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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频次开展省间电力交易 2024年接纳省外来电1300亿千瓦时以上

2024-05-13 14:4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省间电力交易电力负荷管理山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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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水网(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建设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2024年,力争完成水利领域投资700亿元,完成中小河流治理500公里以上。到2025年,省级水网覆盖范围提高到88.2%,新增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1;5级及以上河湖堤防达标率达到77%以上;水土保持率达到86.77%以上;重要河湖水文测站覆盖率、水库雨水情自动监测覆盖率、大中型水库安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1.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坚持“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利工程论证原则,按国家部署推动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前期论证,推进山东胶东水资源配置、南四湖水资源利用等工程前期工作。实施沂沭河雨洪资源利用东调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加快形成战略性输水通道,优化水资源宏观配置格局,增强流域间、区域间水资源调配能力和城乡供水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2.实施大型水库工程。加快推进青岛官路水库、临沂双堠水库、济南太平水库建设,2024年建成烟台老岚水库、新开工威海长会口水库,2025年开工临沂黄山水利枢纽。(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3.实施新(扩)建中型水库工程。开工建设烟台南泗庄水库、济南马头山水库、枣庄城南水库、潍坊昌北平原水库、临沂板崮前水库等,扩建武庄水库、惠民庄水库等;2025年建成聊城冠县大沙河水库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4.实施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加快实施潍坊冶源水库、济宁尼山水库、泰安龙门口水库等增容工程,开工建设日照仕阳水库、马陵水库,推进临沂沙沟水库、会宝岭水库等增容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

5.实施小型水库工程。加快实施济宁羊山水库、烟台山吴家水库、日照宣王沟水库、滨州利民水库等建设,开工建设德州宁津县第二水库等,建成德州临邑第二水库、济宁梁北水库等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6.实施河道拦蓄工程。开工建设潍坊青州市弥河拦蓄水工程、济宁泗河苗馆拦河闸等,建成泰安大汶河砖舍拦河闸、临沂龙王河橡胶坝等河道拦蓄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7.实施区域引调水工程。加快实施济宁引黄西线、菏泽谢寨送水干线提升改造等调水工程,开工建设青岛官路水库输配水工程、济南田山灌区与济平干渠连通工程、枣庄市市中区谷山水库引调水工程等。(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8.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加快推进16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2024年全省农村供水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3%;2025年达到96%,实现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9.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两年建成国家规划内位山、小开河、潘庄等11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以及葛店、韩家、胜利等14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二)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10.推进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推进徒骇河、马颊河、金堤河等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骨干河道重点河段治理,实施洙水河、柴汶河等中小河流防洪治理,两年完成900公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按照国家部署推进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漳卫新河(山东段)防洪综合治理工程等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1.推进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两年完成威海环翠区柴里河、安丘市凌河、史沟河、汶河支流、莒县大石头河、秀珍河、寨里河等山洪沟防洪治理。(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2.推进防洪排涝重点区域治理。2024年建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东平湖老湖区金山坝以西居民外迁、老湖区洪水相机南排工程。积极推进东平湖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前期工作。(牵头单位: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山东黄河河务局)

13.推进病险水库水闸动态化除险加固。建立水库(闸)安全鉴定、水库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对现有病险水库水闸实施除险加固或降等报废,两年完成济南玉清湖、烟台留驾等中型病险水库及淄博胜利河入清闸、烟台黄水河吕家拦河闸等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4.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利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探索建立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机制,切实发挥水利工程拦洪削峰、资源利用等作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三)强化河湖生态系统保护治理。

