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 ID:sunshinelaw 作者: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天然气事业部 陈新松 孙哲)
党的十九大将深化供给侧改革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大任务之首。迈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中国,面临全面转型升级的机遇与挑战。不断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合作机制,是中国发展历程中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2014年之后的中国PPP模式,不同于以往的各国实践,已然体现出大国转型的具体特征。研究发现,日益上升的高品质公共产品需求和各级政府支出压力,推动了PPP项目的快速成长。与此同时,PPP模式也暴露出项目签约和执行率不高、合同管理不完善、政府与市场的风险分担机制不明确等问题。作为我国最早推行PPP模式的领域,天然气下游(主要体现为城镇管道燃气)市场的特许经营制度构成PPP的重要形式。本文拟从特许经营的概念和性质出发,分析特许经营在实践中面临的困境及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以期为PPP模式的发展和供给侧改革的推进提供思路。
一、燃气特许经营制度概况
(一)特许经营权的基本概念
我国市政特许经营主要受到2004年《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2015年《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范。前者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界定为“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选择市政公用事业投资者或者经营者,明确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某项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的制度”;后者则规定:“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
尽管两部规章没有对特许经营权进行直接定义,但是从上述规定中可以归纳出燃气特许经营权的概念,即行政机关将本来应由自己提供或保障的燃气公用事业交由私法上的法人来投资和经营,由该法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向用户提供普遍的、连续的服务,并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一种经营资格。[①]
(二)特许经营权的性质辨析
业内不少人认为,燃气特许经营权应该为一种行政许可。假如将燃气特许经营权定性为行政许可,那么它就应该符合行政许可的基本特征。然而,燃气特许经营权从取得、内容到消灭均与行政许可大相径庭,尤其是特许经营协议所体现的契约性彰显特许经营权与行政许可的根本差异,因此把燃气特许经营权归结为行政许可并不妥当。具体分析如下:
1.特许经营权的设定由政府决定
特许经营项目由地方政府决定是否设定。政府将本由其垄断的管道燃气业务授权企业经营,目的是克服政府经营的低效弊病,提高管道燃气的经营效率;而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地方政府并不具有长期性行政许可的设定权。燃气特许经营项目通常周期较长,远远超过一年时间,假如将燃气特许经营权视为行政许可,那么由地方政府设定特许经营项目就违背了《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2.特许经营权的取得无需申请
特许经营权通过竞争取得,数量有限,选择时间不受限制。首先,在特许经营权取得过程中,不是由企业向政府提出申请,等待政府审批,而是由政府提出拟特许项目,吸引企业竞标。这一制度设计的目标是运用竞争机制替代政府管制,促使服务价格趋向平均成本,保障中标企业获得正常利润。[②]其次,特许经营权的数量有限。一方面,特许的对象是政府垄断的管道燃气经营权,权利的稀缺性决定了特许数量的有限性;另一方面,管道燃气的自然垄断特征决定了单独经营的高效性。因此,在特定区域内通常由一家企业垄断经营管道燃气业务。再次,尽管立法要求政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但对选择的时限未做出明确规定。
3.特许经营权的内容由协议约定
政府必须与企业签订协议来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成为区分特许经营权与行政许可的关键界碑。特许经营协议无论是被定性为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其内含的契约性质都是无法被否认的。特许经营协议的契约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③]:(1)协议达成的合意性。特许经营协议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达成,协商过程体现出一定的妥协性。如政府为了吸引企业前来竞标,往往以给予某些便利、帮助或补贴等为条件。(2)协议对象的互选性。当多个地区出现特许经营项目时,企业可以任选其中一个进行投标;政府也可以在多个竞标企业中选择最为合适的企业授予其特许经营权。(3)协议内容的灵活性。这种灵活性尤其体现在双方可以就项目收益和融资方式进行协商。
4.违反特许经营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特许经营性协议约定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中部分承担方式带民事责任性质。《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实施机构和特许经营者任何一方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当根据协议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无论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还是损害赔偿均属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5.特许经营项目可由政府接管
经营企业拒不履行协议约定,政府可以接管特许经营项目。2004年实施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18条规定,特许经营企业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主管部门应当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取消特许经营权,并可实施临时接管。
被许可人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政府不能做出撤销许可决定。《行政许可法》第67条规定,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的被许可人,未按规定向用户提供服务,行政机关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采取措施督促其履行义务。但未提供服务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第71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撤销情形,行政机关原则上不能因此撤销被许可人的行政许可。
