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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支持工业发展
第五条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技术改造投资纳入南山区统计的企业、南山区规上工业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以及南山区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在深圳市内实施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资助比例、每年资助上限根据企业技改纳统金额、增加值贡献、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指标综合评分分档确定,最高2000万元。其中,上年度在南山区纳统技术改造投资超过1亿元的,直接给予最高档次资助;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等称号的,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第六条支持工业企业扎根南山发展。
对在南山区设有生产线、上年度产值超过1亿元(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按分成后产值计算)、上年度产值正增长或本年度截至申报月上月的累计产值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以及上年度营收正增长的规下工业样本企业,对其在南山区租用的产业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按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50元/平方米/月。规下工业样本企业每年资助上限50万元;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其快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设定年度资助上限,最高1000万元。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等称号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受产值规模要求限制,且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第七条鼓励工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
鼓励辖区工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游企业协同发展,对上年度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直接从辖区其他规上工业企业、规下工业样本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采购原材料,按经审计的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采购方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1000万元。其中,企业首次申报本项目时,按经审计的上年度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企业第二次申报本项目起,按经审计的上年度采购金额较上次申报本项目时认定的“上年度采购金额”的增量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资助。以上购销双方存在绝对控股关系的,不予资助。
第八条支持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支持辖区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对上年度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通过采购重点供应商的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分档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申请资助的企业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资助比例上限统一按50%,每年资助上限提高至200万元。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第九条支持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定。
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成熟度等级认定达到五级(引领级)、四级(优化级)、三级(集成级)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奖励后获得更高级别认定的,可按新认定级别再次申请奖励。
第十条鼓励工业企业纳统入库。
对首次纳入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工业企业(含小升规、转库、区外迁入),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产值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第十一条 鼓励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上年度快报工业产值3亿元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年报工业增加值大于零的规上工业企业(含市内跨区域分成企业,按分成后产值计算),按照不超过年报工业增加值新增量的2%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上限根据企业年报工业增加值规模分档设定,最高1亿元。非成本费用表企业以快报工业增加值代替年报工业增加值计算。
第十二条支持实施卓越绩效管理。
支持辖区企业或机构运用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全面提高质量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对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标准,且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验收的企业或组织,被列入南山区质量管理示范单位的(每两年组织一次,每次按得分排名评定10家),一次性给予每家30万元资助。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措施尚未涵盖但对辖区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或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事项,由相关单位直接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受理意见,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第十四条 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十五条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南山区促进重点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机遇,实现南山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各部分资金量在资金总量控制范围内可适当调整。
第三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策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本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注册地”、“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不得超过1000万元”等相关条件,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申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发展、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二)申报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三)申报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不得超过1000万元”总量控制限制。
第二章 支持重点服务业发展
第五条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一)支持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
对纳入南山区数字化转型重点服务商名单且在南山纳统入库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资金奖励。
对上年度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采购重点服务商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分档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申请资助的企业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资助比例上限统一按50%,每年资助上限提高至200万元。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二)支持“首版次”软件产品。
