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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附 则
第八条本措施尚未涵盖但对辖区经济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或上级部门有明确要求的事项,由相关单位直接向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部门提出受理意见,按“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第九条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十条 本措施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南山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一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运行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企业,打造一批行业“小巨人”,加快形成结构稳定、后继有力的“橄榄型”企业梯队,在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制定本措施。
一、强化梯度培育
1.建立培育服务机制。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领导挂点服务企业范围,每家企业由一位挂点领导和一个职能部门开展一对一精准服务,及时了解和解决企业诉求,开展一企一策精准培育。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人员配置,组建覆盖全区相关部门的服务团队,为专精特新企业遴选申报、政策解读及受理提供“一站式”、“保姆式”服务。
2.促进交流合作。组织开展专精特新企业间及与龙头企业间的交流学习、问题诊断、产业对接活动,定期分析研判南山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发展情况。
3.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由区政府出资委托一批优质行业协会、公共服务平台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海外专利布局、法律咨询、海外业务拓展支持、品牌培育等服务。
4.加大奖励扶持力度。对注册地位于南山区或迁入南山区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
5.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专精特新企业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减少执法对企业的干扰。
二、提升创新能力
6.支持企业创新研发。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对上一年度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相关部门发布的项目为准,同一项目不重复支持;下同)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每个项目最高25万元、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奖励;优先推荐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与深圳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课题征集,对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南山区相关配套资助给予提高比例和上限支持,资助比例按市级资助金额最高60%,每个项目最高资助600万元。
7.进一步提升产研融合水平。发挥南山区创新资源集聚优势,鼓励辖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与专精特新企业“结对子”,对专精特新企业与公立医院、高校上一年度成立的联合实验室,按实际出资方出资金额最高30%给予资助,每家出资单位最高资助100万元。
8.加强知识产权服务。联合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咨询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缩短专利授权时间。依托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通绿色服务通道,优先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查询检索、案件咨询、维权辅导和纠纷预警等公共服务。
三、支持转型升级
9.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每家企业每年资助额最高2000万元。
10.推进上云用数赋智。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针对专精特新企业痛点,推出低成本、快部署、易维护的服务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重点服务业、工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通过采购重点服务商云服务或工业互联网服务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按照《南山区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工业、服务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扶持”政策,将资助比例提高至50%、资助上限提高至200万元。
四、加强市场推广应用
11.加大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在南山区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创新产品展示区域打造“专精特新企业专栏”,展示、推广专精特新企业创新产品。强化政府采购支持,组织区内采购大户开展专精特新企业专场对接,加大采购专精特新企业的创新产品和服务,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采购金额占区财政支出比例保持每年递增。
12.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区内工业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上游专精特新企业协同发展,对上年度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工业企业,直接从南山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采购原材料的,按照《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鼓励工业龙头企业发挥产业链带动作用”政策,对采购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
五、优化金融服务
13.降低融资成本。区属担保公司优先受理专精特新企业的融资担保申请,对专精特新企业按不高于0.5%/年的优惠费率收取担保费。
14.实施100亿元金融专项支持计划。设立首期规模5亿元的南山区专精特新企业股权投资基金,搭建投融资多方合作平台,举办专精特新企业专场路演活动,支持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支持银行加大专精特新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15.加强上市培育。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重点上市培育范围,“一企一专员”精准培育。通过“南山区上市培育基地”协调解决对专精特新企业上市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企业上市进程,对成功上市的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的奖励。
六、加大人才支持
16.保障企业用人需求。根据相关政策,对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优秀人才给予突出贡献奖励,并在奖励名额上予以倾斜。每年组织至少一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全国重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专场组团招聘。
17.支持企业人才培养。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挂牌为南山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对专精特新“小巨人”实训基地企业申请实习补贴的,在实训学生留用率上予以适当倾斜。