综上所述,正是因为特许经营权与行政许可存在诸多差异,所以将其归为行政许可的做法过于武断。笔者认为,燃气特许经营权并非行政许可,而是通过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经营权协议产生的财产权利,该权利的客体表现为特许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或能力”。[④]
二、特许经营在实践中的困境
尽管我国确立燃气特许经营制度已经多年,但实践中该制度运行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可归纳为两个方面。
(一)天然气企业之间存在矛盾
1.大用户直供引发的问题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供给侧改革,要求降低实体经济运行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到天然气行业,就是要降低工业气价。国家发改委及能源局,多次提出要推行上中游天然气企业对终端用户进行直供,通过减少中间环节来降低气价。去年6月十三部委联合发布《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强调“天然气主干管网可以实现供气的区域和用户,不得以统购统销等名义,增设供气输配环节,提高供气成本。对没有实质性管网投入或不需要提供输配服务的加价,要立即取消”。不可否认,推行直供确实有助于降低气价,但同时也可能带来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可能损害特许经营企业的利益。由于特许经营企业已经投入了巨额资金建设管道,在交叉补贴没有落实的情况下,特许经营企业需要工业用户的利润来弥补居民用户的不足,此时强推直供对特许经营企业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在今年3月某媒体报道的一个案件中,浙江省物价局在网上公开了对杭州市天然气公司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认为杭州天然气公司在给萧山新奥供气的时候,没有提供管输服务,却收取了很多管输费用,责令限期整改。这让手持杭州高压管网特许经营权的杭州天然气倍感委屈,因为这个管输费用其实质是高压管网特许经营权有偿使用的一个对价。参考电力行业,尽管电力改革也在推行特许经营制度,但仅限于增量配网上,原先的配电网没有推行,正是充分考虑到了原先经营者的利益。
二是可能引发政策与法律的冲突。从效力上看,尽管发改委、能源局以及地方政府多次提出推行大用户直供,但其发布的文件基本属于政策文件而非法律规范。例如成都市发文提出,支持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由企业向属地能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具备实施条件的,市经信委会商中石油、中石化等气源供应单位安排直供,降低企业用气价格。当政策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法律的效力应该优先于政策,依法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属于行政合同,相比于政策文件,其法律效力更应得到司法部门的支持。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具有约束双方的效力,作为行政合同一方的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必须履行合同义务,作为行政合同对方的燃气企业可以享有协议所赋予的权利。
2.侵犯特许经营权问题
侵犯特许经营权行为突出表现为一个企业到其他企业特许经营权的地域范围内铺设管线,强占该区域居民或非居民用户。这种侵权行为的规模性和普遍性引发我们对燃气特许经营权业务范围的思考。
根据原建设部2004年9月发布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04-2502)中的定义,特许经营权是指本协议中甲方授予乙方的、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独家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运营、维护市政管道燃气设施、以管道输送形式向用户供应燃气,提供相关管道燃气设施的抢修抢险业务等并收取费用的权利。“独家供应燃气”和“管道输送形式”构成特许经营权的两大边界。那么除此之外,特许经营权是否还包括独家建设权?是否包括非管输形式,例如LNG点供?是否还包括其他燃气利用方式,例如加气站、分布式能源?遗憾的是,上述协议只是一个示范文本,本身并不具备强制力,实践中地方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协议五花八门,有些将独家建设权、独家供气权作为特许经营权的组成部分,有些将加气站、分布式能源等各种利用方式归入特许经营的范畴。
(二)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冲突
除了天然气企业之间的矛盾外,企业与政府的冲突也是现阶段我国燃气特许经营面临的一大困境。实践中,地方政府可能会基于各方面因素,对已经授予的特许经营权实施不当干预,致使特许经营权人无法正常开展燃气经营。政府部门的不当干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地方政府可能重复授予特许经营权。地方政府将某一区域的特许经营权授予给两家以上不同的燃气企业,使得多家燃气企业都主张自己享有特许经营权利,从而引发纠纷。实务中重复授予既包括地域上的重复,有包括业务上的重复。前者表现为授予不同企业的特许经营权在地域范围上完全或部分重合;后者则表现为将原本属于某企业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业务,再次授权其他企业经营。
其次,地方政府具有地方保护主义倾向。有些地方政府对本地的燃气企业,尤其是地方国有企业进行倾斜式保护,采取各种方式打压外地燃气企业,甚至不惜采取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进行干预。这种情况经常多发生在本地燃气企业与外地燃气企业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相邻的情况下。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北极星氢能网不完全统计,4月共计16个氢能项目传来消息,涉及氢能制储输用多个领域,详情如下:签约4月,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与江苏富仕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建设绿氢智慧能源一体化示范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15万吨绿氢、60万吨绿色甲醇和40万吨绿氨项目。据了解,
全球能源价格走势分析报告(2025年4月)(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赵君陶)(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核心提示国际原油市场:4月,美国一系列贸易关税政策引发国际原油市场震荡,WTI油价盘中跌破59美元/桶。虽然后续“欧佩克+”成员国递交最新补偿性减产计划,美国延长对俄罗斯制裁、对伊朗
