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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亿千瓦(附全文)

2016-12-27 16:46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煤电煤炭新能源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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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革命的战略思想,以煤炭“六型转变”为突破口,以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推进实施三大煤炭基地提质提效、三个千万千瓦级现代化大型煤电外送基地建设和现代煤化工、煤层气、新能源、水电产业基地建设,构建完善的能源技术创新平台、装备制造配套产业和能源产业服务体系,着力夯实能源供应基础,着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着力推进能源生态建设,着力推进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形成创新、绿色、协调、开放、共享的能源发展新格局。力争到2020年,京津冀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国家新型综合能源基地、全球低碳创新基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建立起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中国能源绿色转型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节约低碳。

把节约优先贯穿经济社会及能源发展的全过程,大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节能,集约高效开发和利用能源,合理控制消费总量,以较少的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加快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高碳资源低碳发展、黑色煤炭绿色发展,以循环经济为重点,构建绿色能源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电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提高煤炭清洁利用水平。加快“四气”产业一体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扩大煤层气(瓦斯)消费规模。大力发展风电、水电、太阳能等新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快国家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基地建设试点工作。以兴水增绿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保护。

2.创新驱动。

树立科技决定能源未来、科技创造未来能源的发展新理念,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山西行动计划;选准科技创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依托科技创新城建设,落实山西低碳创新行动计划,着力抓好煤基低碳科技创新攻关;确立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努力提高协同创新能力;推动尽快放开电力、油气领域的竞争性环节,破解制约能源创新发展的体制约束。推动能源发展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需求侧管理等市场化机制。

3.统筹多元。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能源产业布局,合理调控煤炭、火电、煤化工、煤层气等产能建设,提高资源配制效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协调传统能源、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着力推进能源系统优化,实施电力和天然气调峰能力提升、分布式能源和智能电网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等行动计划,显著提高能源系统的智能化水平和运行效率。

4.开放带动。

坚持对内对外开放相促进、“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引资和引技引智相并重,以合作共赢为导向,充分利用国际和国内两个市场,有效整合外需和内需两个资源,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发展战略,深化周边和沿线能源国际合作,推动重大能源项目落地,积极支持能源企业“走出去”,积极开展能源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建立能源领域的区域协调机制,提升我省能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开放条件下的能源安全。

5.协调共享。

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必须大力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要适应人民群众生活条件改善要求,统筹城乡用能,加快天然气管网建设,推进城乡配电网升级改造,为扩大民用天然气和电力消费创造条件。保障贫困山区、革命老区、采煤沉陷区、棚户区等地区的电力供应。要把能源发展和扶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重大能源工程项目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快能源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光伏扶贫等能源特色扶贫新形式,加快发展新能源、分布式能源。

6.安全发展。

坚守安全发展红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省能源发展安全与稳定。

(三)主要目标。

依据国家“十三五”能源规划指标,按照全省“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议总体要求,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水利、交通等约束条件,确定全省“十三五”能源发展目标。

1.能源生产。

到2020年,全省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8亿吨标煤左右,原煤产能控制在12亿吨左右,产量控制在10亿吨以内;电力装机容量力争达到1.3亿千瓦,其中外送电装机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煤层气产能力争达到400亿立方米;焦炭产能1.2亿吨;煤基合成油品600万吨、煤制烯烃240万吨。

2.能源消费。

到2020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7亿吨标煤。其中,煤炭4.0亿吨、全社会用电量2580亿千瓦时、天然气(煤层气)160亿立方米、油品840万吨。非化石能源占比达到5%以上。

3.节能减排。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完成国家同期下达指标;煤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水平控制在325克/千瓦时以内,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平均供电煤耗控制在310克/千瓦时以内。60万千瓦级机组在燃煤火电装机中占比超过40%,输电线路平均线损下降10%。原煤入洗率达到80%。

4.环境保护。

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国家下达指标;能源领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约束指标以内。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到90%,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70%。劣ⅴ类水体比例在15%以内。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重大进展。

5.安全生产。

到2020年,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遏止,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稳定保持在0.1人以下,水害得到有效控制,煤炭产业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6.深化改革。

煤炭、电力、煤层气等重点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煤炭管理体制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新进展,能源财税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适应能源科学发展需要的行业管理体系。

四、战略任务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重点推进煤炭基地、煤电基地、现代煤化工及煤层气、新能源等基地建设,加快推进能源装备和能源服务基地的配套建设。

(一)推进三大煤炭基地提质,打造煤炭产业升级版。

根据国家规划的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和14个矿区总体规划,按照区域煤质和煤层赋存特点,进一步推进三大煤炭基地提质,大力发展大型、特大型煤矿,加快建设现代化矿井,严格控制新增产能,通过不断提升煤炭产业集约高效化水平,推进传统煤炭产业向高端、高质、高效迈进,保障国家清洁煤和综合能源基地生产原料的供给。

1.进一步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

在晋北、晋中、晋东三个大型煤炭基地内,以大型煤炭企业为主体,按照“一个矿区原则上由一个主体开发,一个主体可以开发多个矿区”的原则,在企业自愿、市场主导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兼并重组力度,晋北动力煤基地培育同煤集团和中煤平朔两个亿吨煤炭集团,晋中炼焦炼基地培育焦煤集团亿吨级煤炭企业,晋东无烟煤基地培育阳煤集团、潞安集团和晋煤集团三大煤炭集团向亿吨级企业迈进。在已有煤炭大集团整合重组基础上,调整优化产能结构,突出动力煤、无烟煤、炼焦煤三大资源品牌优势,通过产业、产权、管理、文化等的深度融合,研究探索分基地、分煤种组建世界一流、国内引领的特大型煤炭集团公司。到2020年,全省煤矿数量控制在900座以内,平均单井规模力争达到180万吨/年。

2.全面推进现代化矿井建设。

高标准、高起点建设现代化矿井,以煤矿的现代化、标准化建设和基建矿井的建设为抓手,严格煤矿准入标准、建设标准和管理标准,进一步提高矿井装备的技术水平,推行以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综采化开采,深化信息技术与煤炭产业的融合,推进煤矿采掘机械化、监控数字化、控制自动化和辅助运输高效化;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加强职工队伍业务素质和技能培训,变招工为招生,为现代化矿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撑。普及推广绿色开采技术,开展高效机械化充填开采和无人工作面智能化采煤试点,建立煤炭开采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开采模式,提升矿井现代化水平。到“十三五”末全省建成150座现代化矿井。

3.科学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

建立关闭矿井衔接机制和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构建有效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市场需求调节煤炭产品结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坚持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制订中长期产能退出规划,确定退出责任主体和时间表、分布图;健全矿业权二级市场,推行落后产能市场化退出机制;对违法矿业权,或长期占而不采的企业,要依法强制退出。围绕煤炭的清洁、安全、低碳、高效开发利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煤炭洗选、配煤、煤泥脱水干燥等洁净煤技术,改原煤供应为经洗选筛分的商品煤供应,建立商品煤分级分质利用体系,提高洗配煤占商品煤的比重,不断增加清洁煤炭供应。科学合理控制煤炭生产总量,到2020年,全省煤炭产能控制在12亿吨/年左右;煤炭产量控制在10亿吨左右,其中:4.0亿吨满足本省需求、6.0亿吨外调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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