15.建设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沂蒙山泰山等区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6.建设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工程。组织广饶县、济宁市任城区、济宁市兖州区、夏津县、临邑县、乐陵市等16个县(市、区)实施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通过采取水源置换、机井封停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量,促进地下水可持续利用。(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7.明确重点河湖基本生态流量(水量)。分期分批合理确定重点河湖生态流量(水量)保障目标,将生态流量(水量)监测纳入水资源监测体系。(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18.建设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完成荣成市、东平县、莒南县、齐河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省加快建设国家省级水网先导区工作机制作用,加强领导推进,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实施2024—2025年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水利工程建设主体责任。省水利厅负责加强督促指导调度,省发展改革委根据项目管理权限负责实施项目审批,指导地方项目审批;省财政厅负责按政策落实省级补助资金,指导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省自然资源厅负责指导项目用地、用海等手续办理;省生态环境厅负责指导项目环评等;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指导项目涉及的文物保护等。建立定期调度通报机制,对工程建设进展等情况实行双周调度会商、月通报制度,对推进不力的市、县(市、区)约谈,有关负责同志。(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完善要素保障。加强部门间工作精准对接,统筹土地、资金、环境等资源要素,全力保障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坚持政府投入和市场化机制结合,建立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环评等前期工作,强化环境要素资源保障和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水利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三)强化数字赋能。大力推进数字孪生流域、数字孪生水网、数字孪生工程建设,已建工程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新建工程同步开展数字孪生规划建设、同步交付数字孪生工程,全力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加快建设省级数字孪生水利平台,提速推进重大引调水工程、骨干河道数字孪生水网建设。(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四)实施“水网+”行动。加强与生态环保、乡村振兴、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深度融合,推动形成“三网四带”总体格局。扶持抽水蓄能、节水等涉水产业发展。传承保护大运河文化,推动济南泉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打造沿着水网看山东旅游品牌。(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新型基础设施网(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一)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2024年新开通5G基站4万个,10G-PON及以上端口占比达到60%,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新增5万个、算力新增1.5EFLOPS;到2025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7万个,10G-PON及以上端口占比达到65%以上,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总数达到45万个、总算力达到12.5EFLOPS。

(二)融合基础设施建设开创新局面。持续提升7个国家级“双跨”平台服务能力,2024年新增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5家,新上线运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4个,新增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100个;到2025年,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总数达到50家以上,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达到35个以上,智慧农业典型应用场景总量超过800个,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45%以上。

(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引领新发展。2024年,新增全国重点实验室7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0家左右;到2025年,全国重点实验室总数达到30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达到500家以上,完成“1313”实验室体系布局,搭建形成涵盖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创新全链条。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

1.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2024年物联网终端总数力争达到2.4亿个,2025年达到2.5亿个,实现NB—IoT网络县级以上主城区全覆盖,交通路网、城市管网、工业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重点区域深度覆盖。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分阶段分区域推进5G轻量化商用,加快主要城市实现轻量化连续覆盖,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实现轻量化规模覆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2.建设高质量5G网络。推进5G网络演进升级和共建共享,稳步提升5G网络覆盖的广度、深度、厚度,到2025年5G网络用户普及率突破70%,实现重点区域5G网络深度覆盖和行政村全覆盖。深入推动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5G虚拟专网建设,加快开展5G-A试点部署。(牵头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搭建高速畅通固定宽带网络。全面推进10G-PON、全光交叉等,重点抓好城镇老旧小区、行政村光分配网千兆接入能力升级,到2025年,实现城市、乡镇和行政村千兆光网普遍覆盖。提升全域“千兆城市”建设水平,打造济南、青岛、烟台“1ms时延圈”全光网城市,16市全部达到千兆城市标准。发挥济南、青岛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辐射效应,推动青岛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落地,提升国际、省际网络通达能力。统筹推进全省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IPv6升级,2024年移动网络IPv6流量占比超过60%,到2025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

4.融入国家空间信息设施体系。支持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山东数据与应用中心、空天信息大学、国家北斗导航位置服务数据中心山东分中心加快建设,推动烟台东方航天港加快发展,积极参与北斗导航、卫星互联网覆盖及地面基站建设。推广卫星电话、卫星数据传输等通信服务,鼓励各行业依托卫星通信、遥感、互联网等技术探索新商业模式,加快“互联网+航天+通信”融合发展。到2025年,初步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卫星信息网络,在车联网、新型智慧城市、数字农业、应急管理等方面培育一批典型应用案例及示范成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教育厅)