18.加强高层次人才激励。在“领航计划”南山领航卡分配名额中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倾斜,确保每家企业每年至少一个B卡名额,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评价人才,对企业自主评价的高层次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优惠扶持政策。
19.加大人才安居支持力度。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纳入南山区人才安居政策支持范围,在评分标准中予以加分支持。
七、强化产业空间保障
20.降低产业用房租金成本。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南山区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不含南山区政策性产业用房)的,分5年给予房租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30%给予补贴,每年最高300万元;后2年每年按实际支付租金的15%给予补贴,每年最高150万元。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租金补贴项目,按照《南山区促进高端制造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扎根南山发展”政策,在原有资助档次基础上提高一个档次予以资助。
21.加大产业用地、用房供给。加强土地空间资源保障,十四五规划期间,新供应产业用地10公顷,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实施规模260公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参与总部办公大楼联建的,优先纳入遴选对象。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南山区创新型产业用房、国资国企产业空间保障范围,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承租价格为参考价格的30%。
相关条款涉及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他专项扶持措施、人才住房、领航计划等政策条款修订的,由区有关部门完成政策修订后开始实施;相关政策条款修订后与本措施不一致的,以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他专项扶持措施、人才住房、领航计划等政策当时现行有效的版本为准;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本措施所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指辖区内经工信部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所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包括辖区内经广东省工信厅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经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及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称“专精特新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所称“创新型中小企业”指辖区内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队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
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措施由南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承担。
南山区促进绿色低碳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不断提升区域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建设国际化生态型创新城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山区《深圳市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深圳市南山区重点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进一步加快发展绿色经济,促进产业集群向低碳、绿色方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 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分项资金的决策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措施申报主体原则上应为符合《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等相关条件,且符合国家、省、市、区信用管理规定,但存在《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最新版规定的情形除外。
第四条总体原则。
1.择优支持原则。根据年度专项资金总额控制,实行择优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与资金总额控制相结合,在年度资金总额内统筹安排。
2.最高额度原则。符合多项绿色低碳发展扶持措施的,同一企业资金上限150万元。
第五条本分项资金主要支持方式为项目支持、费用支持和奖励。资金发放方式按以下原则:
1.对于全过程低碳建设项目,按评审制方式安排资金,申报主体按规定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依程序审定后予以资助。
2.对于其他扶持专项,按核准制方式安排资金,资助对象按规定申报,经主管部门审核、依程序审定后予以资助。
第二章 支持绿色低碳企业及产品
鼓励满足要求的南山区企业和产品按相关程序进行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及绿色低碳产品认证。
第六条对于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评价技术要求》认定的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且在南山区绿色低碳企业库(以下简称“企业库”)有效期范围内的,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一)一次性奖金。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有效期3年满后,经审查合格继续纳入“企业库”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二)认证费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中小微企业,按照实际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最高5万元。
(三)重点行业企业补贴。对首次纳入“企业库”的企业中,属于《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20大产业集群范畴的,在第一项、第二项奖励的基础上给予20万元奖励。
(四)政策扶持。对绿色低碳企业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开辟绿色办贷通道、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第七条 对于获得国家推行的绿色产品认证、低碳产品认证证书,或依据《南山区绿色低碳产品评价评价细则》获得认证证书的,每张证书给予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30万元。
第三章 支持绿色低碳项目
第八条对于达到《南山区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落实碳排放全过程管理实施指引》要求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且项目验收完成1年后,按照项目实际建安工程费用的4%给予项目补贴,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
第九条对于区内积极开展近零碳试点建设,且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授予的近零碳排放称号6个月以上的项目,按照试点项目总投资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项目最高50万元。
第四章 支持绿色低碳管理
第十条 对于未纳入全国或深圳碳交易管控范围的年碳排放量超过100吨,且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提交经由第三方核查机构发放的《碳排放核查报告》或《温室气体核查声明/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1万元。
