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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以绿色发展为方向 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实施生态优先战略,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使宁夏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净、空气更清新。
第一节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
坚持保护优先,严守生态红线,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把我区建成西部生态安全屏障。
一、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围绕“两屏两带多点”生态安全格局,把山水田林湖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遵循全区降雨线分布和不同区域水资源分布规律,大力推进精准造林,开展国土绿化造林,大幅提升全区绿量绿效绿质。继续实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新一轮退耕还林等国家重点生态林业工程,加快实施生态修复、防沙治沙、灌区绿网、城乡增绿、湿地保护五大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建设大六盘、防沙治沙、平原防护林和城镇绿化美化四大生态安全体系。六盘山区以生态修复为重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单元,分片推进六盘山土石质山区、黄土丘陵区综合治理,构建六盘山水源涵养和水土流失防治生态屏障;贺兰山东麓以加快生态防护林和百万亩葡萄文化长廊建设为重点,构建贺兰山防风防沙生态屏障;中部干旱带以封育为主,综合整治荒漠化沙化土地,构建中部防沙治沙带;北部平原以农田防护、水源涵养为主,加强湿地、灌区农田和城市绿地的保护与建设,推进退化防护林改造及交通主干道、主要灌溉渠系绿化,构建平原绿洲生态带。城镇乡村以改善人居环境为主,加强城市、乡村及工业园区等人口聚居地绿化美化,构建城镇乡村绿化美化体系。到2020年,新增营造林面积500万亩,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
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优化生态布局,严格自然生态空间用途和管制,保护和恢复森林、草原、荒漠、湿地、河湖自然生态系统,发挥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重要生态系统以及主要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典型自然景观保护。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到2020年,森林蓄积量达到995万立方米,天然草原改良1000万亩,草原围栏3093万亩,全区湿地面积稳定在310万亩。
三、加快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
在先行实施全域封禁管护的基础上,坚持生态效益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封造管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针对不同土地类型,合理布局各类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改善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生态移民区修复面积达到1272万亩,其中人工修复380万亩。
第二节 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坚持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循环化改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
大力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计划,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再生”的生产方式,推进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实现资源共享、“三废”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鼓励种养加一体化、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循环化发展。构建循环型服务业体系,推进服务主体绿色化、服务过程清洁化,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二、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
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境意识、生态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消费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实行公共交通优先,加强轨道交通建设,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绿色出行。构建社会行动体系,全面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引导公众积极承担环保责任、履行环保义务。
三、健全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健全各类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完善再生资源储运系统,形成“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位一体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推进餐厨废弃物等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推进在线收废平台建设,推动回收行业信息化与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万元生产总值水耗能耗明显降低,废水废气排放量明显下降,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明显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第三节 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实施“蓝天、绿水、净土”三项行动,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切实保障公众健康,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一、构建空间环境管控体系
强化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主体功能区划约束作用,科学划分环境功能区,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红线区域管理体制机制,严控各项开发建设活动。制定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和太中银、银宁盐发展轴环保准入负面清单,建设六盘山生态效益补偿试验区,增强重要生态功能。根据资源环境承载力调整沿黄城市带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控制城市增长边界。建立差异化的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探索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强地理国情监测,促进国土空间精细化管理。
二、加大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加大燃煤锅炉、工业烟粉尘、机动车尾气、城市扬尘治理力度,全面开展重点行业和区域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降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加快推进城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继续淘汰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到2020年,重点行业排污强度比2015年下降30%以上。加强水环境治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黄河干支流、主要排水沟、城市黑臭水体,湖泊湿地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对黄河入河水系进行全面排查,确保达标。依法保护饮用水源地,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提高再生水回用率,实现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术改造,推进城镇污水集中治理,到2020年,地级市建成区和县城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达到85%以上。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加强固体废弃物污染治理,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区禁止新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强化工业固体废物运输、贮存、处置和利用各环节的环境监管,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农村农业污染治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粪便污染治理、清洁能源、生态保护等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大力提高农业污染防治水平,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全面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加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贮存设施,30%养殖专业户实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和利用。
三、防控重大环境风险
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完善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环境风险评估。严控石油化工、医药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降低重金属、危险废物、化学品、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强化重污染天气、饮用水水源地、有毒有害气体等关系公众健康的重点领域风险预警。健全环境应急监测体系,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不发生大规模环境污染事件。
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全面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加强生态建设,增加森林、草原、湿地碳汇。增强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降低气候风险。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编制省级和市(县)级温室气体清单。继续推进具有示范意义的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建设。开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试点示范。推广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初始盘查与核查,与全国同步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成国家下达的碳减排目标任务。
五、改革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制度
推进环境法治建设,实行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头
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排污许可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文明考核评价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环境监测、预警、预防、应急机制。开展环保督察巡视,实施自治区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定大气、土壤等地方性环保法规,全面建立司法联动机制。
第四节 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
严守制度红线,强化总量控制,转变生产生活方式,破解资源瓶颈制约,推进节能降耗和资源高效利用。
一、构建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严守取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完善水资源使用权配置机制,积极推进水资源价格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深入推进工业节水,不断强化生活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400万亩以上,全区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5,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5%。
二、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利用体系
