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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加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三年行动方案:聚焦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装备等领域

2023-07-10 11:45来源:烟台市人民政府关键词:节能环保清洁能源智能化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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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任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康复、护理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动家政服务企业与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快莱阳威德中草药健康产业园、山东乐康金岳健康产业园、12343家政信息平台等的建设,聚力打造“烟台大姐”家政品牌。自2023年起每年培育10家以上民营养老机构、100家以上民营医疗机构、20户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到2025年,全市民营养老机构达到300家、民营医疗机构达到3700家,居民服务业市场主体突破11万户,其中家政服务业市场主体突破1万户。

2.政策措施。强化对养老服务设施的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按核定护理型床位每张新建、扩建和利用自有房产建设床位补助4000元,租赁用房且租用期5年以上、达到条件的养老机构补助标准减半。根据收住的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数量及入住时间进行奖补,按照每人每年1200元、144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分别给予差异化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最高20万元的建设补助,每年最高6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站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每年2万元的运营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幸福院,每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实行社会化、连锁化运营补助,运营达到5处给予连锁运营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5万元的奖补;后期连锁数量增加的再给予1万元/处的奖补,最高补助10万元。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在新增或调整医疗卫生资源时,首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或运营有关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两证合一”,申请执业登记不再提供验资证明,提高准入审批效率。支持社会办医与公立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支持社会办医优先承接三级公立医院下转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业务。

(十)培育壮大一批文化旅游业市场主体。(牵头领导:隋子林,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主要任务。聚焦现代演艺、数字文化、特色文创、工美非遗、旅行服务等板块定向发力,打造“元宇宙”、非遗、演艺等体验新场景,加快“旅游+”融合发展,引导培育更多的市场主体规模化、品牌化发展。自2023年起,每年新增文化旅游业市场主体500户、规模以上企业4户,到2025年培育争创省级以上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康养强县、生态旅游区、旅游民宿集聚区、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休闲街区、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等示范品牌15个,全市文化旅游业市场主体总量达到1万户左右,其中规模以上文化娱乐业企业达到30户。

2.政策措施。落实《烟台市文化旅游产业链链长制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烟台市旅游招徕奖励办法(修订版)》等,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夜间经济聚集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功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给予100万元奖励;对新建五星级酒店项目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一)注重梯次培育,推动市场主体“量质齐升”。全力打造龙头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一是支持创业。实施青鸟计划、返乡入乡带头人培育、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等创业行动,推广创业导师制,每年开展创业培训1万人次以上,扶持1500名以上大学生自主创业。降低创业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实体、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创业补贴、租赁补贴、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加强烟台市大学生创业园、烟台青年创业园、烟台海外人才创业园、烟台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创业载体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相互接续的创业创新平台支持体系。到2025年,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达到70家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达到20家以上。二是支持“个转企”。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照相关规定转型升级为企业,在税费、住房公积金缴存、担保、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的给予优惠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到2025年新增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企业150家。三是支持“小升规”。建立“准四上”企业(达到纳统标准80%以上)和“种子”企业(达到纳统标准60%以上)培育库,并强化重点扶持,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并实现稳定增长的工业、服务业及批零住餐业企业给予奖励。四是支持骨干企业壮大。实施制造业企业倍增计划,到2025年培育形成1家千亿级领航型企业、15家百亿级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500家,上市企业达到80家左右。实施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工程,到2025年培育形成100家以上具备创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

(二)优化营商环境,厚植市场主体发展沃土。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擦亮“爱山东﹒烟必行”政务服务品牌,打造“无证明之城”,到2025年底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大幅提升,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一次办好”“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捷度。持续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整合服务企业专员、企业联络员等多方面力量,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质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为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打造国际一流知识产权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论证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

(三)加大“双招双引”力度,集聚更多市场主体。聚焦石化及化工新材料、汽车、消费电子等重点产业链加大招商力度,创新举办烟台国际经贸合作恳谈会、烟台—跨国公司高层对话会等引领性、高层级的招商推介活动,以市场空间吸引央企国企、世界500强、跨国公司和全球行业领军企业来烟投资合作,提高招商精准度和项目落地率。实施领军人才筑峰计划、海外英才吸纳计划、青年人才集聚计划,构建“顶尖人才亿元支持、领军人才百万资助、青年人才万元补贴”的政策体系。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领军人才突破2000名,新引进海外留学人才1200名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市集聚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各类青年人才25万人以上,为市场主体落户提供人才保障。

(四)强化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市场主体派生。围绕16条重点产业链、“9+N”高端制造业、“两新一重”“七网”等领域,强化重点项目谋划、储备、要素保障、推进,及时向市场主体发布重点项目机会清单,鼓励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优先支持在烟注册实体公司的市场主体介入项目策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重点环节,以项目建设调动市场主体参与发展的积极性。

(五)强化分工协作,提高工作实效。市级层面进一步充实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培育工作专班人员力量,建立统筹调度机制,常态化推进各领域、各区市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搭建市场主体数据联通平台,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库,推动市场主体数据资源共享,提升统筹调度和服务水平。统筹用好制造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科技创新等领域资金共3亿元,支持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管行业就要抓发展”要求,分工负责所在领域的市场主体培育壮大工作,原则上10个重点领域只确定一个牵头部门,其他涉及部门和单位协同牵头部门抓好各职责范围内的市场主体培育工作,不得推诿扯皮、推卸责任,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提升工作能动性,指导市场主体高质量登记。市统计局承担好升规纳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强化对升规纳统工作的培训指导,推动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有的放矢”。各区市承担“属地责任”,聚焦“三培育、一壮大、一提升”,全面完成市场主体培育壮大目标。各乡镇街落实“镇街工作法”,做好市场主体摸排、核实等基础工作,梳理形成台账、清单,指导市场主体规范化经营、升规纳统,及时收集、反映市场主体诉求,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

(六)加强督导考核,营造发展氛围。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对有关工作纳入挂图作战平台调度,原则上各领域、各区市2023-2025年新增市场主体都要有在烟依法缴纳社保记录、涉税市场主体占比达到50%以上,其中涉税市场主体自登记之日起三年内成长为一般纳税人的占比达到20%以上,新增市场主体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成长为“四上”企业的占比达到10‰以上。每年召开市场主体培育大会,每月调度10个重点领域市场主体培育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加强高质量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政策体系,及时宣传解读、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涵养市场主体培育“生态圈”。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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