第十一条对于获得“碳中和企业”认证的企业,且申报企业年碳排放量不少于100吨,给予5万元补贴。对于制定碳中和路径目标的企业,通过使用可再生能源等自主节能降碳手段达到碳排放量下降不小于5%、碳排放强度下降不少于5%的,根据减排量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对于获得“碳中和认证”的大型活动,根据活动规模给予活动主办单位最高3万元补贴。
第五章 支持绿色低碳活动
第十二条对于为达到《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中核心指标要求而购买绿电,且获得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授予近零碳排放称号的项目,按其购买绿电成本一定比例给予补贴,每个项目每年最高50万元。
第十三条对于通过低碳场景评价,且由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部门授予碳普惠低碳场景标识的旅游景区、餐饮、酒店、商超等,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符合本措施规定的同一事项同时符合南山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南山区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原则予以扶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获得扶持资金的涉税支出由申报主体自行承担。对于申报主体变更名称及分拆业务的,原已纳入扶持计划的项目,按原扶持计划情况执行,变更后的申报主体不符合本措施扶持范畴。
第十五条 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十六条 本措施由市生态环境局南山管理局负责解释,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南山区促进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区住房建设局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区住房建设局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决策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资助范围。
(一)优质建筑业企业;
(二)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
(三)突出业绩建筑业企业;
(四)优质建筑工程;
(五)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六)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七)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
(八)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工程;
(九)优秀物业管理项目。
第四条 资助标准。
(一)优质建筑业企业。
对新迁入南山区或注册在南山区新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综合)的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600万元资助,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助。
(二)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
1.对新迁入南山区或注册在南山区新认定为国家、省(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程建设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本条政策资助对象包含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咨询等建筑行业的企业。
2.对上年度产值超过10亿元的南山区建筑业企业,其研发费用(不含委外研发费用)不低于企业产值3%的,或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亿元以上的,给予企业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突出业绩建筑业企业。
1. 产值业绩突出企业。
对上年度产值符合如下标准的南山区规上建筑业企业,给予相应资助:
10亿≤上年度产值<50亿,且上年度产值增速≥40%,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50亿≤上年度产值<100亿,且上年度产值增速≥30%,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100亿≤上年度产值<200亿,且上年度产值增速≥20%,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00亿≤上年度产值,且上年度产值增速≥10%,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产值业绩突出项目。
对南山区建筑业产值或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营收有突出贡献的南山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履约完成后,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1)施工总承包合同额≥10亿元的,给予建设单位1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5亿元≤施工总承包合同额<10亿元,给予建设单位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专业分包合同额≥5亿元的,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1亿元≤专业分包合同额<5亿元,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工程服务合同额≥1000万元的,给予建设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优质建筑工程业绩突出企业。
企业注册地为南山区的建筑业企业,在异地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建的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50万元的资助;在异地作为总承包施工单位承建的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给予施工总承包企业一次性20万元的资助。
(四)优质建筑工程。
1.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山区内承建的项目获得“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南山区注册及纳统的企业,则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南山区注册及纳统的企业,则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2.建设单位在南山区内投资承建的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五)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南山区建筑工程项目被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装配式示范项目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00元,给予建设单位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200万元的资助。
(六)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1.绿色建筑项目。
绿色建筑项目对建设单位予以资助。对获得国家三星级或深圳市铂金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不含设计标识)的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30元,资助上限为150万元。
2.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
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对建设单位予以资助,对达到现行国家或深圳市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标准,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且被认定为国家、省、市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00元,资助上限为200万元。
