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能源服务评论正文

深度解析|未来“能源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探析

2020-03-12 09:32来源:环境保护杂志关键词:能源互联网新能源发电售电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摘要:

本文结合我国能源金融的发展现状,对“能源互联网+金融”模式中,金融对能源产业、能源互联网发展的作用以及金融与能源行业的关联机制进行了解析,并对互联网时代下的能源金融领域具有创新性公司的运营模式进行案例分析。最后,对“能源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进行了研究总结,为未来的能源金融发展指明方向。

引言

目前,我国能源产业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能源与金融的融合也在不断加速。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能源产业过于依赖国有银行的支持,这种银企关系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已无法满足我国能源经济发展的需要。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推动力,已渗透到诸多行业领域,而能源作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凭借其基础战略地位和政治意义,与金融的联系日益密切。能源改革发展对金融的需求会随着改革的不断加深而发生变化,而能源金融模式的创新也会进一步推动能源产业的升级与变革。

现阶段,随着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和区块链等技术的出现,能源金融出现了一些值得人们关注的新契机。如何在能源互联网和区块链等技术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创新性地提出能源金融的运营模式,为互联网时代能源金融的发展指明方向,已成为发展能源产业的重要问题。

我国能源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是世界主要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一,能源产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金融作为市场经济的主要推动力量,已渗透到能源产业的各个环节。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能源产业贷款占总债务和总投资的比例较高,一些能源企业的债券市场融资规模不断扩大,能源企业“走出去”的金融支持战略也取得了明显成效,金融机构在能源进出口贸易中可提供多种多样的金融服务,如汇率结算、利率和汇率风险管理等。

虽然我国能源金融发展已取得一些成绩,但总体而言,能源金融的发展仍存在许多问题。第一,能源产业技术升级和可持续发展需投入大量资金,由于金融体系与能源体系相互渗透不足,导致产业技术升级与转型进度缓慢;第二,能源金融服务发展过程中的创新力不足,目前仍对银行信贷依赖较高;第三,能源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市场规模小、交易品种单一等问题制约了市场功能的发挥,导致政府和企业无法有效地进行能源资产风险管理。

金融在能源领域作用机制分析

要解决我国目前能源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首先要对金融在能源领域的作用机制进行研究和分析。同时,随着能源互联网的发展,需明确金融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作用,以及其中的关联机制,为“能源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提供理论支撑。

金融在能源产业中的作用分析

金融机构在能源领域中的投资包括产权投资和期货投资。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能源行业本身规模巨大,蕴含的发展空间以及市场机遇极具吸引力,在投资过程中不仅能够享有资源“稀缺”、战争和意外事件带来的能源溢价收益,还能够在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特点的细分领域(如能源勘探开发和技术研发)获得巨大的收益。对于能源产业来说,一方面金融能够解决能源行业的巨大资金缺口问题,实现实体经济与金融的良性互动,另一方面能源企业能够通过金融工具有效控制能源生产或交易的成本波动。

在能源产业中,资金需求方与资金供给方均能够在产权、期货的投融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目标,并且过程中不仅以实物资源为标的物,还有大量的资本已经进入能源虚拟资产领域,既能在商品期货市场套利,又能在期货与股票市场之间进行跨市场套利。金融投资者资本的逐利性驱动着巨额资金快速流动于不同市场之间,推动了能源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融合。

在能源和金融关联机制的探究中,学者们已在能源和金融的契合方面得出结论,即传统能源结构调整、新能源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升级需要大额资本支持,金融市场融资功能可以对发展能源产业产生促进作用,如发行证券、债权等直接融资,通过开发性政策贷款和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同时,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会根据自身利润需求,通过各种投资方式流向更有发展潜力的行业。

在当前阶段,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进化动力学已成为被广泛认可的解释机制,该机制认为能源金融相关产业发展和资本收益之间能起到相互促进作用,并形成能源行业和金融市场彼此需要的关系。在二者相互依赖关系深化的过程中,通过资本流动与信息传递实现了更高的效率,同时也影响着两个行业的发展。能源发展投资规模庞大,能源企业一直是金融机构的主要服务对象,能源产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金融支持能源产业发展的同时也获取了巨额利润,实现能源、金融共同发展的目标。在二者长期互动发展的过程中,能源产业通过不断创新发展,也促进了金融业的创新并产生了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能源互联网的发展对金融需求的升级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不断扩张,能源互联网迎来了高速发展期。能源互联网最早是由美国学者杰里米·里夫金(Jeremy Rifkin)于2011年在其著作《第三次工业革命》中提出。通过研究,本文将能源互联网定义为“基于互联网思维,利用前沿信息通信技术(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电力电子技术和智能管理技术,以电力系统为核心,对能源全产业链环节(源—网—荷—储—用)、能源产业结构、设备以及控制形态进行深度升级,将能源与信息进行高度融合(基础设施一体化),在能源传统企业与新参与者共同的参与下,打造‘以大电网为主干、微网与分布式能源为局域’‘集中式与分布式相结合’的‘广域网’,最终形成按需传输、动态平衡、多系统耦合、多源互补、安全、低碳的互联共享网络,具备扁平化、平台化、商业化特征,以用户需求为核心的能源体系”。

能源互联网是能源行业供需模式改革的产物。传统能源金融中的融资问题,在互联网时代被赋予了新的形式和活力。例如,股权众筹、供应链金融等形式在能源行业与金融行业之间架起了一座新的桥梁。能源互联网需要足够的资金流和金融工具来打造一个全新的生态系统。这个生态系统能提供最好的金融解决方案,实现能源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优化聚合、良性互动与协调发展。

“能源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研究

“能源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是基于能源互联网的发展背景以及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对能源领域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模式的创新升级,包括但不限于能源资产证券化的重构创新、供应链金融创新、能源金融衍生品开发创新等,旨在为能源行业和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发展提供种类更多、效率更快、效果更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也为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提供思路。基于对各类能源金融模式创新分析,本文认为能源资产证券化的重构创新、供应链金融创新、能源金融衍生品开发创新可成为未来“能源互联网+金融”的主要发展方向。

能源资产证券化的重构创新

能源资产证券化重构创新包括两重含义:一是面向能源互联网的建设需求进行创新,二是基于能源互联网以及其他新技术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模式重构与创新。在能源互联网的建设发展过程中,由于投资资金量大、回收期较长,依赖传统金融工具以及政府补贴等方式无法满足其对资本法人的需求。能源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模式,具备诸多优点,符合能源互联网发展的需求,为能源资产项目融资提供了新的思路。

能源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能源资产证券化业务,将能源收费权、新能源发电收益权等具有稳定现金流支撑的权益,作为基础资产发行能源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通过数据智能进行风险控制,充分利用各项新技术以及数据资源,开发更多创新金融产品种类,提升各类优质资产的流动性。

能源资产证券化首先关注的是能源资产未来现金流的稳定性;其次,通过信用加强和风险隔离,提高对投资者的吸引力,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再投资,有效利用筹集的资金迅速改善资产质量。而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恰好能对能源资产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实时监控与预测,准确评估其中的收益与风险,既能够实现金融产品的有效风险控制,还能够提高服务效率。

原标题:未来能源互联网中的能源金融创新模式探析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能源互联网查看更多>新能源发电查看更多>售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