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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频次开展省间电力交易 2024年接纳省外来电1300亿千瓦时以上

2024-05-13 14:4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省间电力交易电力负荷管理山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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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2024年,全省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可再生能源发电能力、消纳能力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加快绿色转型;到2025年,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十四五”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取得明显进展。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1.促进“两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落实“四个区分”,持续优化“两高”管控政策。新上“两高”项目执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落实“五个等量或减量替代”,主要产品能效水平对标国家能耗限额先进标准并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施存量“两高”项目分类处置、改造提升,稳妥有序退出低效落后产能。严格落实“两高”行业、企业能效改造提升方案,2024年全面完成炼化、焦化、有色等13个行业企业节能减煤技改任务,2025年4月前煤电、铸造、轮胎等其他3个行业企业全部改造到位,力争到2025年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两高”产能比例达到35%。(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

2.加力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坚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方向,滚动实施“万项技改、万企转型”,“一业一策”推动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行业改造提升,全面提升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省财政每年统筹资金,采用贴息、补助等形式,撬动企业加大技改投入。遴选一批专业化技术改造服务商,提高技改服务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3.积极发展绿色环保产业。大力发展节能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建设济南、青岛、淄博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两年培育10个生态环保产业特色园区、100家左右生态环保龙头骨干企业,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20个园区开展近零碳建设。支持德州高新区国家级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氢进万家”科技工程,营造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的创新应用生态,创建国家氢能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

4.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系统推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大力推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50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水利厅)

5.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布局建设一批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再打造一批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回收分拣中心。对回收拆解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予以积极支持,制定促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汽车、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使用比例,加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循环利用力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

(二)加快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6.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加快实施省管海域项目,积极开展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安全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推进海阳核电二期、石岛湾扩建一期等工程建设。加快国家第三批大基地清单项目建设,积极推动鲁北风光基地具备条件的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首批陆上集中式风电核准开工,有序推进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7.实施煤电转型升级行动。加快“十三五”结转在建的大型煤电机组建设,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在电热负荷集中、网架结构薄弱区域,统筹推动大型清洁高效煤电机组规划建设,审慎规划供热背压机组发展布局。加快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接续供应的前提下,2025年年底前,30万千瓦以下发电抽凝机组基本退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8.积极推动油气提质增效。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建设页岩油开发国家级示范区,推动渤海油气资源在山东登陆。加快山东天然气环网等骨干管网建设,建设龙口南山、烟台港西港区等一批百万吨级沿海LNG接收站,打造千万吨级沿海LNG接卸基地。到2025年,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2100万吨、5亿立方米,沿海LNG年接卸能力达到2500万吨。(牵头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9.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梯次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开发,加快潍坊、泰安二期、枣庄山亭等项目建设,深化蒙阴垛庄等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新选站点滚动纳规。开展新型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实施一批新型储能工程,加快储能技术、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广能量型锂电池、盐穴压缩空气等先进储能技术。到2025年,抽水蓄能在运在建装机达到10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规模达到6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三)加速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10.大力发展铁路运输。加快雄商高铁山东段、津潍高铁山东段、潍宿高铁山东段及青岛连接线等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建成潍坊至烟台高铁。完善“四纵四横”货运铁路网,实施普铁电气化改造、支线铁路进港入园工程,完成济宁港航龙拱港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专用铁路等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1.着力提升水运服务能力。实施新一轮港口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强化与天津、河北、江苏等沿海省份港口合作互动,打造世界级沿海港口群,2024年力争全省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0亿吨。完善京杭运河(黄河以南山东段)、小清河、新万福河等“一纵两横、三干多支”内河航道网,实施青岛港董家口万邦矿石码头、京杭运河微山三线船闸等一批重点工程,到2025年内河三级以上航道达到500公里。进一步加密京杭运河货运航线。加快培育小清河航运市场,全面落实新开航线、过闸费和航道通行费支持政策,提速航运恢复进程。支持符合条件的600总吨以上内河运输船舶开展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12.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以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引导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组织打造一批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试点工程,两年新增绿色建筑2亿平方米以上。结合冬季清洁取暖、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3.不断完善城市市政网络。持续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加快城市燃气、供水、热力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提升,因地制宜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推进管线入廊。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确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力争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实现城市建成区整县(市、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保持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4.持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完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和“美丽庭院”建设,每年建设和美乡村500个。(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妇联)

(四)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5.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建设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源头替代项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和单一低效治理设施专项排查治理。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测,推进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更新。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空气质量考核目标,PM2.5浓度下降到38微克/立方米,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6.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建设南四湖、东平湖湖泊治理试点,打造南水北调东线治污“升级版”,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建设。抓好入海河流总氮控制,建设一批“美丽海湾”。规范入河(海)排污口设置,加快推进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高耗水、高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消除国控断面劣Ⅴ类水体。到2025年,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9.9%。(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

