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电力配售电能源服务政策正文

贵州六盘水市:推动水电和风光等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 探索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电力绿证交易

2021-12-14 09:11来源:六盘水市能源局关键词:电力直接交易电力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3.在电力项目建设上实现突破。建成盘江新光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和盘州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推进高峰—六盘水变220千伏新建线路等建设;完成红香Ⅰ回220千伏线路增容改造,解决盘县电厂、盘北电厂送出通道受限问题;联动推进盘州500KV输变电站工程核准及开工建设;推动水城经济开发区董地1×1000MW二次再热高效超超临界智慧示范发电和盘南、大湾、六枝低热值煤发电等项目电力送出线路纳入省“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适时开展前期相关工作和推进建设。(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六盘水供电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4.在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发展上实现突破。推进“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综合能源发展,支持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融合项目优先开发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推动投资实力、专业管理团队强的企业投资开发我市火电、新能源、氢能、储能、地热能等能源领域项目。推进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协同发展,加强与中国电建集团贵阳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以新能源资源助推煤电项目落地,对实质性推进煤电项目落地的企业,相应配置一定比例新能源、抽水蓄能资源进行开发利用。同时,进一步探索发展新能源与能矿装备等其他相关产业联动开发的合作模式,带动装备产业发展,延长能源产业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三)全力推动油气产业稳步有序发展

1.增强天然气和成品油生产供应保障能力。加快推进盘江矿区、六枝牛场——水城化乐、钟山大河等区块煤层气勘探开发,推动盘州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和水城、六枝、钟山重点勘查开发试验区建设。到2025年,煤层气年产能、年产量分别达到3亿立方米、1.5亿立方米。引导发展焦炉煤气制LNG,构建市内外多气源供应格局,提高中缅天然气管道下载量,保障市内天然气稳定供应。强化成品油运行调度,提高成品油供应保障和应急能力。(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2.夯实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天然气“县县通”工程,加快推进盘州市两河——红果天然气输气管道后续开口通气工程建设,实现盘州市城区通管道天然气。推动城镇配气管道协调发展,加快特许经营区域配气管道建设,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天然气输配网向园区、乡镇延伸。(牵头单位: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3.提升天然气储备和调峰能力。加强储气能力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储气设施,支持企业采取自建合建、租赁、购买等方式履行储气责任。加快推进红桥LNG站气化器增容技改、六盘水市中心城区LNG应急保障储备站等项目建设,不断增强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燃气公司,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4.提高天然气消费利用水平。支持市内城镇燃气企业与煤层气、焦炉煤气制LNG等天然气生产企业加强产销战略合作。优化用气结构,确保民生用气,大力推进交通、工业领域天然气替代。实施大用户直接交易,开展园区直供天然气试点。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5.大力提升管网安全运行管理水平。强化落实管道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高后果区管理和重大风险安全管控。健全应急工作机制,推动企业配齐配强人员装备。(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六盘水市油气化安全保护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四)全力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产业深度和广度

1.科学规划综合能源布局。推动《六盘水市氢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9—2030年)》实施,加快盘江电投天能焦化制氢工厂投产和盘州市、钟山区氢能公交及加氢站投入示范运营,开展氢能产业示范推广先行先试,加快创建贵州省氢能示范城市,为全省氢能源产业发展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2.谋划综合能源项目。推动传统能源机组开展综合能源服务,加快推进野马寨热电联产改造进度。开展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和一体化供能服务示范,加快推进盘州双红、钟山高中教育城油氢电综合能源站示范应用。到2025年,全市建设加油、充电、加气、加氢和加甲醇等一站式综合能源服务站5座。(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3.用好用活综合能源服务平台。利用贵州“能源云”,推动大数据在能源领域广泛应用,初步实现能源大数据集成融合、共享共用、交易服务,建立完善煤电运行预警机制,提高系统决策水平。用好省智慧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灵活互动用能和分布式能源交易。(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六盘水供电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4.大力推动能源节约利用。加强社会用能动态监测,为用能优化、科学决策提供支撑。推广使用高效节能技术,发展综合能效服务新业态,推动智慧高效用能,营造全社会节约利用能源氛围。推进重点行业节能,主动适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全面提升能效,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全面推进现役煤电机组开展节能改造、超低排放改造和大比例参数改造,进一步降低能耗水平。(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六盘水供电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五)全力推动能源工业利益联结机制落实

1.推动实施煤电联营。完善电煤保障机制,健全电煤中长期合同制度,强化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开展电煤交易。推动发耳电厂、盘南电厂、六枝电厂与煤矿企业开展深度煤电联营,探索开展“经营合作”煤电联营模式。支持燃煤电厂与煤炭企业合资组建公司、委托电力企业“来料加工”,支持煤电企业单方向持股或互相持股。(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2.健全能源直接交易机制。深化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峰谷电力负荷、市场化交易政策,推进我市经营性用户企业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到2025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达到60亿千瓦时以上。推动水电和风光等新能源参与市场化交易,推进增量配电改革,探索可再生能源消纳指标、电力绿证交易。构建和完善天然气保障机制,推动天然气购销合同落实制度化,开展储备市场化服务,保障全市天然气供应。(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六盘水供电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3.创新能源产业联动机制。落实煤炭电力“基准价+上下浮动”价格机制和天然气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推进煤矿、电厂和电力用户三方价格联动。落实水电、火电、新能源机组发电平衡机制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制,落实煤电优先发电、基础发电和交易增发计划管理。(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六盘水供电局,各〔市特区、区〕政府、六盘水高新区管委会)

(六)全力提升政府能源管理硬实力

1.加快培育优强能源企业。支持盘江煤电集团开展煤电联营,做大、做优、做强煤炭和火电主业,带动全市煤炭工业转型升级,巩固龙头企业地位;支持乌江能源集团发挥煤层气开发优势,进一步提升天然气供应能力。到2025年,盘江煤电集团市内产能达到5000万吨/年以上;推动3家以上民营煤炭企业集团产能达到500万吨/年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应急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2.完善电煤等煤炭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强化落实电厂存煤制度,继续执行“基础存煤+季节性存煤”,保持电厂平衡进煤,加强盘南、盘北、水城区物流园区建设,落实应急储备电煤制度。(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市〔特区、区〕政府)

3.做强能源科技支撑。充分发挥贵州煤炭洁净利用重点实验室等创新研发平台作用,围绕煤炭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创新链上下游的对接与整合。鼓励能源企业联合市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攻关,谋划一批科技计划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及应用,加快推动全市能源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市〔特区、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牵头单位负责统筹,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推进相应的具体工作。各市(特区、区)、六盘水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落实本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加大支撑项目谋划实施,确保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二)强化规划引领。各级各部门要将本实施意见与能源发展及各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重要制度机制纳入有关规划一并实施。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在用地、财税、用能等方面给予倾斜,做好服务指导,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全市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县两级财政继续按每年煤炭行业上缴生产性税收本级收入的10%安排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支持能源产业发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适时开展调度研究,找准实施意见实践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推进效果。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电力直接交易查看更多>电力市场化交易查看更多>电力用户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