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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意见:建设热电联产、调峰电源和分布式能源站

2017-02-27 15:07来源:北极星电力网关键词: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火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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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区域经济合作发展。

1.优化区域经济发展格局。共同编制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发展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和《北部湾城市群规划》等重大区域发展规划。大力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粤桂黔高铁经济带、琼州海峡经济带、东江生态经济带建设,合力构建沿江、沿海、沿重要交通干线的经济发展带。建立毗邻省区间发展规划、城镇群规划、城市群规划衔接机制,推动空间布局协调、时序安排同步。注重陆海统筹,协同福建、广西、海南等省区及港澳合作发展海洋经济,积极构建粤港澳、粤闽、粤桂琼三大海洋经济合作圈,共同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商务厅、海洋与渔业厅、交通运输厅、港澳办及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发展珠江-西江经济带,推动西江航道整治、大藤峡水利枢纽和西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建设。加强经济带沿线城市在科研创新、人才交流、金融合作、旅游合作、产业对接等方面合作,推动沿线产业园区合作共建和产业联动发展。启动编制《珠江-西江岸线开发利用和保护总体规划》、《珠江-西江生态综合治理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完善区域环保合作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环境保护厅及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以大湾区建设为重点,推进大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辐射引领泛珠区域梯度发展。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促进城市群之间和城市群内部分工协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共同培育先进产业集群。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推动国家超级计算广州中心、深圳中心与贵阳国家大数据中心、中国-东盟(钦州)华为云计算和大数据中心等合作联动,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推动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和珠江东岸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与泛珠合作各方的产业协作,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高端装备制造、半导体照明、新材料等产业方面加强合作,建立跨区域的产业链,培育形成优势互补、分工合理、布局优化的先进产业集群,共同打造“中国制造2025”转型升级示范区和世界先进制造业基地。探索以“轨道交通+产业园区+人才小镇+公共配套”为要素的都市圈城际住房合作模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商务厅、科技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及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改革服务业发展体制,创新发展模式和业态,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依托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示范基地,深化粤港澳合作,打造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升级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港澳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强与海南省的南繁育种合作以及与湖南、广西、江西等省区的粮食产销合作,与广西开展特色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合作,共同推动供港澳农产品基地建设,共同打造西江沿岸生态农业产业带。促进与泛珠合作各方农业大数据共享。携手海南、广西、福建深化与东盟国家的渔业合作。(省农业厅牵头,省海洋与渔业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产业跨区域有序合作。积极推动我省与泛珠区域内省区有序开展产业组团式和集群式发展。推动泛珠合作各方共同制定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建立产业转移跨区域合作机制。(省商务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充分发挥各类合作平台在促进产业转移中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闽粤经济合作区、粤湘开放合作试验区、湛江—北海粤桂北部湾经济合作区、湛江-玉林经济示范区、广州泛珠合作园区、广安(深圳)产业园等跨省区合作平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单位及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推进统一市场建设。

4.实施统一的市场规则。清理阻碍要素合理流动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主动与泛珠合作各方相关部门对接,推动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推动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有序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规范发展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国资委、工商局、金融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标准制订合作,推进产品检验、计量检定、品牌评价、资质认证等结果互认,促进商品自由流通,有序推动服务业区域标准制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推动建立统一的市场执法标准和监管协调机制,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动实现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互联互通、市场监管信息共享共认、市场监管措施协调联动、消费者异地投诉处理和行政执法相互协作。(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探索建立区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推动内地九省区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用逐步统一。(省法制办牵头,省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推动建立区域信用联动机制,开展区域信用体系建设合作与交流,促进信用建设经验成果及信用市场服务的互通、互认和互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实现企业登记、产品质量监管等信用信息的共享交换。建立完善统一的企业信用分类标准,实现跨地区信用联合惩戒,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构建区域大通关体制。加快建立大通关电子口岸信息平台,推进电子口岸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完善口岸综合服务体系和口岸联络协调机制,推动我省与内地省区口岸通关协作、与港澳地区通关协调,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实施涵盖海关、检验检疫、外汇、边检、海事等管理部门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一步优化口岸监管执法流程和通关流程,为区域大通关创造经验。探索在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地实施“单一窗口”。优化完善我省与福建、广西、海南等泛珠区域通关一体化机制,加强与长江经济带等区域通关一体化合作,进一步扩大通关一体化范围。(省口岸办、质监局,海关广东分署,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重大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7.共建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强与泛珠合作各方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安全、低碳和便捷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增强对区域发展的支撑能力。规划建设服务和辐射泛珠合作各方的高快速铁路网和高速公路网,实现到2020年内地九省区省会城市高速铁路互联互通。着力推进海陆空综合互联互通,积极发展跨境多式联运,完善统一相关标准规范和服务规则,加快建设具有多式联运功能的货运枢纽和物流园区,完善枢纽节点集疏运体系。加快智能物流网络建设,推进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发展,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性国际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着力构建区域国际物流主干网络,大力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

铁路方面。共同推进区域内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的项目建设,推进合浦至湛江铁路、赣州至深圳客专、龙川至龙岩客专、瑞金至梅州铁路、韶关至柳州铁路、罗定至岑溪铁路、柳州至广州、琼州海峡跨海通道工程、湛海铁路扩能工程、黎湛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洛湛铁路电气化等项目建设,规划研究张家界经湛江至海口旅游高铁、深圳至肇庆客专(衔接贵广、南广高速铁路)、沿海高铁漳州至汕尾段等铁路项目。(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牵头,广铁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公路方面。加快跨区域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建设和升级改造,打通省际“断头路”、“瓶颈路”。加快推进港珠澳大桥、广佛肇至梧州高速、玉林至湛江高速、连山至贺州高速、宁都至龙川高速、甬莞高速、深中通道等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制约甩挂运输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泛珠三角区域甩挂运输网络化发展。(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港口航运方面。优化沿海港口功能布局,增强沿海港口对内陆地区的服务能力。积极发展沿海港、沿江港与无水港的联动体系,共同发展现代物流、临港产业,推进北部湾港口群协调发展。联合海南省在琼州海峡南北岸规划建设新客货滚装码头,提高琼州海峡客货滚装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快琼州海峡港航一体化发展,编制实施琼州海峡经济带和琼州海峡南北两岸发展规划。共同推进西江、北江等珠江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建设。完善珠江水运发展协调机制,推进实施《珠江水运科学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省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珠江航务管理局,有关地级以上市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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