5.集约建设绿色大数据中心。推进数据中心规范有序、规模集约发展。新建大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打造国际一流的超算中心,加快建设根植山东、辐射全国的超算互联网。集约化开展智算中心建设,逐步合理提升智能算力占比。依托济南、青岛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两年打造两个低时延数据中心核心区,建设5个左右数据中心聚集区,加快城市边缘数据中心建设,围绕工业等重点领域部署一批行业应用节点,构建“2+5+N”的全省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2024年,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0%,存力规模达到55EB,先进存储占比达到30%以上;到2025年,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存力规模达到65EB,先进存储占比达到35%以上。(牵头单位: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6.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支持建立面向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创新的基础数据库,引导建立面向垂直行业的训练资源库、标准测试数据集,增强数据标注、算法训练、安全测试等公共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依托济南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搭建适应区域特色和行业需求“智能+”行业赋能平台,推动人工智能与智能制造、智慧医疗、智能家居、智能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领域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人工智能大模型。2024年新增3个技术转化平台;到2025年,总数达到15个以上,初步建成开放协同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7.培育未来信息技术基础设施。依托山东区块链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安全可扩展的区块链底层基础服务平台,探索建设跨链平台,形成支持数字化发展的分布式信任体系。2024年新增1个区块链行业平台;到2025年,累计打造10个以上有影响力的区块链行业平台。加快推进量子信息科学国家实验室济南基地项目建设,支持量子信息大科学中心平台工程建设,推动量子密码应用技术和云计算技术相结合,探索量子通信规模化应用,依托齐鲁干线、济南量子通信试验网,逐步探索推进量子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依托高水平研发机构,加强新型基础网络架构和新一代网络技术研究。(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二)提速推进融合基础设施。

8.打造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高水平建设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深入开展“云行齐鲁”“工赋山东”等专项活动,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的“领航型”工业互联网平台企业。加强工业企业外网优化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重点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积极拓展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69.5%,到2025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9.发展协同高效的智慧交通基础设施。加快智慧公路建设,依托京台南段、济青中线智慧高速试点工程,推动公路全要素全周期数字化建设,到2025年,建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基地。加快智慧港口建设,加大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操作系统、远程作业操控技术等研发与推广应用,两年新增沿海港口新兴技术应用场景20个、自动化泊位达到3个。加快内河水运数字化建设,依托京杭运河、小清河复航工程等智慧航道工程项目,实现航道信息自动发布、船舶智能高效过闸,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里程超过350公里。加快智慧轨道交通建设,打造铁路智能化建管平台,BIM建模高铁总里程超过300公里。加快智慧机场建设,依托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烟台机场ITC信息楼等项目建设,完善一证通关、行李跟踪定位、登机智能引导等服务功能。(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0.构建清洁高效的智慧能源系统。加快推动烟威等特高压工程建设,逐步构建省内特高压骨干网架。推进电网智能化升级,促进智能化运检技术深度应用,全面提升电网动态感知能力,全省输电线路智能化率、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一键顺控覆盖率达到100%。加快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电力网、交通网、电信网等实现数据共享,打造“全省充电一张网”,积极对接纳入“全国充电一张网”,力争两年新增建成公共充电基础设施6万台。加快智慧化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推动储能创新技术应用,打造中核寒亭、京能荣成等试点,两年新增智慧化储能设施15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11.建设先进普惠的智慧民生基础设施。深入推进数字校园建设,积极建设各类智慧课堂、在线开放课堂,推动优质教学资源跨区域共享,到2025年,全省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进“三个课堂”常态化应用,建成覆盖全省的应用支持和服务保障体系。深入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平均水平达到4级,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90%,远程医疗覆盖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心村卫生室。加快构建“1+N”山东文旅数字化体系,打造全国文化和旅游行业数字化标杆,全省4A及以上旅游景区、三级及以上博物馆、图书馆基本实现数字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12.建设智能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拓展物联网、云计算、北斗等在市政公用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应急防灾等方面应用,推进城市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等提高感知能力,实现对城市生命线工程运行数据的监管。有序推进“实景三维山东”和“透视山东”建设,两年完成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实现各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三维可视呈现。建设时空大数据平台,通过统一门户提供权威时空大数据智能化服务,支撑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及治理模式创新。推动济南、青岛、烟台、济宁等市国家“新城建”试点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大数据局)

