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2019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标志着历经近10年研究的中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正式出台,最新文件对原政策名称《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作了重大调整,明确政策目标在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如何发挥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作用,成为社会各界关注重点。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ID:zgdlqygl 作者:李琼慧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年06期,作者系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
01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研究历程
我国政府层面组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之前称为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可以追溯到2010年,期间出台过多版征求意见稿,但因各方争议较大,一直未能出台。2010年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出的“实施新能源配额制,落实新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家能源局组织业内研究机构和高校开展研究。2012年12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第一次下发《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征求意见通知;2015年2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再次下发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管理办法》及配额指标意见的函,但由于涉及利益主体繁杂,各方争议较大,政策未能最终出台。
2016年我国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引起中央领导高度关注,2017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重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研究,于2018年下发三次征求意见稿,2019年5月最终印发。“十三五”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迅速扩大,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凸显。2016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弃电量近100亿千瓦时,其中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弃风率17%;弃光电量74亿千瓦时,弃光率10%;弃水电量近5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引起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自2017年,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政策的新一轮研究,将水电也纳入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提出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配额”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并于2018年三次下发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征求意见稿。第一次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均将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作为配额完成情况的计量工具,其中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将绿证辅以补贴功能。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本着简单起步、加快落地的原则,对前两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大量简化,主要去掉了将绿证作为配额计量工具的表述,最终印发稿与第三次征求意见稿核心内容基本一致,主要对文件名字做了修改。
02
对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认识
自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实现了快速高效发展。2018年,全部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折合标煤5.8亿吨,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2.5%。其中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18670亿千瓦时,占全部发电量的26.7%,特别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实现了从起步到规模化发展,累计发电装机容量接近4亿千瓦,是2005年的94倍;发电量超过了6300亿千瓦时,发电占比由2005年的0.1%提高到2018年的9.1%。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84亿千瓦,装机及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其中装机容量是排名世界第二的美国近2倍;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74亿千瓦,装机及发电量均居世界首位,其中装机容量是排名世界第二位日本的3倍。13个省级电网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占比超过20%,其中甘肃、青海超过40%;10个省级电网风电、光伏发电量占比超过10%,甘肃、青海超过20%。
应该说,我国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系统,特别是在电力系统实现了从“可有可无”到“举足轻重”的质变。尽管我国的风电、光伏等非水可再生能源是在学习借鉴欧美一些国家相关政策机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到了今天,我们已没有经验可借鉴。随着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退坡、平价时代的到来,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如何进行政策设计推动我国可再生能源在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需要情怀,更需要智慧。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质是中国版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我国可再生能源进入规模化发展的大背景下,激励政策由固定电价政策走向市场化的过渡期的政策创新,也是顺应电力市场化改革趋势、适应可再生能源进入电力市场的政策机制的探索,起着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对于“十四五”我国可再生能源、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其本质与美国等国基于相对成熟电力市场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政策有着本质区别,因此配额更名为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更准确,更能体现政策内涵。该政策与可再生能源法、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法规一脉相承,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建立可再生能源消纳保障机制。
事前:以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指导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
消纳问题表现在运行,根源在规划。电力系统发、输、配、用同时完成的特点,造就了电力系统成这个最大的人造系统,电力系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就决定了规划在电力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中的重要作用。规划的本质在于优化,没有规划,电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电源的高质量发展就无从谈起。传统电力系统规划,以负荷预测为起点,在电力电量平衡的基础上优化电源规划,以电源规划为基础开展电网规划。对于风电、光伏发电,由于建设周期短,技术进步快、政策调整频度高,尽管我们开展了“十二五”、“十三五”可再生能源的规划,但可再生能源规划并没有融入电力规划,可再生能源在电力规划中如何参与电力电量平衡没有取得共识,没有规范和标准,实际规划中,风电、光伏基本不参与电力平衡,这种状况在风光规模不大,装机占比不高的情况下,带来的问题并不突出,但在风、光装机规模均接近2亿千瓦的今天,不解决风电、光伏发电融入电力规划中的问题,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无法根本解决,所以在《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第一条就提出,优化电源布局,合理控制电源开发节奏,科学调整清洁能源发展规划;有序安排清洁能源投产进度。