北极星环大气网获悉,4月29日,阿克苏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大重点行业低效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产能装备升级改造;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光能、水能、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实施绿电替代,优化用能结构,到2025年非化石
近日,中国石油长庆油田成功完钻国内首口2500米超长水平段煤岩气水平井,刷新我国陆上煤岩气超长水平段、水平段一趟钻和最长裸眼段3项纪录,标志着中国石油在复杂地质条件下煤岩气开发技术与管理上取得重大突破。煤岩气是我国天然气持续增产的重要战略接替资源,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实现“双碳”目标
近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研发的“120立方米超低温储罐设计制造成套关键技术”科技成果鉴定会在新疆喀什召开。专家组听取了课题组研发成果汇报,现场检查了超低温储罐的运行情况,并对科技成果进行了评审,一致认定该成套技术及装备整体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组成的研发团队经过3年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日前,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镇雄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项目规模为2×350MW。详情点击大唐七台河发电3、4号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日前,华润镇雄2×350MW项目三大主机中标公示,镇雄低热值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位于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泼机镇庙山村,项目规模为2×350MW。详情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4月29日,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广州市南沙区促进航运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通知显示,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航运物流相关领域企业或机构。其中,船舶入籍奖对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电力、甲醇、氨或氢能
为科学编制全省油气发展规划,推动油气行业高质量发展。4月28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十五五”石油天然气发展规划专题座谈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运行调节局、海西州能源局、中国石油青海油田公司、国家管网甘肃公司青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青海油田公司介绍了“十四五”期间油气勘探开发、
支持能源领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高级分析师吴迪副院长杨雷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开发布,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能源领域民营企业加快高
一季度全国能源供应充足,消费保持增长,供需总体宽松,价格稳中有降,能源生产和用电增速呈现积极信号。在4月28日举行的国家能源局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副司长邢翼腾表示:“今年一季度,我国能源生产稳步增长,规上工业原煤产量12亿吨,同比增长8.1%;规上工业原油产量5409万吨,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发电部组织运行各值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题学习,重点学习市市政集团《2025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文件精神。作为燃气电厂,天然气就是我们的“生命线”。培训中重点强调了集团《意见》文件中关于燃气安全的各项要求。大家一致认为,对于关键的管线、阀门和报警装
对上游企业来说,现在面临的是低价高质扩张的好机遇。(来源:能源新媒文/王渝华作者供职于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山东天然气销售中心)“双碳”战略当前在我国受到了各行业的广泛关注,其有效地带动了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全社会能源转型的过程中,低碳能源天然气将在能源转型中起到桥梁和
近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居民用户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其中提到,当本市居民天然气综合门站价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4%,且距上次联动时间超过12个月,则可按上述联动公式计算居民用户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水平并实施价格联动。本通知自2024年11月5日起实施,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0月18日,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46号提案的答复。文件提出,市经济信息化委构建以需求响应、储能、充电桩等数字能源应用为核心的“电力充储放一张网”,纳入电力应急管理和预案体系,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动态管理。原文如下: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1246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贵州省贵阳贵安强工业指挥部印发《贵阳贵安服务工业企业推动降本增效实施方案》,《方案》提到,进一步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用电方面,强化电力基础设施保障,持续加大110千伏及以下城市电网的新建、改造和业扩投资,减少工业企业停电时间,进一步提升用电稳定性。加强分时电价政策宣
近期一连串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敲响了警钟。(来源:中国石油石化文‖敬民)我国是天然气消费大国,2023年天然气消费接近4000亿立方米。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和实施力度的加大,天然气消费将保持较长时期平稳增长。这其中包括城镇中天然气对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的替代。在此形势
