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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售电侧改革:《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说了什么?

2016-12-20 13:57来源:北极星售电网关键词:售电侧改革电力直接交易山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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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电网晋档升级行动计划

围绕打造坚强智能电网,系统推进特高压输电工程、500千伏省域主网架强化工程、220千伏市域主网架完善工程和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不断提升电网受电、输电、配电能力和安全稳定运行水平。

特高压输电工程。近期,重点推进锡盟至济南、榆横至潍坊1000千伏交流和上海庙至临沂、扎鲁特至青州±800千伏直流特高压送电通道和济南至潍坊至临沂至枣庄至菏泽至石家庄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环网。远期,重点推进外省至滨州±800千伏直流特高压送电通道和晋东南至菏泽至枣庄、菏泽至赣州、济南至烟台至潍坊1000千伏特高压线路,扩建潍坊等特高压交流变电站,打造“四交三直”省外特高压送电通道和“三横两纵”省内特高压电网。

省域主网架强化工程。近期,重点建设潍坊、枣庄、临沂、菏泽、济南、青州等500千伏送出工程,新建惠民、胶南、临朐等17座变电站,改扩建滨州、寿光、牟平等19座变电站。到2020年,拥有500千伏变电站60座,变电容量1.15亿千伏安,供电半径28.9公里。远期,新建李山、招远、莱西、乐陵、梁山等16座变电站,改扩建贝州、岱西、管仲、光州等57座变电站。到2030年,拥有500千伏变电站76座,变电容量1.9亿千伏安,供电半径25.6公里。

市域主网架完善工程。近期,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66座,改扩建58座。到2020年底,拥有220千伏变电站551座,变电容量1.95亿千伏安,供电半径9.6公里。远期,新建变电站168座,改扩建187座。到2030年,拥有220千伏变电站707座,变电容量2.86亿千伏安,供电半径8.4公里。

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近期,新建110(35)千伏变电站1030座,改造变电站500座,新增变电容量8500万千伏安,线路1.9万公里;新增10千伏配变3.5万台,改造配变1.7万台,新增配变容量1100万千伏安,线路4.3万公里。远期,新建110(35)千伏变电站1800座,改造变电站880座,新增变电容量1.4亿千伏安,线路3.4万公里;新增10千伏配变9.8万台,改造配变5.4万台,新增配变容量3200万千伏安,线路8.8万公里。

系统储能调峰工程。加快抽水蓄能、天然气等优质调峰电站建设;深度挖掘燃煤机组调峰能力,加快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推动燃煤机组由提供电力、电量的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电力、调峰调频能力的基础性电源转变。鼓励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电储能企业投资建设储能设施;鼓励各地新能源开发基地同步配置适当规模的储能设施;鼓励在小区、楼宇、工商企业等用户侧建设分布式储能设施。加快调峰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完善调峰辅助服务补偿标准,推进调峰服务的市场化交易,实现储能设施与新能源、电网的协调优化运行。

第六节 能源清洁利用行动计划

围绕推进能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机统一,大力实施散煤治理、热化城市、电能替代工程,提高能源清洁化利用水平,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开展。

散煤治理工程。加强煤炭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商品煤质量标准和锅炉燃煤技术标准,实现煤炭分质分级利用,推进煤炭清洁化燃烧。坚持散煤减量替代与清洁化替代并举,强化输配电网、燃气管道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广应用高效环保煤粉锅炉,推进燃煤锅炉集中替代和升级改造。

到2017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2018年,煤粉锅炉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10蒸吨/时以上燃料锅炉全部达到燃气锅炉排放标准。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17年设区城市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城市建成区面积的80%以上。落实优质煤源,建设洁净煤配送中心,推广先进民用炉具。到2020年,力争基本建立以县(区)为单位的全密闭配煤中心和覆盖所有乡村的洁净煤供应网络,洁净型煤在民用燃煤中的使用比例达到90%以上,逐步实现散煤清洁化治理“全覆盖、全替代”。

城市热化工程。加大城市及周边现有发电机组的供热改造力度,优先发展生活采暖型热电联产项目,鼓励利用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替代分散燃煤锅炉,积极发展热电冷三联供和地源热泵,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加快推动热网和热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集中供热老旧管道改造,提高集中供热管网输送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近期,着力解决德州庆云、滨州阳信、菏泽鄄城无集中供热问题,实现县以上城市集中供热全覆盖,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70%以上;远期,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80%以上。

电能替代工程。围绕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重点在居民采暖、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等领域,推广电采暖、工业电锅炉、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机场桥载设备、低谷电蓄能等电能替代工程。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并按照“桩站先行、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达到32万辆;建成充电站920座、充电桩35万个。

第七节 能源节约低碳行动计划

坚持能源节约与高效低碳利用并举,通过实施低碳排放试点工程、能效“领跑者”引领工程、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工程和余能高效利用工程,形成以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和符合省情的低碳发展模式。低碳排放试点工程。推广“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发展理念,以新能源示范城市(园区)、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为依托,以低碳产业发展为抓手,扩大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等各领域的应用,主动控制重点耗能行业碳排放,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发展。近期,重点推进德州、泰安、东营、济南长清区、青岛即墨市、青岛中德生态园等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诸城、禹城、寿光、荣成、文登、临朐、单县等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