3.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项目对建设单位予以资助。对获得国家一星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运行评价标识的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0元,资助上限为50万元;对获得国家二星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运行评价标识的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20元,资助上限为100万元;对获得国家三星级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运行评价标识的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资助40元,资助上限为200万元。
4.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节能改造投资企业予以资助。经节能评估,项目节能率不小于15%的节能改造项目,受益面积每平方米资助10元,项目节能率每增加1%,受益面积每平方米资助增加1元,资助金额不超过改造成本的40%,资助上限为60万元。
(七)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示范工程。
对于项目所在地为南山,且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BIM相关标准和要求,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BIM技术应用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最高10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同一项目仅资助1次。
(八)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工程。
在新建建筑施工现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排放量每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不高于1.5万立方米,或经市建设主管部门评定为建筑废弃物减排示范项目的,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予以建设单位资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九)优秀物业管理项目。
对上一年度区级物业服务评价中评价较好,且能够做好信息报送、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和信访维稳等工作的住宅项目(有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进行综合评分,对得分在前20%的在管物业项目分档进行资金奖励,得分在前5%(含)的,每个项目奖励15万元,得分在5%-15%(含)的,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得分在15%-20%(含)的,每个项目奖励8万元。
第五条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其建设单位不享受本措施资助。
第六条符合资助条件的申报主体及项目应在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和满足申报条件两年内申请。
第七条除优质建筑业企业、创新发展工程建设企业和突出业绩建筑业企业(不含产值业绩突出项目)须满足在南山辖区内注册要求外,其余项目不受此条件限制;优秀物业管理项目不受独立法人资格限制。已享受本措施资助的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相关工作。
第八条本措施自2024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第九条本措施由区住房建设局负责解释,并制定与本措施相关的操作规程。
南山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专项扶持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升南山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推动南山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根据《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本措施的主管部门,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分项资金审批专责小组为本措施的决策审批机构,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措施的申报主体必须满足《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注册地”等相关条件。其中,申报支持旅游业创新发展项目的主体可以是注册、经营地在南山区的旅游企业在本辖区设立、经营的分支机构,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法人”资格条件限制;申报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项目的主体为行业协会的,不受《南山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注册地”资格条件限制。
第二章 支持文体产业空间建设
第四条支持文体产业空间建设升级。
对经认定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器等产业空间,最高按其实际投入费用2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资助。
第五条支持文体产业空间塑造品牌、扩大知名度。
对经认定的文化、体育产业园区、孵化器等产业空间,运营单位在空间内举办较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对其中一项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每个产业空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六条支持文体产业空间创优评级。
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文化、体育产业(示范)园区、孵化器等的产业空间,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升格认定的,可申请差额部分奖励。
第三章 支持培育文化创意核心动能
第七条鼓励文化精品原创。
(一)对企事业单位原创的文化产品对外投入市场的,按最高不超过其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原创作品开发单位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获得版权或著作权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每项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元的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第八条鼓励IP引进及运营。
鼓励企事业单位引进国内外知名、优质IP资源,对引进符合条件的IP资源,按首年度内实际收入的15%给予奖励,每家单位每年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九条 支持影视后期制作。
影视企业开展影视作品后期制作,最高可按照影视作品后期制作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十条鼓励创优评级。
对获得国家级文化类主要奖项、国家级、省级、市级新型融合业态奖项认定的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一条支持创意设计发展。
(一)优质设计企业支持。对首次获评为国家一级资质或国家甲级资质的设计企业,每个资质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对国家级设计类奖项获奖者在南山区创立设计企业并实质性运营连续一年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专业设计软件使用支持。对南山区“四上”在库文化企业,单次采购专业设计工具软件(含软件升级费用)合同额达到10万元以上,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第四章 支持企业发展空间
第十二条支持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落地南山。