17.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试点,高质量推进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加强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等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人口密集区化工企业腾退土地安全利用。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

18.推进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鲁中南山地丘陵区、鲁东低山丘陵区荒山绿化,节俭务实推进城乡绿化。组织开展低质低效林、退化防护林改造提升,精准提高森林生态系统质量。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守护好泰山“齐鲁绿心”,建设沿黄绿色生态长廊。到2025年,完成国家下达的造林计划,完成森林抚育20万亩。(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五)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19.开展全民行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积极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近零碳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饭店等建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

20.促进绿色消费。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全面推进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等公共领域车辆和公务用车电动化。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购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使用节能节水环保产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局)

21.倡导绿色生活。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行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规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98%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细化措施、压实责任,跟踪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省各有关部门单位,分领域制定具体办法或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责任书,细化年度任务,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对行动计划推进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及时会商、协同推进,凝聚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重点领域水环境治理及近零碳建设等。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财政奖补机制,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

(三)健全绿色金融体系。重点打造碳金融、环保金融、节水、绿色建筑、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五大重点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做好融资对接服务。支持企业发行碳中和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蓝色债券等创新产品。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

(四)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围绕绿色能源高效利用、环境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组织一批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布局一批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领域龙头企业、高校院所按程序申请建设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加快绿色技术产业化进程和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山东好成果”发布,更新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领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工业技改提级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聚焦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方向,持续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围绕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重点产业,“一业一策”制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大力推进设备更新,全省技术改造投资每年增长6%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保持全国前列,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形成,新型工业化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要任务

(一)聚力推动产业高端化跃升。

1.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培育建设和改造提升,引导创新平台加快前沿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步伐。2024年,新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6家左右、培育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8家左右;到2025年,累计认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50家左右、“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5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优化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围绕行业“卡脖子”难题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标志性重大战略产品。优化保险补偿、首购首用等政策体系,推动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每年培育推广“三首”产品600项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3.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聚焦“三品”战略,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山东制造”品牌。引导优势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企业标准、计量测试和质量信用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2024年,新增加全国质量标杆4项左右,全省质量标杆80项左右;到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累计达到70项左右,全省质量标杆达到400项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聚力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

4.深化数字赋能增效。深入开展“工赋山东”行动,全面深化管理、生产、经营、研发等环节数字化应用与改造,推动企业上云用云,降低企业信息化投入成本。2024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达到69.5%;到2025年,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5.强化智能制造能力。鼓励支持企业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在企业广泛应用,推广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和核心支撑软件,不断提高生产智能化水平和产品优质率。2024年,新培育10家左右高水平智能工厂;到2025年,高水平智能工厂数量达到50家,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智能化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推进网络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构筑网络化生产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2024年,新增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50家以上;到2025年,累计培育省级重点平台3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聚力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

7.推动节能减排改造。加快推广运用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工艺和装备,分行业分领域实施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进行改造,降低污染排放,全面提高工艺装备、产品技术、环保节能等绿色化发展水平。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淘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加快推动老旧、高排放设备更新替代。(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

8.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企业应用节水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实施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改造。到2025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生态环境厅)

9.加快发展绿色制造。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024年,新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00家、绿色工业园区20个以上;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工业园区50个。(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聚力推动产业集群化发展。

10.梯度培育优质企业。加快形成覆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领航企业的梯度培育体系。2024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3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5万家;到2025年,累计培育并保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以上、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500家左右,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入库企业数量突破5.5万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8万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国资委)

11.做强现代化产业链。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积极服务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精准梳理产业链图谱,谋划落地一批补链强链重点项目。每年开展省级融链固链对接活动30场以上,积极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动上下游企业开展全面化改造,提高产品附加值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12.壮大优势产业集群。深化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再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雁阵形产业集群。支持做强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动力装备等3个国家级集群,推动加快向世界级集群提升。2024年,新培育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10个左右;到2025年,累计建设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200个左右、先进制造业集群3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150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推进工业技改提级行动,抓好协调服务、督促落实、试点推广等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密切协作,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工业技改提级工作中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突出项目载体支撑。建立全省技术改造项目库,健全技术改造项目入库制度和台账管理,统筹抓好全省技术改造导向目录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确保按期建成投产,及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发挥好省级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撬动和引导作用,重点支持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数字转型等方面的重点工业项目。引导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技改专项、产业基础再造等各项政策,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四)着力营造良好生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及时深度报道工业技改提级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重发现和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扩大引领带动效应,形成支持和推动工业技改提级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主动参与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更好为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数字赋能增效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机遇,持续夯实数字基础设施,深入实施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以数字技术融合应用赋能产业发展提质增效。2024年,新建5G基站4万个,新打造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0个左右,在工业、农业、服务业等领域打造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到2025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7万个,打造平台经济重点企业50家以上,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产业数字化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