支持企业推广应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企业,自取得“首版次”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收入累计到账额不低于5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产品任意三份销售合同金额的3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万元资助。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第六条支持物流与供应链发展。
(一)支持企业高端化发展。
鼓励物流供应链企业实施升级改造和信息化建设。对获得“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或“深圳市AAAAA级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认定的企业,在南山区内开展仓库、园区等物流供应链基础设施投资、物流供应链装备的购置及升级改造、内部管理信息化及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等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一次性补贴;在南山区内租赁自用仓库的,按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租金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每年最高150万元。
(二)鼓励航运航线拓展。
鼓励码头增加业务量,吸引靠泊航线,增加集装箱吞吐量。对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且在中国港口集装箱码头单项评优中获得“超300万标箱码头”的港口企业,按照每新增一条内贸航线或近洋航线靠泊且年度吞吐量达到五千标准箱的分档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每新增一条远洋航线靠泊且年度吞吐量达到一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最高500万元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
(三)支持农产品供给体系建设。
对在南山区对口地区投资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配送基地、农产品预制菜冷链加工基地的企业,按不超过项目上年度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
第七条 支持特色服务业发展。
(一)支持工业设计研究院认定。
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按照自用办公用房实际租金投入,给予连续三年全额资助,每年分别最高5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
(二)支持服务贸易企业与基地发展。
鼓励服务贸易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报送统计数据,对上年度离岸执行额不低于(含)1000万美元的规上企业,根据上年度离岸执行额、增长率,按照上年度离岸执行增加额的一定比例分档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获评国家、省级服务贸易出口基地的单位,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三)推进人力资源服务集聚发展。
鼓励拥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全球性或国内知名的人才服务机构入驻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经核准的入驻机构,在第一年和第二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70%给予最高100万元租金补贴,在第三年、第四年和第五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50%给予最高70万元租金补贴。
第八条 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符合一定规模、增速条件的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1亿元奖励。
第三章 附 则
第九条本措施尚未涵盖但对辖区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或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事项,由相关单位直接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受理意见,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第十条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十一条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南山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29号),促进南山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各部分资金量在资金总量控制范围内可适当调整。
第三条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科技创新局、区人资资源局、区住房建设局及区企业服务中心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区科技创新局分项资金、区人资资源局分项资金、区住房建设局分项资金及区企业服务中心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策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本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本措施规定的“注册地”、“独立法人”、“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等相关条件,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
(二)申报“园区及链主企业招引扶持”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 “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总量控制限制。
第二章 优化数字基础设施支持
第五条 算力资源保障扶持。
对开展大模型训练、生成式人工智能应用探索的中小科技企业采购深圳市内智算中心等平台提供的算力予以支持,对上一年度采购算力资源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费用最高3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第六条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支持企业投资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低空CNSD通信/导航/监视/反制、气象监测、数字底座、监管调度平台)、地面配套设施(低空航空器起降、备降、停放、智能起降柜机、充换电及公共测试场)等低空基础设施。对经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具备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建设费用的50%进行一次性补贴(不包含航空器采购及软件系统),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万元。
第三章 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
第七条 工业、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扶持。
对纳入南山区数字化转型重点服务商名单且在南山纳统入库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资金奖励。
对上年度产值(营收)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重点服务业企业,通过采购重点服务商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不超过经审计的实际投入金额的30%分档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申请资助的企业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资助比例上限统一按50%,每年资助上限提高至200万元。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第八条 商贸企业更新改造扶持。
对商贸企业开展硬件设施改造、先进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网络销售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不超过其项目实际投入额的1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第四章推动数字产业化支持
第九条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扶持。