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按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3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单位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三条 支持城市更新过渡期发展。
对入驻市级及以上文化、体育产业园区的文化、体育企业,因园区城市更新搬迁至南山区内其他社会物业的,按实际支付租金的25%给予房租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2年。
第五章 支持繁荣文化市场
第十四条 支持承办文化、体育产业展会及交流活动。
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和企业承办南山区政府或区产业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文化、体育产业专业展会、论坛及其他专业交流活动、文化或体育赛事等。符合条件的,每个活动按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予以资助。
第十五条 支持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
支持企业参加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以下简称深圳“文博会”)。对承办在南山区的深圳“文博会”分会场的单位,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对承办南山区“文博会”配套文化活动的单位,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获评为市优秀分会场的单位,按照深圳市奖励实际到账金额的50%予以配套奖励。
第十六条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一)支持举办高端体育赛事。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机构在南山区举办的国际性/全国高水平体育竞赛,每个项目按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给予办赛资助。
(二)支持名人工作室落地南山。支持在南山落地的体育名人工作室,每个工作室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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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龙源电力在贵州、广西开启了储能容量租赁招标,招标总规模127MW/254MWh。贵州龙源新能源27MW/54MWh包含三个项目,要求储能电站需具备AGC、AVC及计划值接收功能,集中储能电站不能采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开发建设。储能电站应在2024年3月底前投运,以满足项目配储的时间要求。计划租赁8个月储能容量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1日,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固原长利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一期)》环评意见公示。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总占地面积18932平方米,拟建设1座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GIS户外式110kV变电站,每套储能单
近日,山西盂县10万千瓦光伏+储能项目实现全容量并网。该项目为盂县光伏项目一期项目,由三峡能源投资建设、三峡山西分公司运营管理。项目位于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上社镇,规划建设容量10万千瓦,配套新建一座220千伏升压站,新建4条35千伏集电线路和1条外送通道。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可达1.7亿千瓦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据中铁一局四公司消息,5月18日,中铁一局四公司宁夏中宁压缩空气储能项目竖井工程正式开工建设。该项目竖井深160米,断面为直径6米正圆,采用钻爆法从上而下进行开挖,通过绞车提升系统运输碴土,该竖井是地下储气库施工期闷头部位施工通道,也是运营期人员检修、管道输送通道。项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7日,浙江诸暨拟建100MW/20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文件显示,储能建设规模为100MW/200MWh,设计安装44套5MWh电池集装箱,22台变流升压一体机(变压器容量5MVA,变流器5MW),控制中心等。据悉,该储能项目建设于陶朱街道新亭路与新亭支路交叉口东南侧,建设单位诸暨世奇能源科技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能源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核准(备案)机关应当在以下方面对已核准(备案)的能源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一)是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如实、及时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0日,河南福森储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GWh储能项目投产。据了解,项目于2023年5月12日开工,建设有储能电池车间、PACK车间、光伏电站及综合仓库等,各类电池产品年生产能力将提升至13GWh,年装配产能可达6GWh,光伏发电在满足生产所需的同时,剩余部分可并网出售,年可实现产值120
距离密集发布已经过了大半年,5MWh储能系统步入“爆单期”。近日,晶科能源与江苏新霖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式签署1GWh大型储能订单。该订单将覆盖江苏省范围内的多个储能项目。此次签约的是晶科全新一代蓝鲸源网侧5MWh液冷储能系统SunTeraG2。无独有偶。不久前,位于黔西南布衣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的麻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4年新开工10GW新型储能,建成投产6.5GW/29GWh;2025年再新开工新型储能11GW,建成投产14.5GW/65GWh。电源侧储能拟建设总规模14GW/58GWh,分别接入12个50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储
日前,有网友向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咨询:储能项目并网需要省级规划许可才能进行并网吗?对此,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回复如下:国家有关规定如下:一、2021年9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新型储能项目管理规范(暂行)》(国能发科技规〔2021〕47号),第十六条提出“电网企业应根据新型储能发
美国能源部(DOE)电力办公室(OE)本周三宣布了三个示范项目,这些项目已被选中,以获得1500万美元的资金来展示新的长时储能(LDES)技术。DTEs的全混合锂离子LDES和二次寿命电池示范项目、CapyBaraEnergyLLCPs通过创新的长时储能和资源回收(ESTER)实现可持续社区复兴,以及muGrid分析项目VITALITY:钒创新
近期,龙源电力在贵州、广西开启了储能容量租赁招标,招标总规模127MW/254MWh。贵州龙源新能源27MW/54MWh包含三个项目,要求储能电站需具备AGC、AVC及计划值接收功能,集中储能电站不能采用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开发建设。储能电站应在2024年3月底前投运,以满足项目配储的时间要求。计划租赁8个月储能容量
5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风电装备、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链2024年第一批“链核”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链核”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核心配套类“链核”企业与所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潜在链主类“链核”企业与5家以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1日,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固原长利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200MW/800MWh共享储能示范项目(一期)》环评意见公示。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彭堡镇,总占地面积18932平方米,拟建设1座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配套建设1座GIS户外式110kV变电站,每套储能单