1.分类型推动转型升级。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训,构建完善服务商资源池,编制路径指南,指导推动数字化转型普及提升。高标准建设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加快构建场景体验、供需对接、人才培训等一体化服务生态,高质高效服务全省中小企业,打造全国领先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新标杆。加快建设“产业大脑”“数字经济总部”,推动区域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分梯次推动平台赋能。实施工业互联网平台培优工程,健全完善“省级平台—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国家级‘双跨’平台”梯次成长机制,累计培育省级重点平台300家以上、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50家以上。发挥卡奥斯、云洲等“双跨”平台作用,持续开展峰会论坛、场景路演、供需对接等“工赋山东”活动,加大工业互联网平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宣传推广,加速工业互联网在各行业的规模深度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分层次打造标杆示范。支持骨干企业围绕产线、车间、工厂等生产环节,综合应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到2025年,建成50家左右国家级智能工厂,培育10家左右“数字领航”企业。开展“工赋百景”行动,围绕数字化转型行业痛点和共性需求,通过揭榜挂帅方式,打造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典型场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数字农业创新突破行动。

4.农业生产数字化提升。聚焦农业生产“1+4”发展重点,加快大田种植、设施栽培、畜牧养殖、渔业、盐碱地利用等传统农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智慧农田建设和智能农机具推广应用,推动畜禽养殖场等数字化改造,建成一批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打造一批智慧种养、智慧加工、智慧农服等典型应用场景,推动全省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45%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5.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提升。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生产线全流程自动化和关键设备智能化水平,两年完成100家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数字化改造。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完善数字化管理体系,提升智能化追溯管理水平。开展农产品品牌数字化行动,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发展农村电商、直播带货等新模式,两年推动20个以上知名品牌完成数字化转型。(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6.农业基础数字化提升。建设部署省数字农业农村综合管理平台(数字乡村大脑),为全省各级提供统一技术支撑服务,实现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持续挖掘涉农数据价值。实施数字“新农人”培训计划,加强数字农业创新创业指导与孵化服务,每年培训1万人次以上。提升基层农业技术人员数字化服务能力,组建服务团队,打通数字赋能“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服务业数字化提速行动。

7.加快重点领域赋能。大力发展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提升科技服务业综合竞争力,推动“互联网+”在教育、医疗健康、就业、养老、文旅等服务业领域普遍应用,提升服务业重点领域数字化水平。到2025年,服务业数字化产业链和数字化生态初具规模,服务业重点领域数字赋能效能大幅提升,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53%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8.提升数字支撑能力。开展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建设,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施创新中心建设,推进产业智慧化,实现传统服务业提质增效,在全省选树一批服务业创新中心数字化典型案例。加快“互联网+”应用,打造“山东科技大市场”,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多功能平台、“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好品山东”促消费平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9.塑造平台经济优势。围绕数字变革创新和产业生态创新,培育一批资源共享、数据开放、协同创新、供应链互通的平台经济重点企业,形成一批产业资源虚拟化聚集、平台化运营、网络化协同的平台经济集聚区,建立创新协同、错位互补、供需联动的平台经济产业链,平台融合赋能效应逐步显现。到2025年,打造平台经济重点企业50家以上、产业集聚区1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四)能源数字化绿色转型行动。

10.推进绿色能源智慧开发。依托五大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系统开展数字化智能化集成创新。加强数字技术在生物质能、氢能、地热能、抽水蓄能等领域的应用,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1.加快智慧电力系统建设。广泛应用先进数字信息技术,助力电力系统实现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快建设适应新能源发展的智慧化调度运行体系,助力构建高质量的新型电力系统。全力推进电网智能化运检技术深度应用,有效提升电网动态感知能力,推动全省输电线路智能化率达到100%。加快智慧化新型储能设施建设,推动储能创新技术应用,两年新增智慧化新型储能设施15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12.推动传统能源高效转型。提升油气勘探数字化水平,探索人工智能算法在关键环节应用。完善油气管道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持续更新数字地图,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托国家级智能化示范煤矿,加强巷道智能快速掘进系统应用,推广智能无人综采工作面、智能煤矸分选机器人等技术。到2025年,煤炭智能化开采量达到90%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五)海洋数字经济培育行动。

13.创新发展海洋生物医药。持续实施“蓝色药库”大科学计划,构建药物靶点、海洋天然产物及其衍生物等大数据体系,形成海洋药物组学大数据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海洋药物制造业创新中心,推动海洋创新药物研发。搭建完善10个以上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公共研发和大数据平台,新开发50个以上海洋功能性食品、海洋生物制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

