大,更由于管输环节多,层层收取管输费,推高了最终用户的用气成本,天然气替代常规能源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完全体现,市场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四)管网配套储气设施不足,影响冬季供气稳定

据了解,陕西省2016年1月的平均日用气约2750万立方米/天,2016年7月平均日用气约830万立方米/天,峰谷差高达3.3比1,2016年冬季用气高峰期间,最高日用气量将超过3300万立方米,目前已落实的资源点合计最高日供气量仅为2460万立方米,缺口较大,供给形势严峻,目前可以采取的措施是增加气源点供气量和建设更多储气调峰设施。由于气源企业的天然气是平稳、有序生产,要求气源企业夏季少供给甚至不供给,冬季加大供给,气源企业也需建设更多储气调峰设施,因此,为保障冬季供气稳定,无论是气源企业,还是管输企业、城市燃气企业都需要建设大量的配套储气设施,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第8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省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油气[2016]1126号)明确建立健全天然气储备制度,并提出天然气储备具体指标,而目前陕西天然气储备设施、储备量远未达到标准,造成了陕西年年都要面对冬季天然气供应紧张的局面。

(五)天然气价格机制不完善,影响企业积极性

目前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未对储气设施存储的天然气实行单独定价,存储的天然气在使用时被当做普通天然气,进入天然气管网供给用户,因此建设储气设施保障天然气供应成为了一种社会责任,企业动力不足。例如:杨凌LNG项目其功能是解决陕西省冬季高峰用气和事故状态的应急供给,其购进的原料气执行非居民气价2.04元/立方米,加储气成本后为2.8元/立方米左右,调峰销售时执行的城市居民用气价格1.98元/立方米,形成严重的价格倒挂。由于缺乏相应的经济补偿机制,天然气生产、管输、销售企业均缺乏建设储气设施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政策缺乏配套措施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等一系列涉及天然气管网公平开放的规范性文件相继颁布,但目前仍面临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以及在原来的天然气管理体制下,实施管网公平开放缺乏相关配套的实施细则等问题,地方政府和相关企业没有可依据的、具有操作性的具体程序和办法,造成现阶段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进度缓慢,观望气氛浓厚。

原标题:陕西省天然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情况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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