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摆上应有高度
问题1.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为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行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能源开发利用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压力,开发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尤其中央企业占据绝对份额。国家能源局作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到政策制订、规划编制、行业管理全过程,是否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摆上应有位置,对于推动能源行业绿色发展、转型发展至关重要。通过谈心谈话和工作交流,发现国家能源局对此认识还不到位。
整改目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增强统筹推进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提高站位,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落实《中共国家能源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工作的意见》(国能党组〔2019〕67号),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党组会专题学习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思想内涵,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作为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对照检查内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完善充实“三会一课”内容,定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学习及培训活动。充分运用网站及新媒体平台,以新闻动态、理论文章、案例解析等形式,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跟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完善层层压实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机制流程的贯彻落实工作体系,严格部署办理,建立工作台账,每季度汇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并召开局党组会审议,每半年开展一次“回头看”总结,加强跟踪落实,形成工作闭环,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成效。(责任单位:综合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
问题2.一些同志认为,能源领域最重要的是保供,主要是管好产多少煤、发多少电,认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尚不具备条件。还有的同志认为,能源领域一些产业布局不合理、过度开发问题,主要都是其他部门和地方造成的,没有做到与能源发展有机融合、一体考虑,这也是导致我国能源行业长期粗放式发展的重要原因。
整改目标: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提高思想认识,理顺工作机制,充实干部力量,改善队伍结构,不断提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周”、青年干部教育培训等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系统开展学习;围绕深入推进“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学习研讨,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走深走实;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知名高校等举办的研修班、专题班,提升生态环保治理能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
(3)进一步理顺生态环保工作机制。按照中央关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完善相关部门职责机构设置,充实干部力量,优化队伍专业结构。(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
(4)加强考核监督。充分发挥干部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领导干部坚持正确政绩观,推动绿色发展的情况和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能源干部队伍。(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
(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不够深入
问题3.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快我国能源结构调整的建议”“祁连山生态环境整治取得进展 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尚需攻坚”“雾霾成因和治理的粗浅认识”等有关材料上的重要批示精神,满足于办结“交账”,在加强总体谋划、长效推动解决问题方面做得不够,习惯于就事论事、统筹研究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少,与相关部门协调研究政策、综合推动解决问题不够。
整改目标: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形成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和企业的督促指导,持续推动问题解决。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5)强化能源规划对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作用。研究编制“十四五”能源规划,进一步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内容,加大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力度,强化相关的能源发展目标任务。加强能源规划与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等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规划中明确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机制、监管机制及后续评估机制。(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
(6)做好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积极参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文件拟订工作,研究出台《能源碳达峰实施方案》,细化能源领域落实举措及配套政策。(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加强省级能源规划衔接审批工作。指导各地编制省级能源规划,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衔接审批工作,确保国家级能源规划、分领域规划和省级规划协调一致。(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二)推动能源产业结构布局调整不够到位
问题4.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能源局提出建设能源基地到京津冀等重点区域的12条输电通道,计划2017年年底前全部建成投产。但实际有2条通道滞后一年才建成,1条通道至督察时还未建成。
整改目标:推动陕北神木至河北南网扩建送出工程(至督察时未建成)建成投产。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8)推动加快跨省区输电通道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电力规划等文件要求,督促相关电力企业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协调加快建设进度,确保陕北神木至河北南网扩建送出工程于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责任单位:电力司;完成时限:立行立改,工程已于2020年11月建成投产)
(9)加强对跨省区通道规划建设的协调、监测。加强与相关电力企业的沟通对接,密切跟踪监测通道建设进度,加强源网荷储有序衔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责任单位:电力司;完成时限:2021年重点推进雅中―江西、陕北―湖北输电通道建设,力争年内建成投产,持续推进相关通道建设工作)
问题5.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接受外送电量比例比2017年显著提高。截至2019年底,京津冀和长三角地区接受外送电比例分别仅比2017年提高4.1个百分点和2.7个百分点,上升比例不明显。