能效“领跑者”引领工程。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公共机构、民用建筑、交通运输、商贸企业、星级酒店等七大领域,评选“领跑者”试点单位,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和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增强全社会节能动力。

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工程。加强供用能系统统筹规划和一体化建设,重点在小城镇、产业园区、商务区以及机场、车站、医院、学校等大型公用设施,按照“分散布局、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多能互补”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优化布局电力、燃气、热力、供冷、供水管廊等基础设施,通过天然气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智能微网等方式实现多能互补和协同供应,为用户提供高效智能的能源供应和相关增值服务。实施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源就地清洁生产和就近消纳,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

余能高效利用工程。加强城镇与产业园区能源利用的系统规划,统筹优化区域内的电力、热力、供气系统,实施建设余热、余压、余气利用工程,最大限度提高生产过程中余能利用效率。到2020年、2030年,余能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50万和400万千瓦。

第八节 装备集群发展行动计划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依托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发展壮大资金技术密集、自主创新能力强、关联度高的现代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形成全国乃至国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能源装备制造业体系。

海工装备产业升级工程。以烟台来福士、蓬莱巨涛、海洋石油工程(青岛)、青岛北船重工、山东海洋仪器研究所等为依托,加快制造多功能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固定式桩基平台、移动平台等深水油气资源勘探成套技术及钻采装备,加强配套能力和集成能力建设,推进深水油气装备智能制造,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依托蓬莱省级海洋装备制造特色产业园,建设国家电网公司海上风电检测基地。

核电装备产业升级工程。以核电开发建设为依托,充分利用国家核电技术基地、山东核电培训基地的技术支撑,积极创立一个国家级核电技术研发中心;重点支持山东核电设备制造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公司等企业,加快实施系统设计、设备制造的本地化,重点发展AP1000锻造主管道、大型双相钢及超级双相不锈钢叶轮、大型先进压水堆钢制安全壳、结构模块、设备模块、一体化堆顶组件(IHP)等核电关键设备,组织开展核电装备智能制造技术攻关,实现技术、制造、工程全过程数据的数字化共享与关联,建成全国重要的核电研发和装备制造基地。

新能源汽车产业升级工程。依托上汽青岛、一汽大众(青岛)、福田汽车、中通客车、中国重汽、山东沂星等重点生产企业,突出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基础装备制造,推进新能源乘用车、专用车、LNG商用车及公交客车等整车制造,跟踪研发燃料电池汽车,做强动力电池、电机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环节,加快智能充电终端、充电网络、加气装备等基础装备产业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石化装备产业升级工程。以东营科瑞、胜利高原、烟台杰瑞等企业为重点,加快发展以石油及页岩气开采用高端钻机、专用钻机、钻完井设备、高精神地质导向系统、大型压裂设备等重点产品,建设我国最大的高端油气钻采和测录井装备生产基地。依托省内炼化产业改造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实行装置大型化和炼化一体化,以千万吨级炼油和百万吨级大型乙烯等成套设备、大型离心压缩机组、大型容积式压缩机组关键泵阀等为重点,着力突破高端石化产品成套关键技术、劣质重油加工技术、清洁油品生产技术以及节能减排关键技术,加快技术研发平台体系建设,推进重大石化装备国产化与自主化。

输变电装备产业升级工程。以泰开集团有限公司、特变电工、山东达驰等企业为主体,抓住国家鼓励发展超高压、特高压、智能电网等有利时机,加快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成套装备、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用户端智能化成套装备、能源互联网核心装备和可再生能源并网系统,建设全国高端智能输变电装备生产基地。

煤矿装备产业升级工程。以山能重装、山东矿机、天晟集团、兖矿东华重工等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高效绿色采掘系统、智能化无人工作面综采系统、煤矿信息化管理、煤矿区地面生态恢复与重建、大型煤矿装备节能、矿井水利用技术装备等,打造国内领先的煤矿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第九节 能源互联网行动

计划以“互联网+”为手段,着力打造能源大数据综合服务、智能化电力交易和电动汽车充电智能服务等三个平台,大力实施微电网示范工程,促进信息化和能源深度融合,推动能源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发展。

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实施能源大数据战略,积极构建山东能源大数据信息中心,促进各类数据资源整合,逐步实现能源数据资源的集成和共享。积极促进覆盖能源生产、流通、交易、消费等全链条的能源大数据新业务应用与增值服务,开展面向能源终端用户的用能大数据信息服务。发挥大数据技术在能源监管中的基础性作用,提升能源监管的效率和效益。

智能化电力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以电力体制改革为契机,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积极构建智能化电力交易平台,培育负荷集成商、售电商、综合能源运营商等新型市场主体。鼓励个人、家庭、分布式能源等小微用户灵活自主地参与电力市场,支持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绿色电力与用户之间实现点对点交易。逐步建设以能量、辅助服务、新能源配额、虚拟能源货币等为标的物的多元交易体系,形成多方参与、充分竞争、平等开放的市场交易格局。

