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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频次开展省间电力交易 2024年接纳省外来电1300亿千瓦时以上

2024-05-13 14:4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省间电力交易电力负荷管理山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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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以“链长制”为总抓手,以“十大工程”为主路径,坚持市场主导、创新引领、龙头带动、开放合作,推动全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全面扩量提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显著增强,全省信息技术产业营收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2025年分别突破2.2万亿元、2.4万亿元,努力打造全国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重要集聚区、融合应用引领示范区和技术创新发展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聚力做强重点数字产业。

1.巩固延伸特色产业。深入开展集成电路“强芯”工程,支持整机企业开发适配一批配套芯片,推动晶圆制造项目量产,大力布局高端封测产业,发展EDA设计工具、专用设备等产品,加快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链。深入开展先进计算“固链”工程,加快算力装备、基础软件迭代升级,支持有条件的市围绕打印机等外设产品招引关键零部件制造企业。深入开展数字终端“扩量”工程,提升高端化、绿色化家电生产能力,推动机器人研发生产,加快布局智慧安防、智慧医疗等新型终端产业。深入开展高端软件“铸魂”工程,加快提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研发能力,培育一批鲁版软件“名品”和国家级重点软件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深入开展能源电子“聚能”工程,壮大光伏产业规模,大力开发储能锂离子、钠离子电池,支持有条件的市扩大功率半导体器件及汽车电子模块、组件生产。深入开展新型电子材料“融链”工程,积极布局集成电路晶圆制造材料、新型显示基础材料、关键封装材料等领域,加快提升大尺寸硅片、碳化硅衬底产能。深入开展云服务大数据“融通”工程,大力培育云服务大数据创新产品,培优一批赋能应用平台,培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云服务和大数据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布局谋划前沿产业。深入开展空天信息“跃升”工程,加快建设东方航天港等重大载体,推动形成卫星核心器件生产制造和空天地信息一体化服务能力。深入开展人工智能“赋智”工程,高标准建设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培育一批人工智能应用解决方案、大模型产品。深入开展虚拟现实“提质”工程,壮大虚拟现实整机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国家虚拟现实制造业创新中心(青岛)资源集聚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聚力突破核心关键技术。

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瞄准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技术和基础环节,深入征集企业共性需求,定期发布攻关目录指南,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方式,依托省级科技计划每年实施信息技术创新重大项目20项以上,形成一批基础性、前沿性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承担国家重大产业创新专项,在支撑和服务全国大局中加快突破“卡脖子”难题。(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着力做强创新平台。围绕重点产业领域,支持骨干企业牵头联合优势力量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推动省级科技创新工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等加大在重大创新平台的布局,以重大创新平台为纽带,支持龙头企业沿链集聚创新要素,加快实施靶向突破,全力填补产业链空白环节,攻关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技术瓶颈。(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6.加快自主生态培育。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信创产品应用示范工程契机,支持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研发平台和验证测试环境,开展集成适配、优化迁移。大力支持企业参与以自主可控芯片、操作系统为核心的国产生态建设和基于RISC-V等开源技术的项目开发、标准制定。深化信创产品在各行业的渗透应用,形成以市场牵引供给、以应用促进提升的良好发展格局,持续降低对外依赖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办公厅、省科技厅)

(三)聚力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7.强化龙头城市引领。支持济南市软件产业提档升级,培育特色半导体、先进计算等重点产业链,积极布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量子信息、网络安全等新兴产业。支持青岛市集中力量做强集成电路产业,巩固扩大数字终端、新型显示、虚拟现实、工业互联网等领域的优势,创新培育人工智能、数字文化等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形成全国领先的数字产业发展引领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8.培育特色化产业集群。推动龙头整机企业开放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引进一批技术含量高、协同发展性强的配套企业和生态伙伴,打造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雁阵形集群。深化省内产业合作,以智能终端、“新三样”等为重点,推动各市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构建高度集聚、协作紧密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对入围省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的,省财政择优给予专项激励。(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

9.建设高水平产业园区。支持各市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基础优势,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规律,找准目标定位,科学布局一批特色优势产业,规划建设一批专业化园区,积极争创中国软件名园等国家级园区。每年认定10家左右建设水平突出、发展成效明显的数字产业园区,营造具有比较优势的政策环境,全方位提升对前沿技术、优质企业、高端人才的吸引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聚力做强发展主体引擎。

10.打造一批优质企业。支持全国电子百强、软件百强企业积极开展兼并重组和战略合作,进一步提升产能规模和产业链供应链主导力。以争创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软件企业为牵引,在“十大工程”关键节点培育一批骨干企业。依托“小巨人”“专精特新”“瞪羚”企业等政策,扶持一批有潜力的中小企业快速成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1.落地一批优势主体。支持有条件的市在国家政策框架下,加强与集成电路、新型显示等领域优势主体合作,积极吸引新增产能落地,推动产业向高端跃升。进一步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的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布局落地,建设一批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夯实产业发展硬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12.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加快济南、青岛、烟台、德州等市晶圆制造、基础材料、显示模组、先进封测等重点项目建设。聚焦光伏、锂电池等领域,建设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引领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加力提速做大产业规模。建立省级数字产业重点项目库,遴选100个标志性优质项目,在用地、能耗方面予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五)聚力拓宽市场应用空间。