支持制造业、商业、金融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剥离软件业务成立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对上一年度南山区工业百强、商业百强企业和持牌金融机构剥离软件业务成立的软件企业,按该企业年营收增量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本政策与鼓励营利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不可重复享受。
第十条 工业软件发展扶持。
支持企业研发CAX、EDA、BIM、MES等工业软件,对上年度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名单的企业,按照每个优秀产品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重大开源项目扶持。
对参与鸿蒙、欧拉等重大开源项目,开展相关合作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按照不超过上级相关部门扶持金额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200万元。
第十二条 鸿蒙原生应用开发扶持。
鼓励企业开发鸿蒙原生应用,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开发的鸿蒙原生应用,通过鸿蒙原生应用认证,以及在应用商城下载量达到一定数量的,按照一定条件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十三条人工智能算法及硬件产品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算法纳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境内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清单》的,给予每个算法不超过100万,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软件以及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大模型训推、推理等一体机产品的,按照上年度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奖励。
第十四条软件企业人才扶持。
(一)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200强企业纳入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对在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优秀人才,按照其个人综合贡献给予不同的薪酬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对在南山区互联网或软件企业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软件人才,上年度获得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专业技能证书的,给予每人不超过2万元奖励。
第十五条软件企业空间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在南山区内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一定比例给予租金补贴,每年最高500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互联网或软件企业在南山区内购置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按最高3000元/平方米的标准分3年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总额最高3000万元。
第十六条 “首版次”软件产品扶持。
支持企业推广应用“首版次”软件产品。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企业,自取得“首版次”软件产品软件著作权之日起一年内销售收入累计到账额不低于50万元的,按照不超过产品任意三份销售合同金额的3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万元资助。本条执行资金总量控制。
第五章公共服务数字化支持
第十七条 科技应用示范扶持。
鼓励辖区企事业单位在数字经济领域开展创新研发活动,对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如新技术、新产品等在公共服务领域进行推广的应用示范项目进行资助。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评审通过后,每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第十八条 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扶持。
对于项目所在地为南山,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BIM相关标准和要求,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1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第六章 强化数字经济安全体系支持
第十九条 提升数字安全能力扶持。
鼓励企业加强数字安全建设,提升数字安全能力水平。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采购重点数字安全服务商网络安全服务、数据安全服务等提升企业数字安全能力的,给予不超过实际采购额的30%,最高50万元资助。
第七章拓展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支持
第二十条 服务贸易企业与基地发展扶持。
鼓励数字经济领域的服务贸易企业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中报送统计数据,对上年度离岸执行额不低于(含)1000万美元的规上企业,根据上年度离岸执行额、增长率,按照上年度离岸执行增加额的一定比例分档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对获评国家、省级服务贸易出口基地的单位,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资助。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或活动扶持。
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最高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第八章 配套支持
第二十二条园区及链主企业招引扶持。
支持园区/楼宇运营方和产业链链主企业招引数字经济企业在南山区集聚,打造规模化、集聚化、高端化的知名园区。
对愿意配合区产业主管部门工作,引导数字经济企业在南山集聚发展,通过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备案的园区/楼宇运营方和产业链链主企业,按招引企业总体营收规模、营收增速等条件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奖励。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园区/楼宇企业和链主招引企业,参照软件企业空间扶持政策给予租金补贴(链主招引企业租金补贴由链主统一申请)。
第二十三条 贷款贴息扶持。
对数字经济领域部分重点行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按实际支付利息5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最高100万元。
第二十四条经济监测及企业服务扶持。
为更好服务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对通过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备案的协会、机构、企业等设立产业经济监测点的,根据其运行情况报送质量、及时性、招商引资成效等条件,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资金扶持。
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企业可按相关规定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或住房补租;可被推荐为绿色通道企业,享受快捷政务、税务办理、上市引导、高管医疗保障和子女入学等便利服务。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措施的奖励与补助资金在南山区促进产业
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并按《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
第二十六条 本措施所指数字经济企业为国家《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中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五大类企业。
第二十七条 本措施尚未涵盖但对辖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或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事项,由相关单位直接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受理意见,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第二十八条 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相关资金主管部门承担,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二十九条 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南山区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南山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机遇,实现南山建成世界级创新型滨海中心城区的目标,同时规范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全区经济工作部署,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支持范围包括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商业企业扩大规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三大部分,各部分资金量在资金总量控制范围内可适当调整。