整改目标:在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前提下,增加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受电规模,进一步优化提升区域接收外送电规模。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0)提高输电通道运行效率。提高京津冀、长三角地区外受电通道运行效率。(责任单位:电力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推动重点工程建设。推动山西送电京津冀电网优化改接工程建设。(责任单位:电力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2)推动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推动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通道核准建设。(责任单位:电力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做好新增受电通道研究论证工作。在“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编制过程中做好京津冀、长三角地区新增外受电通道的研究论证工作。(责任单位:电力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问题6.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应对气候变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对此,国家能源局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高度去认识问题不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够坚决,2015年以来除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考核工作外,未对地方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情况实施有效监管。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在“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能源消费双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地方能源消费“双控”情况实施持续监督。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4)把规划作为落实“双控”的重要抓手。积极参与拟订《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等文件,在能源规划中明确能源消费双控要求,加强省级能源规划衔接审批。(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监管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加强能源“双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地方能源消费基础数据统计和形势分析预测工作。配合宏观经济综合部门做好能源消费总量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监管。(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监管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三)统筹推进能源发展与生态环保不够有力
问题7.统筹考虑保障能源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对能源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任务安排的多,但对配套生态环境保护举措要求的少。
整改目标:加强总体谋划部署,形成统筹推进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计划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能源发展政策性文件的编制要求,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一体部署。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6)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体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在每年的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方案中提出明确要求,统筹推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典型经验交流环节,专门安排推进能源绿色发展经验交流。发挥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深入研究保障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持续加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的督查督办。(责任单位:综合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7)健全能源规划体系和年度落实机制。按照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一体部署的要求,研究编制“十四五”能源规划及电力、煤炭、油气等分领域规划,制定出台年度实施意见,更加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加突出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科技司、电力司、核电司、煤炭司、油气司、新能源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问题8.2015年,地方上报的《山西霍东矿区总体规划》未提及霍泉泉域保护。当年,国家能源局在批复时没有提出异议。2016年12月,矿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指出这一问题后,国家能源局未跟进指导有关地区落实相关要求。
整改目标:按照霍东矿区总体规划环评要求,督促山西省有关方面完成霍泉水源违规开采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18)指导督促地方完成霍泉水源违规开采问题整改。会同生态环境部及有关专家,实地指导督促山西省有关方面尽快开展整改工作,责令相关煤矿合规取用岩溶水,采取节约用水、加强矿井水处理等措施,并及时上报整改完成情况。(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9)强化煤炭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约束。与生态环境部共同加强政策研究,规范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管理,有效发挥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和源头控制作用。(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8月)
二、政策体系体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够
问题9.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但国家能源局在履行职责、制定政策、编制规划、安排工作等方面没有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
整改目标: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顶层设计更加完善,落实举措更加明确具体,加强政策制定、规划编制和行业管理,形成能源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有机融合、一体部署的工作机制,推动能源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0)健全能源法律法规。有效衔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要求,推动《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制修订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责任单位:法改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21)加快构建能源绿色发展新格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和气候雄心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编制重点区域能源发展规划,优化区域能源发展布局,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扎实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责任单位:规划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一)一些政策思路体现绿色发展理念不够
问题10.能源法是能源行业改革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对能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到位,研究提出立法建议,一度延续传统工作思路,在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建议稿)》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送审稿)》中,侧重于规范能源开发利用等环节,对促进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展等方面聚焦不够。
整改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在《能源法》审议过程中,充分体现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要求。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2)加快立法进程。完成报送国务院的《能源法(送审稿)》修改,加强协调推动,按程序加快工作进程。(责任单位:法改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3)加强沟通协调。围绕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加强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对送审稿的审查修改。(责任单位:法改司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问题11.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过程中,在推广绿色开发技术,促进煤炭集中利用,综合治理采煤沉陷等方面考虑不够。
整改目标:《煤炭法》修订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推广绿色开发技术、促进煤炭集中利用、综合治理采煤沉陷等方面的法律规定,修改相关条款,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相协调。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4)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组织专家对《煤炭法》修订草稿涉及的绿色开采技术、煤炭集中利用、采煤沉陷区治理方面的条款进行研究,并对照督察报告反馈意见完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相关条款。(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5)修改完善《煤炭法》相关条款。做好与《大气污染防治法》衔接,修改《煤炭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煤矿企业应当发展煤炭洗选加工,配套建设选煤厂,提高煤炭质量和利用效率”;将第四十三条修改为“国家支持进口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补充国内煤炭市场需要”。(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6月)