14.推动海洋渔业数字转型。加快海洋牧场数字化发展,高标准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完善现代海洋牧场综合管理应用系统,探索海洋牧场“空天地海”立体监测,实现“可视、可测、可预警”。实施“深远海设施渔业”科技工程,开展智能投喂与水下自适应清洗和智能管理运维等技术攻关,推动经海系列等20处大型深远海养殖设施建设信息化系统,实现深远海渔业养殖智能化管控。(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15.建设重大海洋科技平台。加快海洋大数据中心建设,建成超过100PB的存储中心,建立包含400多类海洋数据的模块化、功能化应用体系。深入实施“透明海洋”大科学计划,研发具有自主产权的海洋观测技术装备,推动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建设,加快建设崂山实验室、海洋大科学中心、深海大数据中心等重大海洋科技基础设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青岛市政府)

(六)数字金融惠企行动。

16.夯实金融数字底座。实施金融领域数据强基行动,依托全省大数据一体化平台建立金融专区,加强数据汇聚融合,不断丰富数据资源,强化数据治理,提升数据质量。加强数据共享开放与业务协同,持续挖掘金融数据价值,为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

17.强化数字金融服务。打造“鲁融易”数字金融系列服务品牌,实现全省金融产品和政策服务“一键触达、一网通办、一屏统揽”。推进普惠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试点,选树推广一批先进模式、标杆项目和创新产品,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构建“1+N”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体系,推动重点金融机构制定转型方案,全面提升数字化能力。(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山东证监局)

18.提升金融数字治理能力。全面强化金融科技支撑,建好金融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建立完善金融风险全息图分色预警、明责督办、闭环解决链条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

(七)智慧交通提质行动。

19.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智慧公路、智慧港口、智慧铁路、智慧机场、内河水运数字化改造,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建设一批智慧交通重点工程。到2025年,建设完成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高速公路测试基地,全省智慧高速通车总里程超过300公里;两年新增沿海港口新兴技术应用场景20个、自动化泊位3个,高等级航道电子航道图覆盖里程超过350公里,完成BIM建模的高铁总里程超过300公里。(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20.提升运输服务数字水平。推动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和运输组织领域智慧化提升,打造智慧综合枢纽。倡导“出行即服务”理念,鼓励各地开展一体化综合出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售票、检票、登乘等环节电子化、无感化。发挥各类多式联运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作用,推进物流市场资源整合,打造跨境电商快件类货物离岸陆空联运直通模式。建设交通物流一张图,加强交通物流全要素集中整合,推动全省交通物流数字化。(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

21.打造交通运输智慧大脑。依托省交通运输智慧大脑一期工程建设,形成综合交通大数据汇聚共享充分、管理服务智能高效、信息化基础支撑保障有力的山东交通运输智慧大脑。搭建以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技术中台为统一技术架构的基础底座,打造一体化服务监管平台,推动行业治理数字化升级,提升政务数字化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八)文化数字化赋能行动。

22.推进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山东文化算力网络,搭建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支持发展数字文化龙头企业,打造核心运营主体。统筹利用全省文化领域数字化工程和数据库成果,基本建成关联思想理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影视文艺等领域,汇集文物、古籍、戏曲、非遗、农耕文明遗址等资源的山东文化数据库。(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23.提升文化数字化服务效能。制定智慧场馆建设标准,提高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数字化水平。鼓励公共文化机构健全数字内容生产促进机制,创作生产原创数字内容产品,传播山东“好人”“好品”正能量。实施数字文化惠民工程,构建“五为”数字化精准服务体系。到2025年,实现“山东公共文化云”省市县三级数据完全对接,提供全省联动的全民艺术普及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24.实施数字文化产业工程。落实全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清单,组建数字文化产业基金,带动数字文化重点项目、企业和园区发展。实施山东手造数字赋能、网络视听新业态孵化、数字出版融合创新、百家数字文化企业创新等重大工程。两年打造10个以上夜间数字文旅项目,到2025年全省4A级及以上景区、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智慧化转型升级。(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要求,统筹谋划全省数字赋能增效工作,督促指导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强化各部门、各市横向交流及纵向沟通,加强协同配合,合力解决产业数字化推进过程中堵点难点问题。(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

(二)强化要素保障。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政府引导基金引领作用,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拓展投融资渠道,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融合应用等项目投资力度。加大产业数字化复合型人才招引培育力度,不断壮大高水平专业人才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市针对性配套出台财政支持政策,形成政策叠加效应。(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细化实化年度指标任务,压紧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推动各项任务扎实落地、见到实效。高标准打造一批数字赋能增效标杆项目,加大政策措施、典型经验宣传推广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加快产业数字化发展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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