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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2021年4月事故通报: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

2021-08-10 17:39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陕西地电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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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4月份,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2人[ 2020年4月,全国发生电力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6人。]。其中,发生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事故起数增加2起、死亡人数增加1人;未发生电力建设人身伤亡事故,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3人。

4月份,未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电力设备事故,同比持平。发生电力安全事件1起,同比持平。

4月份,全国未发生较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事故,未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漫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简况

(一)“4·7”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分公司触电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4月7日,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分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外包单位陕西义高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代家山村1号变380伏线路改造工程作业结束后,线路已恢复正常供电,1名作业人员发现新建10千伏线路5号杆盘起的引流线松脱下垂,在未得到工作许可、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杆作业,现场施工队人员未提醒和制止,发生触电身亡。

直接原因:陕西义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人员在未得到工作许可,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杆作业意外触电导致身亡。

间接原因:一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在未进行验电的情况下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发生。二是专业分包单位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按规定对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未及时发现并纠正人员违章行为,安全风险防控措施不严不实。三是业主单位对分包工程项目施工跟进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对分包单位安全检查不到位等问题督促整改不力。

业主单位及负责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汉中供电分公司 王建龙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邹满绪

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陕西义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二华

(二)“4·8”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4月8日,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总包单位中国能建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专业分包单位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封闭煤场改造网架安装作业过程中,在杆件上移动时失足坠落,其佩戴的安全带在背部连接处断开,导致人员坠落至地面,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高处作业施工人员作业时不慎坠落,安全带从背部双肩断裂,致使人员坠落地面。

间接原因:一是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经业主方同意擅自将工程二次分包。在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过程中,验收查验管理流于形式。施工现场未有效履行现场管理责任,未能及时发现安全带不合格问题,存在安全管理缺失。二是总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单位重点检查和专项督查不细致、不深入,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三是业主单位对外包队伍及外来人员管控不到位,安全工器具管理不规范。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卫青波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 王俊启

总承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浙江火电建设有限公司 陈根卫

总承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宋海良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徐州中煤百甲中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刘甲铭

(三)“4·11”国家能源集团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高处坠落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4月11日,国家能源集团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专业分包单位鼎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1名作业人员在1号锅炉检修现场,进行炉内受热面氧化皮清理工作过程中,未系挂安全带,违章跨越隔离防护腰杆,从炉内56米处坠落至下方6米检修平台,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炉膛内高处作业过程中,未系挂安全带,坠落至下方检修平台。

间接原因:一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章作业,高空作业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并擅自跨越防护栏杆离开作业区,导致事故发生。二是专业分包单位对施工作业环境风险辨识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现场监护不到位,对作业人员未正确系挂固定安全带、违反劳动纪律跨越护栏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三是业主单位现场监管不到位,工作负责人未起到监护作用,未能有效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能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程木军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 郭万宇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鼎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唐明亮

(四)“4·24” 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机械伤害一般人身伤亡事故

4月24日,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发生一起人身伤亡事故,1人死亡。专业分包单位溧阳市东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1号机组检修期间,1名作业人员在进行制粉系统分离器一次风管内耐磨涂料施工过程中,气动关断挡板(PC闸)突然关闭,导致胸部受闸板门机械挤压伤害,经抢救无效死亡。

直接原因:作业人员在制粉系统分离器一次风管内施工过程中,气动关断挡板突然关闭,导致胸部受闸板门机械挤压伤害。

间接原因:一是施工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意识差,擅自变更安全措施,违章打开PC闸供气一次门后未关闭。二是现场监护人员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管控不严,未发现并制止违章行为。三是风险辨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完善,煤粉分离器PC闸就地电磁阀未断电,未考虑到管道及气缸内余气仍可以使PC闸动作。

业主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华润电力(常熟)有限公司 后永杰

业主单位的上级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华东大区 奚勇

专业分包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溧阳市东方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新华

三、电力安全事件简况

(一)“4·9”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新东直流双极闭锁事件

4月9日,中国南方电网超高压输电公司新东直流发生双极闭锁事件。4月9日1时38分,风雨天气下,一漂浮气球尾部棉线受潮导致极一、极二绝缘距离不足放电,造成±800千伏新东直流线路双极闭锁,损失功率80万千瓦。当日3时3分,新东直流恢复正常运行。

直接原因:风雨天气下,飘挂气球尾部棉线受潮并飘向另一极导线,造成极间绝缘距离不足,导致新东直流线路故障双极闭锁。

间接原因:对飘挂物导致特高压直流线路极间短路故障事故预想不足,未专门在节假日期间等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安排特巡和飘挂物全线排查,引发极间线路瞬时故障导致双极闭锁。

四、防范措施

4月份发生了4起电力生产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同期均有所抬头,同类事故异地重发,个别企业连续发生安全事故,暴露出部分电力企业对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管控力和穿透力不足,对近期同类事故的教训吸取不够深刻,对检修技改承包商缺乏有效管控手段,把布置了就当落实了,安全生产闭环验收机制不健全。针对当前事故和下一阶段安全形势,深刻吸取通报事故、事件的教训,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一)强化检修技改现场安全管控。一是扎实开展现场风险管控和隐患查治,做好风险预控分析,不断提高风险识别能力。二是要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员监督的作用,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检修区域巡视,充分发挥现场监护人员作用,实现检修现场安全监督全覆盖,特别要强化火电厂封闭煤场改造和炉内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加强外包队伍源头管控,把牢准入关口。

(二)严格安全工器具和劳保用品管理。一是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投入,按标准对安全工器具和劳保用品做到应配尽配、质量优良。二是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做得到可靠的检验认证,按照规定定期开展检查督导和安全校验,不合格产品果断清除出场,做到应换尽换。

(三)持续推动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等同管理。一是强化对分包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力度,加大对所分包劳务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安全问题,并指导督促整改。二是加大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力度,及时纠正人员“三违”现象。加强工程监管,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持证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三违”等情况检查,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三是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四是针对安全意识不足和技能水平薄弱的员工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安全防护培训,提升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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