实行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加大节能监察力度,严格执行产品能耗限额等强制性节能标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节能能力建设,建设智慧能源管理平台。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实施重点用能行业效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推进“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行动计划,实施川区城市燃煤供热锅炉代替工程、山区城镇天然气联通工程,推动全社会用能方式变革,力争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内。
三、健全节约集约的土地利用制度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推进城镇、各类开发区(园区)低效土地开发利用,通过改造输电线路等途径,节约置换工业用地。促进生态移民迁出区建筑物、构筑物拆除,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规范和完善土地市场,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开展国土整治,严格土地管理。实施石嘴山市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加快重点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第六章 以共享发展为根本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实施富民共享战略,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使更多的人参与发展过程、分享发展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 打赢脱贫攻坚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扶贫开发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施“五个一批”脱贫行动,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举全区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
一、发展生产脱贫一批
按照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商则商的原则,因地制宜发展扶贫产业。实施贫困村“一县一特、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产业行动计划,重点发展优质粮食、草畜、蔬菜、枸杞、酿酒葡萄、苗木、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积极探索发展休闲观光农业、林下经济、光伏产业、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新业态,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有1个—2个稳定增收的产业项目。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在中南部地区建立产业基地,促进企业和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大产业扶贫投入,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设立扶贫再贷款,并实行比支农再贷款更优惠的利率,通过税收优惠、贴息支持、财政奖补及过桥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扶贫产品和服务。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力争使30万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二、易地搬迁脱贫一批
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生态脆弱、地质灾害频发地区及居住过于分散、就地脱贫难度大的贫困群众,按规划、分年度、有计划组织实施易地搬迁。通过县内就近安置、劳务移民安置、小规模开发土地安置、农村插花安置等方式,对建档立卡的8万左右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确保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能致富。
三、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把教育扶贫作为长远脱贫的根本之策,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支持中南部地区贫困家庭子女更多地依靠教育走出去。实施贫困人口技能致富计划,实行川区城市优质学校同山区学校结对帮扶政策,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普通高中全部免除学杂费,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全部接受职业教育,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广泛开展农村适用技术、职业技能、就业创业指导培训,实现贫困户技能培训全覆盖。鼓励引导贫困群众到城镇、沿黄地区、工业园区就业创业。通过发展教育,力争使4万左右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四、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争取将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依托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防沙治沙、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退牧还草等生态工程,支持贫困县设立生态公益岗位,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将生态移民迁出区遗留户和生态保护核心区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产业工人和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旅游产业,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生态补偿脱贫1万人左右。
五、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贫困地区农村扶贫线和低保线“两线合一”。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大病医疗保险全覆盖,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医疗救助和其他形式的社会救助。通过社会保障兜底,确保15万左右贫困人口脱贫。
六、完善精准扶贫脱贫机制
坚持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行定点定向扶贫攻坚,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完善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贫到户、培训转移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整村推进“四到”机制,引导资金、土地、人才、技术、管理等各种要素向贫困地区集聚。创新闽宁协作机制,拓展协作领域,丰富协作形式,提升协作层次。建立扶贫开发投资长效机制和融资平台,创新扶贫开发投融资模式。抓住国家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机遇,加快我区革命老区发展。继续组织实施好以工代赈项目。
第二节 推动就业创业和居民增收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城乡居民增收工程,推动形成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一、推动更高质量的就业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社保补贴等措施,推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群体充分就业。加强就业援助,开发和购买公益性岗位,帮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扶持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群体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推进石嘴山“双创”示范城市建设,以创业带动就业。“十三五”期间,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构建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符合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需要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体系。加强紧缺型技能人才培训、城乡劳动者岗前培训、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依托行业、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具有公共实训功能的就业培训基地,开展多种形式校企合作。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开展贫困家庭子女、失学青少年、失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探索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职业能力评价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全程信息化。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完善失业监测预警和就业应急预案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基本权益。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建立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争议调解仲裁、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等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报酬。
二、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行动
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服务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和转移就业,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持续稳定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健全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深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
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完善以劳动、知识、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再分配调节机制,明显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持续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逐步缩小城乡、行业和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
第三节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实施社会保障提标工程,以统筹城乡、完善功能、强化服务为重点,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织好基本民生安全保障网。
一、构建城乡一体社会保险体系
推进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适龄人员全覆盖。巩固完善基本养老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管理,完善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实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推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相互补充和衔接发展。提高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统筹层次,到2020年,全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万人。创新和加强社会保障管理和经办服务,实现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推进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为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无差别的服务。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机制,保证基金安全完整。
二、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健全社会保障待遇标准与物价水平挂钩、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相协调的联动机制。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建立稳定的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增长机制,建立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缴费机制,稳步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完善失业保险金待遇调整机制。提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棚户区改造力度,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到2020年,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23%以上。