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用户需求,集成电网、车企、交通、路况、气象、安全等各种数据,建立电动汽车用户服务平台,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综合服务,拓展平台增值业务。充分利用风电、光伏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风光储一体的智能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实现电动汽车与新能源的协同优化发展。

微电网示范工程。在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大型商务区和学校、医院、交通枢纽中心等重点区域,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和微电网中等集成应用,探索发输储配用一体化的技术应用和商业运营模式,改善微电网电能质量、稳定组网运行、保证微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到2020年,建成50个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微电网示范项目。

第十节 能源扶贫攻坚行动计划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能源建设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因地制宜推进光伏扶贫,全面实现贫困村农网改造、农村机井通电、自然村通动力电“三个百分之百”,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有力支撑。

光伏扶贫工程。坚持“省级统筹、县负总责,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策扶持、合力推进”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政府补助、社会帮扶、金融支持、帮扶单位和用户出资等多种途径相结合的资金筹措机制,因地制宜推进集中式、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到2018年,力争惠及10万个贫困户,让贫困群众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贫困村农网改造“全覆盖”工程。全面系统推进配变台区、老旧线路和低压户表建设和改造,有效缩短供电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全面解决“低电压”、“卡脖子”问题,不断提升贫困地区供电可靠性和电力服务水平,有效满足农户生产生活用电需求。2017年底前,实现贫困村农网升级改造“全覆盖”。

农村机井电力“井井通”工程。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推广农业节水灌溉等,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平原、丘陵、山区机井通电设施建设,加强和规范机井通电设施管理和维护,提升农业排灌电力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2016年至2017年,对42万口机井电力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基本实现全省农村机井电力“井井通”,惠及农田4200万亩以上。自然村动力电“村村通”工程。2016年,全面解决294个自然村未通动力电问题,全面实现自然村动力电“村村通”,满足农村发展养殖、种植、副业加工、乡村旅游和抗旱防汛、农业生产等生产生活用电需要。

第六章 坚持多措并举,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第一节 建立规划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责任机制,形成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其他有关部门分工配合、各地政府和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加强规划与国家能源规划的衔接,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协调,做好能源年度计划与规划的对接。加强规划实施评估,适时进行滚动修编。强化规划刚性管理,完善评估考核制度,将规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节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推进相关法律制定和修订,完善配套法规体系,发挥法律、法规、规章对能源行业发展和改革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实现能源发展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健全资金支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能源设施建设、能源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研究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度,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出台调峰电价、季节差价以及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的价格激励政策,建立有利于能源清洁发展、高效利用的价格体系。严格落实能源税收调节政策,发挥税收促进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作用。实施电力绿色调度,倡导消费绿色电力,出台有利于超低排放的电量政策,引导能源生产和消费行为。制定碳排放交易制度,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促使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

第三节 统筹政府市场作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能源流通体制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完善能源投融资体制机制,促进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和资本合理流动,坚持国有经济在关系能源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非国有经济及外资作用,实现能源投资主体、融资渠道多元化。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和职能转变,深化落实简政放权。明确各级部门、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规划、安全、质量、环保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作用,强化能源消费、碳排放总量以及节能降耗、压减煤炭消费等约束性指标监督考核,形成促进能源清洁低碳发展的倒逼机制。

第四节 鼓励能源创新发展

加快能源科技创新,建立有利于技术进步、人才引进、成果转化、产业升级的体制机制。开展能源创新与金融合作试点,实施绿色信贷激励政策,促进能源产业发展。创新能源商业模式,培育能源领域新的、灵活的供应体,逐步构建用户自主的能源新模式。强化能源产业创新,积极推进能源生产由集中为主向集中与分散并举转变,能源制造由上游为主向中下游高端延伸发展、由高碳向低碳发展。创新政府管理模式,加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推动政府职能由项目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第五节 加大能源监管力度

坚持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加强行业监管体系。坚持放管结合,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高效、透明的能源监管机制,形成省级主管部门与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各市、县政府部门之间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相互配合的监管体系。强化能源市场监管,积极推进能源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杜绝无序违规建设能源项目,切实维护能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运行“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理念和技术,为能源监管提供技术支持和信息服务。

第六节 强化能源保障安全

着力增强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完善能源储备应急体系,掌握能源供应主动权,提高能源安全保障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实行最严格的能源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坚决遏制能源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改善能源安全生产设施和装备,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和“智慧安监”工程,加强新技术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应用,提高能源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节 积极推进开放合作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全方位实施能源对外开放与合作战略,抢抓“一带一路”战略机遇,鼓励我省优势能源企业、地勘单位积极“走出去”,参与俄罗斯、中亚,中东,非洲,美洲和亚太五大重点能源合作区域建设,承揽大型能源开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工程。强化省际能源合作,搭建与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等资源富集省区的政府合作平台,结合“外电入鲁”通道建设,支持我省企业通过独资、参股、兼并等方式参与配套电源开发,开拓省外能源供应渠道,构建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强与国外能源企业、研究机构合作,通过相互投资、市场开放等手段,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关键能源技术、先进适用技术和重大装备,提升能源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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