关于可再生能源规划,我们认为有两种观念要避免,一是认为可再生能源是绿色能源,越多越好,不能以规划限制可再生能源发展。这种说法是不负责任的,违背了电力系统的客观规律,也为可再生能源投运后出现消纳问题留下隐患。另外一种观点不考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特点,简单以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作为可再生能源开发目标也是不科学的。可再生能源具有集中和分布式两种开发利用模式,除了作为电源考虑外,有一部分应作为负荷考虑,计算消纳能力要充分考虑系统灵活性的提升要求。以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除设立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外,还设立激励性消纳责任权重,符合可再生能源的特点,体现了政策制定者的智慧。
落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实施在电网,责任在省政府。我国电力行业管理长期以来实行省为实体的管理模式,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是各省电力规划的主导者也是电力运行的组织管理者,因此,文件明确提出,“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承担消纳责任权重落实责任,按年度组织制定本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实施方案”。也就意味着,鼓励中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优先开发利用本省的可再生能源,对于本地可再生能源资源不足或开发受限的地区必须购买外省的可再生能源,并在本省电力规划中预留出外省送入的清洁能源,这将有利于打破省间壁垒,促进清洁能源跨省跨区消纳。
此外,随着电力改革的推进,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公司、自备电厂在售电市场的市场份额增大,因此,文件明确提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督促省属地方电网企业、配售电公司以及未与公用电网联网的拥有自备电厂的企业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事中:做好消纳责任权重实施与电力交易衔接,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
调度运行和市场交易是新能源消纳的关键环节,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进,消纳责任权重必须在电力交易中落实。自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发9号文开始,电改四年多来,我国加快推进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已经开展了优先发电、购电交易,中长期电能交易,调峰辅助服务交易和现货市场建设试点。
目前,各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已全面实施,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试点取得积极成效,8个省级现货市场试点有关工作全部启动。市场化交易规模逐步增大,2018年我国市场交易电量2.1万亿千瓦时,占售电量比重40%;省间交易电量9682亿千瓦时,其中省间可再生能源交易电量占省间交易电量的39.4%;省间市场化交易电量占省间交易电量的36.3%。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省间交易电量达到718亿千瓦,其中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电量达到70亿千瓦时。
因此,通知要求“各电力交易机构指导参与电力交易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优先完成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相应的电力交易;在中长期电力交易合同审核等环节对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给予提醒”,同时要求“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时,应向电力交易机构作出履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承诺。”
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责任。与国外配额制通过绿证交易完成配额责任不同,本政策设计中不涉及有价绿证的交易,通知要求“各承担消纳责任的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要方式完成消纳量”,消纳量的核算以“从区域内或区域外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为主,同时明确“对通过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按交易结算电量计入购电市场主体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
事后:可以以两种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
注重该政策与现行政策的衔接。强化该政策与现行的固定电价政策和自愿绿证政策的衔接。对于确实不能完成消纳责任权重的,通知明确指出,可以通过两种补充(替代)方式完成消纳量,一是购买超额消纳量,二是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省内消纳量转让(或交易)原则上由省电力交易中心组织,跨省区的消纳量转让(或交易)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下进行。自愿认购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折算的消纳量可计入消纳量,但不可交易;超额消纳量转让(或交易)价格有双方自主确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提出能源低碳转型战略目标,发展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以解决或缓解全球能源和气候危机。根据国际能源署发布的《2023年可再生能源》报告,2023年,全球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507吉瓦,累计装机容量较前一年增加50%。可再生能源在全
受近期天气多变影响,按照华北电网要求,岱海发电公司二号机组于3月28日11时25分停备,3月29日16时26分并网,深入参与华北电网调峰,以适应华北电网间歇性、随机性、波动性需求。面对此次启停调峰,岱海发电公司高度重视,各部门通力合作,精准把控机组启停时间节点。在机组启停过程中,严格按照重大操
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新能源市场研报(2024年3月)(来源:中能传媒能源安全新战略研究院作者:伍梦尧)行业动态可再生能源电量消纳,到底该由谁负责?市场价格跟踪春节以来,我国太阳能级多晶硅市场成交均价基本保持平稳。业内预计,受下游需求恢复影响,3月全国多晶硅产量有望环
3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力负荷管理实施细则印发。政策提出,建立并完善与电力市场衔接的需求响应价格机制。根据“谁提供、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市场损益分摊机制,所有需求响应资金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具备条件时,视情况通过实施尖峰电价、拉大现货市场限价区间等手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印发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问:《办法》印发的背景是什么?答: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于2007年9月1日印发施行《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5号
3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召开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和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国资央企实际,研究具体贯彻落实举措,更好发挥中央企业主力军作用,为筑牢国家能源安全屏障作出更大
3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报告指出,持续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推广,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推进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建立健全
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首次将储能与电网调峰、智能化调度并列,作为推动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关键支撑,和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重要内容。文件提到,推进储能能力建设,做好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推进电源侧新型储