三、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
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完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认定准确率,实现对生活困难家庭的分类救助。统筹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加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力度,做好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福利和保护工作。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福利事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优抚安置保障水平,推进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完善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改善残疾人康复托养设施条件,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创新发展慈善事业,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公益慈善,加强慈善监管,更好发挥慈善事业扶贫济困作用。
第四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日益增长的需求,推进教育现代化。到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0.8年。
一、提高基础教育发展水平
实施学前教育办学能力提升工程,加大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力度,鼓励引导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增加质优价廉的学前教育供给;实施西海固地区义务教育均衡攻坚计划,实现所有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成果,提高普及程度,加快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重协调发展;重视和支持民族教育发展,办好一批民族骨干中小学校,提高基础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在校生巩固率。到2020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以上,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到96%,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
二、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重点支持地级市建好区域内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支持县(市、区)办好县级职业学校;鼓励现有行业部门和社会力量办好中等职业学校。根据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建设一批有特色的精品专业。
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以社会需求和产业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大师资、专业和实训基地等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推进“11+N”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建设,打造西部领先、机制一流的职业教育园区。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引导和支持学校与企业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鼓励职业院校在企业设立对口实习基地,支持企业与学校开展“订单培养与订单培训”现代学徒制试点。
打通职业教育人才培养通道。畅通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招收高职和中职学校毕业生、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深造渠道,积极开展本科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搭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的“立交桥”。到2020年,基本建成具有宁夏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打造品牌学科专业。实施优势学科专业建设工程和一流学科争创计划,重点培育若干个在全国和西部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的品牌学科专业,支持高校在不同办学层次和学科专业领域办出优势、各展所长。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建设一批高水平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培育新的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应用性,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提升高校综合实力。把宁夏大学办成西部一流高校,宁夏医科大学成为省部共建高校,北方民族大学建成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宁夏师范学院进入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计划,全区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到2020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6%。
四、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
提高教育均等化水平。全面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在财政拨款和师资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向山区和生态移民区倾斜,使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设备、图书、校舍配备达到国家标准;实施优质教育学校“扩面提升”工程,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步伐,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逐步破解择校难题;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完善特殊教育办学体系,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乡村教师队伍。
健全教育资助体系。完善从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资助政策链,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免一补”政策,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资助覆盖面,完善学生资助制度。
五、建立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制度;实施素质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的学生素质教育;加快教育管办评分离,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强化教育督导,完善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探索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促进学校和社会教育的融通,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机制,优先安排教育领域财政资金,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稳步增长。
第五节 提高居民健康保障水平
实施健康宁夏行动,实行医疗、医药、医保联动,着力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确保基本医疗公平可及普惠,实现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一、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实施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逐年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标准,做好艾滋病等传染病和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精神疾病防治工作。完善覆盖全面、调度有序、反应灵敏、保障有力的卫生应急体系,切实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城市建设活动,建立城乡居民普惠性健康体检制度和电子健康档案,建立全区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开放共享。到202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岁。
二、健全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生数达到2.68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35人。进一步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标准化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全覆盖、实现“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在基层全覆盖;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每县建设1个—3个县级重点专科;推行上级医院对口支援、托管基层医疗机构,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基层全科医生培养和职业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建立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制度,完善远程医疗信息网络,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的问题。实施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医疗卫生科技创新,解决好群众“看大病”的问题。加强中(回)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回)医药服务能力。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做好各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解决好群众“看病贵”的问题。
三、发展健康服务业
完善社会办医政策,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医疗服务业,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扩大人群覆盖面。发展健康体检、咨询等健康服务,扩大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积极推进医疗养老融合发展,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加快建立医养结合服务网络。以中心城市为依托,培育完善产业链条,发展壮大健康服务产业,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推进医药分开、管办分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逐利倾向,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完善科学补偿机制,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探索实行医师多点执业,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巩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集中采购机制,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区内异地就医费用即时结算,基本卫生医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
