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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电力现货市场主体不得操纵或影响市场交易价格

2022-11-25 17:43来源:国家能源局关键词:电力现货市场售电企业电力现货交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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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1月2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电力现货市场主体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通过以下滥用市场力、市场串谋等不正当手段制造市场供需 紧张或宽松的行情,操纵或影响市场交易价格,谋取不当利益。(一)市场主体利用市场份额和优势地位,通过物理持 留、经济持留等方式操纵市场价格。 (二)市场主体通过合谋、串谋或以私下约定等方式统 一开展市场报价,或集中资金进行买入或卖出的电力交易以 操纵市场价格。(三)以散布谣言、传播虚假信息、延迟披露信息等手段影响市场交易价格走向。(四)通过无故申请机组设备检修或延长检修期限,故意限制自身发电能力,从而减少市场有效供应、提高市场价格。 (五)以远高于市场同类型机组边际成本进行市场申 报。 (六)同一集团内的不同发电企业,或不同的发电、售电企业在相同的交易时间段内进行价格和数量相近、方向相反的交易,或同一集团内的不同企业刻意偏离成本与供需形 势开展交易,以操纵市场价格。(七)同一集团内的不同发电企业利用电网阻塞,集中 转入或转出中长期交易合同,以赚取现货节点电价价差收益的行为。(八)以抬高或压低某日或某个时段的交易价格为目的,连续买入或卖出合同,以操纵市场价格。 (九)在跨省跨区交易中随意更改报量报价信息,影响省内市场价格。(十)其他经认定属于市场操纵行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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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扩大新兴市场主体参与交易的范围

详情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开征求 《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运营,加强电力现货市场监管,维护电力现货市场秩序和市场成员合法权益,我们组织有关单位研究起草了《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意见建议传真至010-81929144,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fgs_nea@163.com。

感谢参与和支持!

附件:

1.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

2.电力现货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11月22日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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