13.构筑系统完备的智慧农业农村设施体系。聚焦智慧农业发展和数字乡村建设,推动农业产业与数字技术紧密融合,加快优势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建成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两年完成10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字化改造,涉农政务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建成农业农村大数据信息资源体系。(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

14.建设智慧海洋综合立体感知设施。综合运用海底光缆、5G网络、高通量卫星、水声通信等技术,基本建成覆盖“天、空、岸、海、潜”的立体化海洋信息体系。支持沿海7市组建互联互通的智慧海洋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智慧海洋向高效率、高质量发展。依托崂山实验室、青岛海洋大数据中心等,开展海洋信息感知、数据处理、场景应用等重大应用示范,构建海洋智能超算与大数据产业互联网体系,到2025年全省涉海核心数据共享率达到90%。(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系统完善创新基础设施。

15.加快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2项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聚焦空天、海洋、深地等领域,争取更多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进入国家规划布局。完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机制,支持开展多学科交叉前沿研究,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加快转移转化。加快推动中科院济南科创城、崂山-蓝谷科创走廊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6.优化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高标准建设国家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2024年,优化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模式,打造一批标杆型创新平台,力争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在工业互联网、航空轮胎等优势领域积极争创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到2025年,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0家左右,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达到150家左右。支持领军企业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达到10家左右,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数量保持全国领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高水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来鲁设立以产业技术研发为主的新型研发机构,推动省属科研院所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各市紧扣传统产业升级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多级联动、梯度培育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形成优势互补、资源优化、协同攻关、创新高效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制定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规范和绩效评价办法,推进新型研发机构规范运行,到2025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总量达到5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18.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畅通各类创新要素,打造辐射黄河流域、联动全国的“点-链-网”创新生态系统,加快建成“山东科技大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支持高校、龙头企业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科技成果转化联合体。(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密切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思路举措,细化落实年度工作,全面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结合重大战略实施,打造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先行区,支持地方在新型基础设施工作中创造经验、探索路径,协同推动新型基础设施高质量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新建5G基站、“双跨”平台、数字领航企业、大中型数据中心等项目,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升级的相关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国家没有配套资金要求的,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按规定给予经费支持。灵活运用政府引导基金、财政股权投资、专项债券等方式, 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深化金融伙伴机制,支持为新型基础设施相关企业和项目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精准高效金融服务。(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三)强化督导落实。建立新型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库,明确责任单位、建设进度,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针对存在问题加强督促指导,有序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行重点工作台帐化管理,紧盯重点任务,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定期落实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农村基础设施网(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农村路、水、电、气、物流、通信网络,大力提升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2024年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比例力争达到93%,到2025年达到95%;两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2万公里,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和综合电压合格率保持在99.9%和99.8%以上,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产生活条件。

二、主要任务

(一)农村路网建设。

1.提升农村公路网规模质量。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优化路网结构,提升养护水平,增强通行保障能力,全面推进农村公路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实施农村公路“扩面提标”行动,支持农村单车道公路拓宽改造升级,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强化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加快农村公路危桥改造,两年完成600座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推进农村公路重要村道安保工程建设,两年实施重要村道安保工程8000公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3.提升农村公路科学管护水平。加强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和小修维护,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两年实施路面状况改善工程3.6万公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二)农村供水保障。

4.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平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山丘区中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降低农村供水管网漏损率,2024年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规模化供水率分别达到99%和93%,2025年进一步提升供水保障水平。(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三)农村电网建设。

5.巩固提升农村电网。优化偏远地区网架结构,重点解决农网设备老旧线路卡脖子、设备重过载等问题,增强农村地区供电保障能力。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有序推进改造升级,加快配套电网项目建设,服务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牵头单位:省能源局)

(四)数字乡村建设。

6.夯实数字乡村发展基础。优化升级乡村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面向农村信息服务的信息终端、手机APP研发应用,2024年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95%;到2025年,实现5G和千兆光纤网络在乡镇、行政村普遍覆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

7.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信息资源体系。加快传统农业和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推动农业产业与数字化技术紧密融合,两年形成一批标志性农业农村数字化创新成果,建成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推动特色优势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升级,涉农政务数字化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现代乡村物流建设。