五、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完善人口政策。统筹解决好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全区人口总量控制在710万人以内。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人文关怀和帮扶工作。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好满足母婴保健、生殖健康需求;健全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加强基层儿童福利设施建设,确保孤儿得到妥善安置和良好抚育;关爱农村留守妇女和儿童,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强化政府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责任,实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养老护理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确保广大老年人特别是特殊困难老年群体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和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健全完善政府为高龄和失能失智老年人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护理保险。加快发展智能化养老服务。改善自治区老年大学办学条件,办好老年大学。到2020年,全区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30%以上,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第六节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实施、跟踪评价、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积极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行政执法网上运行,行政执法进网办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工作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政府内部监督,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金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加强司法、行政和审计监督,重视社会和舆论监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加强民主建设。坚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职,主动与政协协商。密切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工商联的联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拓展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领域。拓宽社会协商渠道,引导社会组织、社区组织和基层群众开展双向和多向民主协商,探索建立广泛参与、多元化多层次的社会协商机制,在协商中凝聚社会力量、形成社会共识。
培育法治文化。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完善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建设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健全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体系。完善公证执业规范体系。
二、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社会治理全局,尊重社会规律,依靠社会公众,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解、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多元共治局面。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社区单位“三社联动”,及时反映和协调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宁夏特色的社会治安防控管理体系,建设平安宁夏。积极运用网络媒体等新型方式,拓展群众利益诉求和协商渠道。
夯实社会治理基础。加强乡镇(街道)治理,完善乡镇(街道)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探索推进职能转变和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和政务公开目录。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强化村级民主监督。建好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和领域。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稳妥推进向社会组织转移部分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职能。建立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多元化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新机制。推进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去行政化。发挥社会组织团结社会成员、规范社会秩序和发展公益服务的作用。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建立多部门协作的综合监管体制和联合执法机制,规范社会组织行为。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人群的管理,排查管控劳资关系、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社会矛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效。加强和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使广大人民群众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能保障。
三、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强化源头预防,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建立健全与公共安全风险相适应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加强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提升防灾减灾信息化管理水平。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机制、防范应对联动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损害和损失。
全方位强化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和法治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保障。改革交通管理模式,构建严密、高效的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应急救援能力、标准化信息化、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有效防范公共安全事故发生。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完善以检验检测和风险防控为重点的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制度,构建食品药品全流程、全环节信息化体系和全程追溯机制,重点抓好食品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开展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夯实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四、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好局面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以“七进”活动为抓手,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区为目标,层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和创新宗教事务管理,形成科学有效的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提高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切实维护我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大好局面;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宗教活动场所,加强爱国宗教人士队伍建设,努力培养更多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发挥宗教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五、推进军民融合发展
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推进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提升军地资源共享水平。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基础设施、后备力量和人民防空建设,做好退役官兵移交安置工作,推进双拥共建,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第七章 切实保障规划实施
本规划是未来五年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要举全区之力,确保完成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
一、明确政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切实落实好本规划涉及本地区、本领域的目标和任务。对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简化审批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二、加强衔接协调
推进规划体制改革和创新,建立完善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以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发展规划体系。完善空间规划体系,编制更为细致、精准的各类空间专项规划,推进市县“三规合一”和“多规融合”,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注重政策配套
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充分释放政策效应。按照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加强政策研究和储备,坚持短期调控政策和长期发展战略相结合,打好产业、财税、金融、土地、环保、投资、人才、科技等相关政策组合拳,注重定向施策、精准施策。
四、强化财政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年度预算安排要充分考虑本规划实施的年度需要,中期财政规划滚动调整要统筹考虑本规划实施需要,强化公共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
第二节 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一、谋划实施重大项目
建立“十三五”全区重大项目库,精心谋划储备一批既利当前又益长远、符合转型升级、增进民生福祉的好项目大项目,特别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献礼项目。建立“十三五”重大项目库与年度重点项目滚动实施机制,根据国家宏观政策、经济运行和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分年度更新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滚动发展态势,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
二、强化要素资源保障
全力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在用地、用水、用电、用气、环境容量等方面的指标需求,注重提高要素保障效率,提升要素利用效益。以创新和改革破解融资难题,拓宽投融资渠道。
三、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落实重点项目分级管理和目标责任制,加强项目动态管理。严格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管理,强化安全质量监管,加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防控。
第三节 健全监测考评体系
一、完善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不同资源禀赋、发展任务、工作重点,完善差别化的绩效评价考评体系,强化对创新驱动、对外开放、转型升级、协调发展、生态文明、民生福祉等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监测评估
完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规划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相关领域实施情况的评估。在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阶段,组织开展全面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落实措施。
三、充分调动全社会积极性
规划提出的预期性指标和产业发展、结构调整等任务,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实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规划实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汇聚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健全规划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社会监督机制和公众评议机制,形成群策群力、共建共享的生动局面。
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区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抢抓机遇、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确保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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