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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绿证”之争对我国绿电路的启示

2017-04-01 11:37来源:solarlab作者:叶睿琪关键词:绿色电力证书可再生能源美国风电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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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那发电端的零排放有什么用?

A:宏观来讲,当可再生能源不断满足新的电力需求,渐渐在能源消耗中占有高比例时,所有发电端的总碳排放不会增加,比如欧洲目前的情况。欧洲环境署(EEA)2016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注解3】,2005年后欧盟因为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增长所“避免”的碳排放在2014年约有380吨。如果没有这些可再生能源,欧盟2014年的碳排放则会增加约9%。这也说明,在“合理”的市场机制下【什么才是合理的市场机制?别着急,下面会谈到】,人们通过购买绿证可以加速这个发电端转型的过程,避免新的碳排放。

Q:那发电端的零排放是不是等于用电端的零排放?

A:当然不是。绿证和碳交易是两个独立的市场机制,为了防止减排量被重复计算(打个比方,假如可再生能源商把绿证和碳排放权卖给不同的用电端),许多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绿证不算用电端的减排。既然这样,那发电端的零排放到底能带来什么“环境效益”呢?有多少效益是绿证购买者在法律意义上拥有的?这些问题都没有公认的答案。

正因为绿证所指代的“环境效益”和它们的主体非常模糊,美国学者们反对把它的零排放归为用电端。美国的斯德哥尔摩环境中心(SEI)和温室气体管理中心(ghgMI)一齐指出【注解4】,只有当以下条件都满足时,绿证和碳市场才能有效且严谨地连系起来,绿证才能真正地代表用电端的减排:

绿证在强制交易市场中出售(如有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的交易市场),强制性措施(或配额指标)必须是强有力的,且有严格的执行标准和配套的惩罚机制

绿证所指代的“环境效益”必须有清晰的定义

绿证所指代的“环境效益”的拥有者必须有清晰的定义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 在强制性交易市场中(RPS Compliance Market)自愿交易的绿证才是真正的减排,独一无二,不被重复计算。

正因为企业和群众往往都是奔着减排的目的去购买绿证,绿证和碳市场之间的复杂关系必须要理顺才能有效的刺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美国加州总量管制和交易制度下(Cap and Trade)的自愿认购绿电制度(Voluntary Renewable Electricity)就是绿证和碳权互联的一个好例子。

争论二:绿证究竟能否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

绿色电力发展的难点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初期投入成本巨大,而后期的运营维护成本小。绿证也正是想通过传递市场对绿色电力的需求来增加投资者信心,鼓励投资,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可再生给能源发电规模。那么绿证到底能不能促进对可再生能源前期的投资呢?

甲说:绿证代表了对绿色电力的需求,买的人越多,价格越高,企业就越愿意投资新项目来满足市场需求。

乙说:但问题是,绿证自愿交易市场下,过低的需求量挤压了绿证价格。绿证的销售并不一定能拉动发电端的投资。

Q:甲乙双方的争论究竟谁对谁错呢?

其实甲乙说的都有道理。若想让绿证真正的拉动可再生能源投资,绿证的需求要持续高涨。

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在 2011年出版了一份研究报告【注解5】,模拟了两个能源开发项目总收入的情景。如上图所示,在强制交易市场(RPS Compliance Market)中, 绿证销售额占总收入的45%;而在自愿交易市场中,绿证销售额仅占总收入的1%。至于绿证对刺激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是否有用,NREL并没有给出最终定论。

除此之外,前普林斯顿学者、温室气体管理中心创立人Michael Gillenwater 通过研究美国的风电市场【注解6】,投资者往往难以预测自愿交易市场下对绿证的需求。因此,在决定是否投资建设新的风电项目时,考虑更多的是邻近州或者全国的绿电强制交易市场,而非自愿交易市场。他的研究得出,在自愿交易市场下,绿证交易量和风电项目数量之间并没有相关关系,更没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说自愿交易的绿证并不能刺激美国的风电项目的增加。假如没有这些绿证,美国风电项目的数量也并不会减少。

Q:那么中国的绿证自愿交易体系情形如何呢?

原标题:“绿证”之争:美国对我国绿电之路的启示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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