8.巩固提升快递进村服务。增设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叠加相关便民利民服务功能,不断提高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站建设和运行质量。加强邮政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共享,发挥邮政网络在偏远乡镇村庄的基础支撑和兜底作用。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整合末端投递资源,满足群众基本寄递需求。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渠道。鼓励寄递企业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专业化供应链寄递服务,推动“快递+农产品”出村进城。(牵头单位:省邮政管理局)

9.深入实施县域商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具备条件的乡镇商贸中心覆盖率均达到100%,农村电商服务对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覆盖。重点加强县乡村快递物流节点建设,健全“县分拨、集散中心、乡共配中转场、村级快递综合服务站”三级农村寄递物流支撑设施网络,通过“快递进村”加速构建贯通到村的现代物流体系。2024年县级快递物流园区和乡镇共配中心持续巩固提升,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覆盖率超过80%;到2025年年底前,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基本实现“一村一站”。(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

10.推进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以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重点,依托具备条件的存量冷链物流基地设施群,新培育2个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依托已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两年培育20个农产品产地冷链集配中心。(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六)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1.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以建设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为抓手,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巩固拓展教育强镇筑基试点成果,实施学校标准化建设系列工程,逐步补齐薄弱学校校舍、安防设施、教学仪器设施、信息化设施、取暖消暑设施、生活设施等短板弱项。(牵头单位:省教育厅)

12.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加强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在每个乡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的基础上,在涉农县(市、区)开展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1万个村卫生室,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3.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以老年人就餐需求为导向,以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可持续发展,多渠道增加老年助餐服务供给。积极推动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各地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两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适老化改造3万户,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期间适老化改造任务。(牵头单位:省民政厅)

14.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在乡镇和行政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覆盖的基础上,实施乡镇文化站(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评估工程,提升镇村两级公共文化阵地服务水平。大力推进乡村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建设,两年打造乡村书房150个。(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农村公共环境提升。

15.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扎实开展农村改厕提升,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农村改厕后续市场化运营维护服务,逐步建立“信息化管控、市场化运营、专业化服务、资源化利用”的后续管护长效运营机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6.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选取低成本、易管护、效果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式,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4年出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推动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维。加强已治理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防止返黑返臭,实现动态监管。探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转化路径调查研究,加大力度推动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用促治提升成效。到2025年年底,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17.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细化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

18.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系列战役”,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鼓励村民在房前屋后、废弃宅基地、边角地“见缝插绿”,着力增加乡村绿量。(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八)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9.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新建与改造提升并重、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地力提升并重,组织编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国家下达山东的建设任务。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流程质量管理,健全建后管护机制,保障农田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20.推进现代农业强县建设。2024年认定10个现代农业强县,给予一定财政奖补,支持实施一批带动作用突出的重点项目,进一步提升农业规模化、组织化、标准化、智能化、品牌化、产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21.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两年完成15万亩集中连片养殖池塘改造和尾水治理。打造国家级港、产、城一体化的沿海渔港经济区,重点支持4个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稳步推进近海渔业向深远海发展,支持深远海养殖设施建设,提升养殖装备技术水平。(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省级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级定期研究本地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县级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投入保障。加强各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完善省级与市县相结合、政府投入与社会投资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支持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县级按规定统筹安排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创新支持政策。落实行动计划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合理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中涉及的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和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四)组织群众参与。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积极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采取以工代赈、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滚动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鼓励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等群体参与乡村建设。(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完善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落实地方政府主导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运营企业管护责任,健全管护标准和规范,保障落实管护经费,支持农民参与管护,逐步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着力构建多元化、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新型城镇化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稳增长、扩内需、促协调、惠民生综合作用,坚持工程化、项目化推进,深入开展产城融合、城镇能级提升、城市更新、人口市民化、城乡融合五大行动,显著提升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城镇化发展水平,2024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6%以上;到2025年达到67%以上,蹚出凸显山东特色的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城融合行动。