电力市场改革很难,海外不成熟的电力市场很难在短期内提供给储能资产未来的长期稳定收入承诺。但是储能资产作为运行备用对于整个电力系统的价值又是真实存在。这是矛盾也是机会,答案或许就在其中。是否可以考虑免费或近乎免费的将这部分储能设施移交给国有电网公司使其成为公共电网的一部分,利用锂电
根据CNESADataLink全球储能数据库的不完全统计,2024年4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储能相关政策72项,国家层面发布6项,地方层面发布66项,广东(8项)、安徽(7项)、江苏(5项)和河南(5项)是发布政策数量较多地区。按重要性来看,非常重要类36项,其中发展规划政策4项、补贴政策4项、电价政策4项、电力
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型储能已投运装机超3000万千瓦,提前完成2025年突破3000万千瓦的目标。如果说可再生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动力引擎,新型储能则是其中关键的助推力量。多年来,三峡集团加强新型储能前瞻性研究布局、加大科研投入力度,致力于打造创新、安全、高效的“助推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第二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文件显示,共11个项目纳入清单,储能装机容量1.1GW/4.4GWh,总投资约81亿元,且均享受容量补偿0.35元/kWh。其中2024年计划投产90万千瓦,2025年计划投产20万千瓦。储能技术除了磷酸铁锂电池外,还包括压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4年新开工10GW新型储能,建成投产6.5GW/29GWh;2025年再新开工新型储能11GW,建成投产14.5GW/65GWh。电源侧储能拟建设总规模14GW/58GWh,分别接入12个50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储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国新办20日就“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牵引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宁夏”举行发布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陈春平在会上表示,宁夏在发展新能源、推动能源转型发展方面,具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和优势,比如,煤炭保有量321亿吨、全国第9;硅石储量50亿
5月13日,中国能建数科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万明忠在京会见山东国惠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高长生一行,双方围绕新型储能合作、地热综合利用、新能源项目开发、数字智慧化等合作领域展开深入交流,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万明忠对国惠集团给予数科集团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数科集团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20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634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文件提到: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铜梁区聚焦储能领域,围绕新型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镁基电池、智能化光伏/储能系统集成与运维等环节,实施市级科
4月19日,莱姆马来西亚公司有幸在贵宾、槟城首席部长、瑞士驻马来西亚大使、槟城州贸易、企业和农村发展执行委员以及莱姆主要股东Weber先生和董事会主席AndreasHürlimann的见证下庆祝了新工厂的正式落成。莱姆马来西亚正在快速成长:目前有66人,计划到2025年3月增至200人,中期增至500人。得益于莱姆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拟参与山西电力市场储能企业第四批名单的公示,详情如下: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19日,湖南中嶒能源钛锂高能动力电池项目签约仪式在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举行。据悉,此次签约项目总投资12亿元,将利用现有两栋508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新上年产2GWh钛锂高能动力电池及储能柜PACK生产项目。
当下,炙手可热的储能行业,也面临着难解的困境。一面是招投标价格连破新低,一面是电池厂商在“极致降本”压力下展开大容量储能电芯的激烈竞逐。面临“冰火两重天”的储能企业正“逆境求生”。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全球新型储能累计装机规模达90GW+,较2022年翻了一番。业内预计,2024年全球储能新增
据电池网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共有63家正极材料及上游原材料上市公司披露2023年和2024年一季度报告。从数据来看,业绩降温成为这一赛道基本盘,其中,2023年企业净利最高降幅超过90倍,超过三分之一不赚钱;2024年一季度企业净利最高降幅近94倍。近年来,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崛起为电池产业发展带来巨大
北极星储能网讯,5月17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风电装备、光伏、新型储能产业链2024年第一批“链核”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链核”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核心配套类“链核”企业与所属产业链“链主”企业年度产品交易额超过1000万元,潜在链主类“
4月26日,储能系统龙头代表海博思创重新提交上市问询函答复;5月10日,储能集成商明美新能源更新财务数据。此前IPO“搁浅”的储能企业,似乎正在迎来曙光。深交所、上交所信息显示,自2024年1月末最后一次审核会议之后,截至目前两大证券市场一直未再召开上市企业审核会议。直到最近,随着证监会新政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南都电源5月16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公司储备了氧化物电解质、卤化物电解质、干法电极技术,离子电导率达10-3S/cm,环境稳定性好,研制的固态电池能量密度350Wh/kg,可通过国标安全测试。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南都电源5月16日在投资者互动平台表示,南都电源是全球最早参与储能项目的企业之一,国内最早的东福山岛项目、德国电力的调频项目等都是南都负责建设的。运行效率、经验积累、技术积累、市场积累等使得公司在整个市场,从电芯产品到系统集成都具有优势。从客户和品牌上看,公司从成
广州鹏辉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业板,股票代码300438)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鹏辉智慧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工商业储能为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重心,深度布局新型电力系统赛道,以科技推动新能源发展,为客户提供完整的一站式能源管理服务。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推动经济
近日,盛弘华东运营中心开业仪式在苏州举行。此举标志着盛弘股份规划建筑面积超8万平方米,年产能价值达50亿元的盛弘储能核心工厂全面竣工投产,是盛弘股份发展历程的又一重要里程碑。近年来,苏州新能源产业链的发展呈现出蓬勃态势,已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2022年,苏州正式发布“新能源产业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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