问题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修订中,对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系统设计和整体统筹不够,比如,在支持可再生能源方面,修订建议稿中相关保障制度不够明确具体。
整改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在《电力法》审议修改过程中,充分体现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等方面的内容。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6)加快《电力法》修订。修改《电力法(修订送审稿)》,推进支持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制度建设。(责任单位:法改司牵头,电力司、核电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安全司配合;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27)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修改《电力法(修订送审稿)》,有针对性地充实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有关内容。(责任单位:法改司牵头,电力司、核电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安全司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6月)
(28)加强工作衔接沟通。围绕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对《电力法(修订送审稿)》的审查修改。(责任单位:法改司牵头,电力司、核电司、新能源司、监管司、安全司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一些规划思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够
问题13.2013年至2017年,国家能源局审批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有22个规划早于环评审查意见,其中11个规划环评滞后,其余11个至今尚未办理规划环评。2013年9月,批复《内蒙古胜利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将原有胜利西二矿田拆分为西二、西三两个矿田,进一步加剧对典型草原的破坏。
整改目标:将11个至今尚未办理规划环评的总体规划分类处置。督促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加快整改内蒙古胜利矿区内有关煤矿生态环保问题。
整改措施和责任分工:
(29)对早于环评审查意见的矿区总体规划分类处置。对于11个规划环评滞后但已补齐的矿区总体规划,要求地方及时组织规划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对于11个至今尚未办理规划环评的矿区总体规划,按限期办理规划环评、停止实施等方式进行分类处置。(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0)督促指导地方完成有关煤矿生态环保问题整改。督促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有关方面针对内蒙古胜利矿区西三煤矿存在的生态环保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阶段性完成并持续推进)
(31)完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管理顶层设计。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的协调,从制度层面将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环评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未依法进行环评的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不得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煤炭司;完成时限:2021年8月)
(三)推动解决共性问题的政策供给不力
问题14.《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新建项目禁止配套建设自备燃煤电站,国家能源局工作推动不力,计划2018年出台的《燃煤自备电厂规范建设和运行专项治理方案》迄今仍未出台,一些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大量建设自备电厂,不仅导致燃煤总量控制目标落空,而且显著加剧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
整改目标:清理规范燃煤自备电厂建设,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了华中监能罚决字〔2024〕14号、15号、16号、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新余市渝水区南安20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和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2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因未能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行政处罚。新余耀安新能源有限公司经调查核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学习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2024年全国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精神,通报2023年度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情况,审议通过《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国务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出,绿色电力交易是指以绿色电力和对应绿色电力环境价值为标的物的电力交易品种,交易电力同时提供国家核发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用以满足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
为了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发挥12398能源监管热线的作用,认真受理能源监管投诉举报事项,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12398能源监管热线共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详情如下: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将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举措和成效2023年,国家能源局党组以习近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根据报告,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扎实推进能源立法。配合做好能源法立法审议工作,开展能源法出台配套法规和政策预研,为能源法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将电力法修订列为优先立法事项。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法、煤炭法、石油储备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6亿千瓦,同比增长55.0%;风电装机容量约4.6亿千瓦,同比增长21.5%。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84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小时。其中,核电18
4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9亿千瓦,同比增长14.5%。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6.6亿千瓦,同比增长55.0%;风电装机容量约4.6亿千瓦,同比增长21.5%。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844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24小时。其中,核电18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供电营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宣贯落实暨“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工作会议。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宏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通报了《规则》修订及2023年“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重点工作情况,电网企业代表介绍了“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提升典型经验,派出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4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542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9%;第三产业用电量13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6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8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近日,中国能建发布2024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2024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合同额3677.56亿元,同比增长23.53%。其中传统能源业务同比增长19.82%。按业务类型统计注:1.传统能源业务包括火电、水电、输变电、核电等业务。2.新能源及综合智慧能源业务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