4月20日,成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市民反映燃气相关问题调查核实情况的通报”。通报全文如下4月以来,成都市12345热线截至19日共接到1996件燃气问题投诉,并有网友发帖质疑气表计量、燃气收费、企业服务等问题。在投诉问题受理过程中,我们发现燃气企业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来到辽宁,对盘锦、大连两市的燃气行业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在对多家液化气站的检查中发现,防爆区域电气设备管理不规范,动火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特种作业管理制度等问题。综合检查组现场对企业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指导。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宣布启动管道天然气气源采购成本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对居民和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实现居民和非居用气同步顺价。根据通知,调整后的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继续采用三级阶梯气价。第一档价格为3.41元/立方米,第二档价格为3.91元/立方米,第三
2月2日上午,浙能集团与华新燃气集团在山西举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以进一步融入国家和省域发展战略,推动各自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聚焦煤炭、天然气资源保障等领域,加强战略合作,携手为晋浙两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在浙能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盛辉,华新燃气集团党委
2023年是疫情管控放开后的第一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2023开年以来,国内天然气市场逐渐复苏,消费规模止跌回升,供应总量保持增长,供需形势趋于宽松,市场重回增长轨道。这一年,在天然气领域出台了哪些重要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天然气企业如何把握行业发展机遇、顺应监管趋势
《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43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是2005年5月1日起实施的,至今已满二十年。《条例》是在2002年中国开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为支撑新成立的国家电监会有效开展监管工作而拟定的重要法规。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原国家电监会和原国家能源局合并,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
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10年来,南方区域勇担改革“试验田”使命,大胆探索、稳步实施,以广东起步开展现货市场试点,以省域市场积累的宝贵经验助力区域市场建设,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南方能源监管局以监管促改革、以创新破难题,为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从无到有、从省内到跨省协同的跨越
北极星将长峡电能、浙江新能、通威太阳能、广东电力新疆、扬州阿特斯招聘合集整理见下:长峡电能(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由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诚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中祥电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成立的混
十年前,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十年来,经过持续推动,改革红利有效释放,有力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来源:电联新媒作者:卢勇)电力市场改革的目标,应该是推动电力行业效率提升,由此促进全社会福利的提升。准确、全面
136号文犹如一枚重磅炸弹,在新能源市场激起层层冲击波,波及新能源领域整个产业链条,让置身其中的从业人员心意难平,抚膺长叹。(来源:电联新媒作者:管永生)所谓136号文,即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重磅发布的《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
立足监管服务大局助推山西能源高质量发展山西能源监管办党组书记、监管专员谢康山西作为全国重要的能源基地,肩负着保障能源安全与推动低碳转型的双重使命。山西能源监管办始终以国家战略为指引,将监管职责融入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扛牢能源保供责任,监督政策规划落实,完善市场体制机制,推动能源改
近日,华润电力、长峡电能、浙江新能、湖南红太阳、十一科技全国多岗招聘,北极星整理如下:华润电力云南公司统筹华润电力在滇所有业务,业务覆盖风、光、水、火、储等电源项目开发、建设、运营,以及综合能源服务,项目覆盖云南省多个地区。截至2024年底,公司正式员工200余人;并网装机容量112.83万千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电力改革的新思路#x2014;#x2014;“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对位于中间环节的电网企业加强监管,核定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放开两头就是推动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直接开展交易,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随行就市。2025年,我省约8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起到了正向积极作用,对新能源企业乃至各类型电源和
2015年3月15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开启了我国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新思路。十年的时间过去,现在我国80%的发电装机容量参与市场交易,工商业用户电价随供需波动,新能源消纳能力大幅提升,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翻天覆地
3月1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能源电力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近期重要文章精神等,研究贯彻落实措施。集团公司领导张传江、余波、王瑛、曲波、陶云鹏、苟伟、王海腾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