第三条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策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本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应符合《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注册地”、“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不得超过1000万元”等相关条件,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申报鼓励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项目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二)申报加快高端品牌首店引进、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体系、支持推动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商业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的主体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每家单位单个扶持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1000万元”总量控制限制。
第二章 支持商贸流通业发展
第五条支持商贸企业转型升级。
(一)鼓励商贸企业更新改造。
对商贸企业开展硬件设施改造、先进技术应用、标准化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建设、网络销售平台建设等项目,按照不超过其项目实际投入额的15%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资助金额最高100万元。
(二)加快高端品牌首店引进。
支持国际知名品牌企业、本土自主知名品牌企业及授权代理商在南山区开设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深圳首店。对上两年开设上述首店并纳入南山区零售业“四上”统计库的零售企业,根据首店类型分档给予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南山区商圈的商业物业运营商上一年度引入国际知名品牌中国(内地)首店、华南首店、深圳首店给予奖励,每个零售品牌门店奖励50万元,每家运营商每年最高奖励300万元。
(三)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
对通过自营平台或第三方平台实现网络零售额(营业额)的大型零售类、餐饮类企业,按照上年度增长数额给予一定资助金额,其中利用网络直播形式实现的增长额资助比例提高一倍,每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第六条支持商业企业扩大规模。
(一)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完善网点体系。
对在南山区注册、拥有一个及以上有效注册商标的品牌连锁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新开设直营店,按营业面积30-50000平方米给予单店5-50万元的一次性开业资助。位于西丽、桃源北部片区的资助标准提高一倍。每家企业每年可申报一次,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
(二)鼓励建设规模化园区集体食堂。
鼓励企业规模化经营园区集体食堂,对在南山区产业园区内经营3家(含3家)以上的集体食堂,每家食堂面积达到400平米及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租金补贴,每家集体食堂每年补贴金额最高30万元。
(三)支持推动夜间经济发展。
支持辖区商业企业或商业综合体开展特色夜间活动,对经申报核准资助的活动按不超过实际投入额的50%予以补贴,单个主体每年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
对达到市资助标准的南山区特色商圈(步行街)及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按照市财政奖励金额1:1给予经营主体最高1000万元奖励。
(四)鼓励商业企业纳统入库。
对首次纳入区“四上”统计库的住宿、餐饮行业单位,入库后稳定完成次年全年报表且实现销售额(营业额)正增长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五)鼓励商业企业做大做强。
对上年度快报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15亿元、1亿元、2000万元、2000万元及以上且达到一定增速、年报增加值大于零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单位,按照不超过年报增加值增量的6%给予资助,每家单位每年资助上限根据企业所属行业分类设定,最高500万元。
第七条支持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
(一)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对于购买国家指定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专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内出口信用保险的符合有关条件的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保费50%的比例给予资助(已获市补助的,市、区补助比例合计最高不超过100%),每家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政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统一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防范贸易风险,便利贸易融资。
(二)支持企业参加重点境外展会或活动。
鼓励重点出口企业参加境外展会活动,给予参展企业最高50%的展位费补贴。每家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展位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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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储能“加速度”再度震撼了整个行业。6月26日-30日,短短五天时间内,内蒙古就有16个储能项目开工,规模合计约9.5GW/42.7GWh,项目总投资约458.27亿元。尤其是6月份,内蒙古明显加快了储能开工速度。根据第三方数据库统计,6月1-23日,内蒙古完成备案的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20个,备案储能规模
7月7日,东方电气旗下阿勒泰东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东方电气布尔津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储能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境内,东方电气布尔津风电项目计划装机规模1000MW,在布尔津县风电项目内,项目配置25%/4h储能系统,储能规模250MW/1GWh。东方电气布尔津100
在云南大理苍山洱海之间,一排排白色的风机叶片随风飞旋;楚雄的荒山坡地上,光伏板在阳光下熠熠生辉……云岭大地绿能涌动,新能源发展跑出了“加速度”。6月8日,云南新增集中式新能源并网容量跨越5000万千瓦大关,达5006.8万千瓦,提前半年完成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目标。2021年至今,云南全省新能源
7月7日,东方电气集团旗下木垒东吉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了东方电气木垒100万千瓦科技创新实验风场项目储能系统EPC总承包招标公告。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境内,总承包范围为:本工程储能系统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等所有专业;投标人提供储能厂区的全部设备(含抽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5日上午,江苏峰业环境科技集团与北京晟运储能设备技术有限公司就“广西南宁良庆区新型独立共享储能电站一期2*100MW/200MWh”项目成功举办签约仪式。此次签约标志着峰业集团正式进军储能产业新赛道,是集团践行“绿色-双碳-科技-未来”发展战略的重要里程碑。该项目规划总容量4×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8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四川省节能减碳和能源结构优化专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提出,本办法规定的省预算内投资资金,具体安排标准如下:(一)节能增效项目、资源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低碳项目: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超过总