4月9-10日,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理事长辛保安赴中电联电力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中电联发展院”)和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简称“中电建协”)调研并视察指导工作。中电联党委委员、专职副理事长于崇德、安洪光,党委委员、秘书长郝英杰,中电联党委委员、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会长王思强,中电联
4月9日,据微信号“廉洁江西”消息,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刘明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务院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和江西省南昌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4月2日,根据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定额站的总体工作安排,国网天津经研院组织开展了《新一代变电站集中监控补充调试定额研究》数据分析研讨会。邀请国网天津电力建设定额站、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建设技术经济咨询中心、国网天津高压公司、天津送变电公司、天津电力设计院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专家参加
中国能建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实现完成新签合同额12837.3亿元,同比增长22.4%;实现营业收入4060.32亿元,同比增长10.82%;实现归母净利润79.9亿元,同比增长2.1%。
近日,新疆能源监管办积极落实协同监管工作机制,与自治区和兵团发展改革委加强协调联动,共同制定工作方案,联合部署新疆区域能源电力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等工作。方案要求,各电力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
3月21-23日,2024年(第三届)电力建设数智化大会在杭州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行。本次大会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主办,吸引了全国电力行业诸多领先企业参展和交流。大会旨在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电力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本次大会华晟新能源携珠峰G12R矩形系列、喜马拉雅G12系列高效异
日前,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专项监管的通知。根据通知,重点任务为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落实首要责任,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力行业事故事件教训,在勘察设计、建设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工程监理等阶段环节,深入排查整
近年来,全国电力建设工程数量多、规模大、分布广、种类杂,安全风险长期居高不下,当前已出现事故反弹回潮苗头,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统一部署,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施工人员资格审查……近日,由南方电网贵州送变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仁义50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已实现全面复工复产,各项作业已全面铺开。“目前,相当部分工人已到岗,正在进行500千伏高跨安装工作及主变附件安装准备工作。”贵州送变电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马
2022年8月8日,《中山市电力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根据《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行政处罚机关应当制定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并向社会公开。因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及广东省电力主管部门暂未出台相关的电力行政执法领域自由材料基准,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明星电力公告称,4月2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长张勇先生、副总经理蒋青先生、总工程师吴海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告显示,因工作变动,张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蒋青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吴海
4月23日,集团公司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活动分析会,总结分析1至3月份集团公司经济运行及安全生产总体情况,盘点梳理了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张海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李文忠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经理班子成员
4月18日,东方电气集团召开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国资委工作要求,系统总结全集团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剖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研究部署
自2020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施行以来,在规范电力施工、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能源局资质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工作,不断优化许可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对36号令相关标
在广大会员单位对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关注和需求推动下,湖北省电力企业服务协会于2023年底荣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湖北评价基地”授牌。这一荣誉不仅是对协会长期以来在电力行业培训领域所做努力的认可,更是对其在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方面所取得成果的肯定。为了进一步满足会员单位对电力网络安全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发布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的公告,详情如下:为落实《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组织计算了2021年全国、区域和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国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
4月9日,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在北京召开电力行业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旨在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重大决策精神,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进一步推动电力行业开展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国投电力4月9日公告,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朱基伟先生的辞呈。朱基伟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朱基伟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关注
4月7日,哈电集团召开一季度工作推进会暨战略落地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一季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坚决抓好中央巡视整改,聚焦加快推动公司发展战略落实落地,全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奋力跑出高质量发展加速度。哈电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曹志安出席会议并讲话
4月8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100号》发布,公布202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结果。59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52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以及19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和39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通过初评。自初评通过项目公布之日起10日内,
今年一季度以来,川投集团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锚定年度工作目标,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斗姿态,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主要经济指标顺利实现“开门红”。运行质量稳步提升财务快报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川投集团资产总额达1143.36亿元,同比增长5.6%。1-3月,营业总收入、利润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