1月26日,广东省能源局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连续可靠供应,确保可再生能源机组优先发电,努力实现弃水电量显著减少,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全额消纳。原文如下: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可再生能源电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25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沈学龄提出意见建议的答复。根据答复,云南省能源局下一步工作将主要从四方面进行:一是加快新能源开发建设。加强省级统筹,逐一梳理新能源项目开工、投产清单,逐一协调推动落实,确保2024年新能源新开工投产各1
1月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案件案由规定》政策解读。《政策解读》表示,《案由规定》严格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权责清单为依据,并参照《国家能源局权力和责任清单》体例结构,按照行业管理、电力监管、电力安全监督管理顺序进行逐项表述。重点修订完善了三个方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重点提出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指在全国
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破并举,重点提出了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推动建立健全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技术和数据市场、能源市场、生态环境市场。有利于打破市场壁垒全国统一能源市场是指在全国
2021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份通知主要的目的就是告诉各省未来2年应该消纳多少可再生能源电量。根据之前我们的分析,各省可以选择自建项目也可以选择外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此次文件中,也有新的重点。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今年正式生效,要求电网运营商、电力零售商和电力大用户2020年非水电消费占比达到10.8%。彭博新能源财经预计,大多数省份能超额完成目标,未达标的主体可购买超额消纳量以完成消纳量。绿证市场整体供过于求,价格估计持续低迷。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RPS)今年年
编者按:当前推进能源转型进程中新能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国网能源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紧抓能源革命时代机遇,围绕能源转型、国内外新能源政策信息动态展开持续跟踪和深入研究。本专栏将围绕国内外能源转型评价、新能源接入、配额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等,结合相关研究成果与思考与读者共赴一场思想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历经多年酝酿、几易其稿的可
此次配额制实施的最大意义在于先“迈开步子,趟出路子”,再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解决之道。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目前的消纳保障机制设计,并非要解决可再生能源建设成本和经济性问题,这一点与美国等国实施的配额制不一样。(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能源报”ID:cnenergy作者:苏南)历经多年酝酿、几
2017年初,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指出,自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工作,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色电力证书强制约束交易。有分析认为,配额制考核可以潜在地提高消纳可再生能源的积
自2016年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以来,我国可再生能源弃电量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改善和提升。(来源:微信公众号“能见Eknower”ID:Eknower)但是《办法》实施以来,对可再生能源收购“保量不保价”问题接踵而至。最近几年,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
“十四五”初期,陆上风电、光伏发电成本将基本具备经济竞争力,届时将实现全面去补贴。在消费侧,强制性的责任权重机制和自愿性的绿色电力认购机制将对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具有长效作用。来源:微信公众号“能源杂志”ID:energymagazine文|时璟丽供职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绿色
截至到今年6月底,目前在运的新型储能电站大约645个,装机规模接近1600万千瓦;其中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只有169个,规模大概是860万千瓦,只占到55%。参与市场交易的新型储能大概55个,规模占储能总装机28%左右。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SNEC第八届(2023)国际储能技术和装备及应用(上海)大会上,国
中国农村能源发展关键问题冯凯辉,李琼慧,黄碧斌,闫湖,张红宪国网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102209(来源:中国电力)引用本文冯凯辉,李琼慧,黄碧斌,等.中国农村能源发展关键问题[J].中国电力,2022,55(6):1-8.FENGKaihui,LIQionghui,HUANGBibin,etal.Keyissuesonruralenergydevelopmentinchina[J].Electr
2月23日,“光伏行业2021年发展回顾与2022年形势展望线上研讨会”成功召开,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设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在会上以《光伏发电消纳情况分析》为主题,对我国2021年光伏消纳情况、“十四五”光伏发电消纳形势等做了详细讲解。对于“十四五”新时期我国光伏发电消纳形势将会如何发展,李琼
双碳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提出后,以风光为代表的新能源站到了前所未有的大舞台。利好政策频出,新能源发展逻辑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如此快的发展速度下,消纳如何保障?又会面临什么压力?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风电光伏基地,对新能源发展来说意味着什么?其发展思路、推行原则、消纳方式是怎么样的?
“现在我们后补贴时代主要是靠市场+绿证,这个很关键。”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在第十届全球绿色能源与光伏金融峰会上进行题为《绿证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演讲时表示。在演讲中,李琼慧简要阐明了我国绿证和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及对“十四五”发展方向的建议。
2030年前我国综合能源服务市场为快速增长培育期,2030年前我国综合能源服务市场的潜力我们初步测算大概是千亿到万亿级的市场的规模。
“我国的能源和电力行业正孕育着一场剧变。”在3月23日~24日召开的2021光伏领袖大会——综合能源服务论坛上,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作出表述。
“碳中和”目标的提出,给新能源行业发展定了调。近日,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与统计研究所所长李琼慧在行业论坛上表示,“十四五”期间,新能源行业不仅要做大规模,更要谋求高质量发展。从全球发展趋势来看,国际能源署研究认为,2035年前后,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将超过煤电和气电,成为第一大电源。彼时
“源网荷储”新技术应用是通过信息通信技术、能源电力技术及其集成技术,综合利用激励和价格等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广泛调动各环节潜在的灵活调节资源,转变“源随荷动”的传统模式,实现源网荷储协同的多元互动模式,深度参与电网削峰、填谷、调频和备用,电力平衡、系统调峰、新能源消纳、电网安全等
参与市场是平价上网时代的新能源发展的基本趋势,行业内外对新能源进不进市场的看法存在着差异。从国外新能源进入市场的模式和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趋势来看,通过市场机制促进新能源发展和消纳是大势所趋,通过“市场+政策”的模式进入市场,是新能源成长为主导能源重要标志。——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
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售电与综合能源服务分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上风电分会联合主办的“2020中国新能源高峰论坛”于2020年9月6日-8日在盐城召开。能见App全程图文直播。国网能源研究院新能源所所长李琼慧出席智慧能源论坛并发表题为《新能源“十四五”电网消纳的展望》的主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