内蒙古储能“加速度”再度震撼了整个行业。6月26日-30日,短短五天时间内,内蒙古就有16个储能项目开工,规模合计约9.5GW/42.7GWh,项目总投资约458.27亿元。尤其是6月份,内蒙古明显加快了储能开工速度。根据第三方数据库统计,6月1-23日,内蒙古完成备案的电网侧/独立共享储能项目20个,备案储能规模
上半年,华能西安热工院在燃机燃烧监测与诊断、新型储能耦合煤电机组灵活性提升和技术监督数智化创新等领域取得一批高水平科技成果,共有22项科技成果顺利通过由中国电机工程学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煤炭学会等一级学会协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其中,燃机燃烧监测与诊断技术、新能源电站跨系统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截至7月7日,江苏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已在年内第三次刷新历史纪录,达1.52亿千瓦。为今夏用电负荷三创新高,7月6日,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控中心统一指挥下,全省93座新型储能电站在晚间用电高峰时集中向电网放电,其中64个电网侧储能、29个电源侧储能电站参与,总参与容量72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7日,南网储能在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表示,136号文取消了新能源企业的强制配储要求,有利于推动新能源发展。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随着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电网,电力系统对储能的需求客观存在,长期来看,认为储能发展前景良好。目前新型储能电价
7月7日(今天),江苏电网最高用电负荷年内第三次刷新历史新高,达1.52亿千瓦。就在前一天晚上,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调控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江苏全省93座新型储能电站在晚间用电高峰集中向电网放电,最大放电功率达714万千瓦,实现了我国最大规模新型储能的集中调用,在迎峰度夏用电高峰时段
7月2日,国务院国资委公布了,中央企业“科改行动”“双百行动”2024年度专项考核结果。南方电网公司所属14户“科改”“双百”企业,获评“9标杆、5优秀”,进一步擦亮南方电网公司改革“示范田”品牌,2024年这些企业取得了哪些改革发展成绩?一起来看!7户“科改企业”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
衡量电能质量的指标有很多,最为人熟知的当属供电可靠性,就是一年内停电的时间多不多,用全年供电的时间占比全年总时间的数值来体现,通俗的讲法就是几个9。比如4个9,那可靠性就是99.99%,5个9那么可靠性更高。这是宏观层面的电能质量,而微观层面上的电能质量要求就比较多,有电压偏差、电压波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7日消息,经测算,迎峰度夏期间,河北南网平衡晚高峰最大负荷5150万千瓦,同比增长8.7%;国网冀北电力平衡晚高峰最大负荷3100万千瓦,同比增长9.4%。5月23日,国网新源河北丰宁抽水蓄能电站累计发电量突破100亿千瓦时。该电站与周边新能源基地协同构建风光储一体化体系,大幅提升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发布《山西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其中表示,新能源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交易形成上网电价,暂不具备条件的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适时推动生
2025年7月3日,比亚迪储能与国网湖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国网湖南综能”)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深圳坪山举行。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副总师、国网湖南综能董事长谢学渊,比亚迪集团执行副总裁、电池事业群CEO何龙共同见证签约。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副主任叶会生、国网湖南综
储能标准滞后于国际标准对我国企业出海的影响封红丽1沈春雷2周喜超2(1.国网(北京)综合能源规划设计研究院2.国网综合能源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全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新型储能市场迎来高速发展期。国际能源署预测,全球储能装机容量到2026年将达270吉瓦左右。对于我国新型储能产业来说,走出国门
当地时间7月4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大而美”税收和支出法案,使其生效。美国国会众议院3日下午以218票赞成、214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总统特朗普推动的“大而美”法案。该法案已于本月1日获参议院通过。美国国内担忧该法案将进一步加剧美国财政赤字与债务风险。这份长达940页的法案,通过调整税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7日消息,南都电源与英国某储能项目公司正式签署《采购合同》,供货内容为南都CenterLPlus5MWh液冷集装箱储能系统,搭载其自研自产的314Ah储能专用电芯,合计装机容量230MWh。
在磷酸铁锂储能赛道陷入同质化竞争的当下,海辰储能以1175Ah与587Ah大容量储能电芯技术为支点,完成了从跟随者到规则重构者的角色跃迁。这一技术布局不仅改写了储能系统设计的底层逻辑,更折射出中国储能企业从“规模竞争”向“价值竞争”的战略升级,为全球电化学储能产业提供了技术创新与商业落地的
近期充电宝安全问题频登热搜,背后是行业监管与产业模式的双重震荡。据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披露,6月28日实施的3C禁令已拦截多起充电宝风险,该政策源于全球民航今年15起充电宝起火事故的严峻现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数据显示,充电宝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率高达43.6%,罗马仕、安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今年以来,储能行业政策利好不断,企业上市融资动作明显加快,市场越来越热闹。近期有包括高特电子、麦田能源、亿纬锂能等多家储能企业申请IPO,又掀起了一波上市小高潮。欣旺达7月1日晚间,欣旺达公告,为深入推进公司全球化战略,打造国际化资本运作平台,提升国际品牌形象及综合
纵观成功商业案例,无论是小米的科技生态还是海底捞的服务体验,其核心都在于为用户创造超越产品本身的价值。对于兼具电力存储与金融资产属性的储能产品而言,构建“生态锚定+服务增值”的双轮驱动模式,正成为企业打造核心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路径。精准把脉储能之“痛”“为了拿下一个项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6月3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引导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提升总集成总承包能力,拓展项目开发投资、系统研发、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服务。鼓励企业围绕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应用场景定制
7月1日,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对舒孝瑜委员与王天慧、邵倩倩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慈溪市工商业储能领域实现更安全、多元化发展的提案》做出答复。其中指出,今年开展“十五五”慈溪市能源发展规划,也将秉持上述思路,凸显对工商业分布式储能领域的关注力度。同时,市供电公司也充分考虑了储能项目的发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日,阿特斯披露2025年6月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提到,中美对等关税豁免期内,阿特斯已加快储能出货节奏,积极布局海外产能,海外供应链解决方案未来也可能成为企业重要的市场竞争力之一。在被问到储能市场竞争格局如何时,阿特斯提到,光伏消纳问题使储能成为关键解决办法,储能在有
从电价不断上涨、到能源转型战略规划,越南电力领域的每条新的政策,似乎都预示着一个新的储能市场即将爆发!6月26日,2025越南国际电池储能与新能源供应链合作大会开幕,作为合作单位之一,惠州德赛电池全球业务副总裁胡国飞在论坛发言指出,“越南作为东南亚经济增长的亮点,正迎来能源结构升级的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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