1.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深耕细作“十强”产业,两年新增20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十强”产业雁阵形集群达到200个左右。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评价体系,推动完成开发任务、产城融合程度高、开发建设空间基本饱和的开发区,向城市综合功能区、新城区转型。实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发展体系。(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2.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每年梳理一批制造业领域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持续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2024年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1.2万个左右。高标准推进济南—青岛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建设,支持济南市、青岛市打造未来产业先导区。加快推进重大石化项目建设,打造世界级高端石化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深化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融合,培育一批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平台经济品牌企业。在健康、养老、育幼、家政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两年培树100家左右诚信家政星级企业。推进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升服务业就业吸纳能力,培育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120个。做优做强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集中打造100个精品文化旅游名镇、80个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全域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5%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

4.做大做强建筑业。两年创建一批建筑业综合实力强市强县强企,培育一批龙头骨干企业,科学布局10个以上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聚区,千亿级建筑业企业集团突破4家,超500亿级12家,超100亿级45家。发展总部经济,强化省市统筹、企业带动、校企联合,聚焦金融支持、产业支撑、政策赋能,推动大型优质建筑业企业在鲁投资。(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5.强化科技人才支撑。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推动教育、科技、产业、人才在人才集聚平台和人才集聚节点城市一体布局,提升区域整体人才竞争力。支持有条件的市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合作,建设高水平科创和人才载体。推广使用高层次人才服务码,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发展环境。(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展快捷融合的城际和市域(郊)铁路网,以轨道交通辐射带动沿线城镇发展。加快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基本实现“县县双高速”。持续实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行动,统筹推进港产城三者空间优化、功能集成、链式耦合。支持济南机场和青岛机场建设国际枢纽机场,培育烟台、临沂等区域枢纽机场,建设现代化运输机场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

(二)实施城镇能级提升行动。

7.转变特大城市发展方式。推动济南市、青岛市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适时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实施济南都市圈、青岛都市圈发展规划,完善济青联动发展机制,打造错位互补发展的双引擎,到2025年济南市、青岛市经济总量在全国主要城市中实现位次前移,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均达到78%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8.提升城镇化发展协调性。引导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和生产要素向中西部转移,培育新的增长极。对城镇化率低于60%的市,“一市一策”制定提升方案,强化产业、设施、项目等支持。加大济南市与临沂市、青岛市与菏泽市、烟台市与德州市、潍坊市与聊城市对口合作力度,组织县对县、开发区结对共建;鼓励引导中央企业、省属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参与,组织省内高校与临沂、菏泽、德州、聊城4市战略合作,推动4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年均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5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9.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充分挖掘县城就地就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潜力,分类引导县城发展,“一县一策”科学制定建设方案。支持10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县城城镇化建设试点县(市)先行先试,探索差异化、特色化、多元化发展路径模式。围绕产业培育、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设施提质增效,强化项目载体作用,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0.加快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精准培育100个卫星镇、县域次中心镇、特色专业镇,两年实现5个镇镇区常住人口10万人目标,推动一批试点镇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开展镇域集成改革试点。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落实建设用地亩均投资200万元、税收10万元以上等标准要求,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

11.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支持济南、青岛、烟台、潍坊4个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开展近零碳县(市、区)、园区和社区建设。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两年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部为绿色建筑。加快推进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保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2.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实施“城市大脑”提升工程,推动市级“城市大脑”与省“齐鲁智脑”平台互联互通,赋能县级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应用。推动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两年基本实现城市交通路网、城区管网、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的NB-IoT网络深度覆盖。提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物联网终端总数达到2.5亿个,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7万个,各市和60%的县(市、区)建成四星级以上新型智慧城市,建成“千兆省”。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培育5个人工智能开放平台和15个以上技术转化平台。(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13.建设安全韧性城市。在各市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聚焦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环卫、城市生命线工程、安防等重点,分类推进更新改造。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加快推进一批城市道桥、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完善地质、气象、地震、海洋灾害监测、应急等基础设施,规范推动城市公园绿地防灾避险设施建设。加强消防救援站、消防水源、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强雨水就地消纳和滞蓄能力,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5%。(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海洋局、省消防救援总队)

14.建设共治共享城市。增强社区统筹资源调配自主权,推广社区吹哨、部门报到、接诉即办等基层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推进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打造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特色文化街区、社区文化中心,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7平方米以上。(牵头单位:省委政法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

(四)实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

15.扩大城镇就业规模。坚持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并重,持续开展“春暖农民工”“春风行动”等活动,每年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以上。滚动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统筹城乡公益性岗位合理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消除年龄、性别等不合理就业限制和歧视,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以新生代农民工、大龄低技能农民工、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等为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以上。(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扩大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城市更新、新区开发、产业集聚区、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建设配套教育设施,保障适龄入学、入园需求。加快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发展,遴选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举办初中后五年制高职教育,大力发展面向农业农村农民的职业教育。发展智慧教育,两年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7.优化医疗养老托育服务。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提升区域间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将常住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范围,推动农民工及子女在常住地均等享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面建立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逐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聚焦“一老一小”,实施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医保局、省发展改革委)

18.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全民参保精准扩面,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在就业地或户籍地办理参保登记。在农民工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等行业,实施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政策。2024年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率达到70%;到2025年,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95%,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83万人、2117万人。(牵头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

19.提供更高水平住房保障。通过实物配租和发放补贴等方式,提升城镇户籍住房收入双困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水平;鼓励新市民、青年人较为集中的企业、产业园区等,加大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支持济南、青岛等特大城市规划发展面向工薪阶层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推动用人单位依法为稳定就业农民工缴存住房公积金,鼓励灵活就业的农民工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符合条件的进城农民可享受购房补贴、契税补贴、规费减免、信贷支持等优惠政策。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到2025年,累计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90万户,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提高到40平方米。(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实施城乡融合行动。

20.激励引导城市人才入乡。健全城市医疗卫生、教育、科技、文化等人才定期服务乡村制度,每年选派2000名左右城市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持续发挥“四进”工作组“信息员”“宣传员”“服务员”“监督员”职责作用,开展常驻式督导服务。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完善人才下乡激励机制,基本打通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渠道。(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

21.促进城乡产业协同发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化经营,建设农产品研发总部、精深加工基地和中央厨房,发展智慧农业、设施农业、订单农业、农村电商,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健全商贸流通网络,布局形成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服务网络,两年培育建设30个年交易额超过500亿元的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

22.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推动重要市政公用设施布局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延伸、城镇地区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具备条件的村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推行生活污水、道路、供水等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引导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管护。(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省邮政管理局)

23.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合理布局乡村小规模学校,补齐乡镇寄宿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短板,推动城区优质学校与乡村学校结对共建、捆绑评价,两年实现结对全覆盖。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基层,力争建设200所左右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健全城乡养老服务网络体系,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城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实现全覆盖。完善乡、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加快城乡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延伸下沉。(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推动城镇化及城乡融合发展职能作用,研究推进城镇化重大问题、重大政策、重大事项。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加快制定城镇化领域相关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规范和引导作用。各市、县(市、区)切实肩负起新型城镇化建设职责,完善组织保障体系,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完善用地保障。对城镇化重点项目,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分级分类保障项目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对已腾退复垦的农村建设用地,在扣除村民安置、公共服务配套、村集体自身发展用地后,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不包括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可按照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规定在省域内有偿调剂使用。(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三)强化资金支持。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增加对吸纳外来人口较多地区的转移支付。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各类金融工商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建设。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产品用于县城城镇化项目建设。强化金融服务,构建满足新市民创业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等需求的金融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加快项目建设。健全完善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库,将符合条件的都市圈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县城补短板、产城融合、城乡融合等项目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加强财政支持和用地、用能、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等要素保障。实施项目联审会商,清单式管理、责任化推进,提速办理项目审批、环评、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健全监测机制。常态化开展人口流动情况动态监测分析,加强监测数据与国家统计局衔接。依托自然资源部门国土调查数据、统计部门统计用城乡代码和城乡划分数据,明确人口、土地相匹配的城镇区域,建立统一的地理信息系统。围绕规范村改社区基层党建和治理,建立组织、发展改革、民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统计等部门会商联动机制,对可能影响城镇化统计的街道内村庄、镇驻地村庄重点分析。全面排查部分列入全国“百强县”“千强镇”等经济水平较高而城镇化率偏低的地区,以及化工园区、林场、库区、湖区等特殊区域,做到应统尽统。(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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