13.强化创新产品应用推广。发挥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等政策作用,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信息技术产品形态和盈利模式创新,释放市场需求,提振消费活力。将“三首”创新产品应用情况纳入国有企业评价,扩大采购引导效应和应用规模。建设一批虚拟现实、元宇宙等应用体验中心,择优给予财政奖补,助力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

14.深度支撑数字化转型。围绕制造业、农业、服务业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发展需求,建强一批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通过发放创新券等方式,支持企业上云用脑。建设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降低中小企业转型成本。实施“工赋山东”行动,鼓励“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服务商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与制造业企业联合开展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一批典型场景解决方案,省财政按规定给予奖补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15.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建设一批数据中心,优化全省算力布局。大力支持“千兆城市”建设,进一步提高骨干网络承载能力。加快5G网络全覆盖,对推动应用作用大、流量高的新建5G基站给予财政奖补,到2025年,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7万个,切实提高数字“新基建”对信息技术应用渗透扩散的支撑效能。(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聚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16.深化“四链”融合互促。进一步发挥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机制作用,面向“十大工程”,形成标志性领军人才需求清单、技术攻关需求清单,推动与人才招引筹划、学科专业调整、科技工程谋划等精准对接,实现需求及时表达、有效响应。支持“链主”企业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深度联动,组建合作交流联盟,深化推进“四链”融合工作。(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17.推进产业融链固链。系统梳理全省骨干企业在整机设备、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每年举办多场次融链固链供需对接活动,推动有基础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提升配套能力、加快卡位入链,拓展与大企业供应链合作关系,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弹性韧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建设产业链促进机构。依托专业化社会组织,大力培育支撑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市场拓展等活动,促进跨地域、跨行业、跨企业的沟通联系。支持公共服务机构加强与国家行业协会组织沟通对接,为企业集聚全国产业链资源、嵌入全国产业链解决方案搭桥梁、做纽带。(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聚力完善产业发展环境。

19.扩大产业有效投资。支持济南、青岛等有基础的市积极争取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基金投资。在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框架下设立总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数字经济发展专项基金,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鼓励各市设立一批项目基金、产业基金,持续增加资金总量,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和重大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20.加强人才智力保障。抓好集成电路、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关键领域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引育留用,加快推进“人才、平台、项目”团队一体化布局落地。制定紧缺人才目录,持续优化省级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布局,每年支持引育高端人才不少于30名。完善信息技术学科,创新开展高等教育共同体、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建设,扩大数字经济卓越工程师等培养规模,储备一批技术创新人才。支持重点院校、科研院所联合骨干企业,建设一批实训基地,培养一批优秀产业人才。将数字就业纳入“稳就业”一揽子政策体系,增强数字劳动力供给。(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1.搭建高水平宣介平台。高标准举办世界工业互联网产业大会、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博览会、国际软件融合创新博览会、国际虚拟现实创新大会等产业对接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各项重大活动辐射范围,广泛展示全省产业发展成果,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充分集聚和利用国内外资源,赋能全省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链长制”一体推进,建立“链主”企业及骨干企业诉求“直通车”联系服务渠道,及时研究解决产业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推进机制,明确竞争政策基础地位,构建有利于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横向高效、纵向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加大财税扶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和软件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强化政策宣贯,依法依规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根据新的产业形势,适时优化出台新的财政支持政策,形成多维度支撑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息技术产业发展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伙伴机制,精准增强产业融资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标杆引领,每年组织宣传推广一批优势市、县(市、区)、优秀企业和典型案例。支持省内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加强先进经验推广。积极开展各类交流观摩活动,推动典型经验“一地创新、多地复制”,营造支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健全监测评估。优化信息技术产业统计指标和监测办法,强化动态调整,完整准确反映各地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树立大抓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的鲜明导向,凝聚发展共识、形成发展合力,更好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高端装备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2024年,高端装备产业规模保持较快增长,产业质量实现有效提升,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显著增强,为全省实现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力争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2.8万亿元左右。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3万亿元左右,产业结构持续优化,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龙头企业研发投入强度达到3.5%左右,加快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的高端装备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产业链强链升级行动。

1.做强“链主”企业。全面落实国家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部署,主动参与国家布局。聚焦汽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六大优势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领先型”企业、具有生态主导力的“领航型”企业。在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金融服务等方面开展精准服务,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通过上市、并购、联合等方式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委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

2.打造链式发展生态。充分发挥“链长制”工作机制作用,构建产业链能级跃升“一条龙”体系,支持“链主”企业协同产业链企业,专注核心产品研发、生产、迭代、应用,推动链内关键零部件产品配套,以整机带动产业链发展。加快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率,鼓励产业链内企业联合制定产品配套标准,协同攻关薄弱环节,提升零部件配套能力,构建链式发展的产业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

3.强化产业链对接。实施产业链融链固链工程,开展“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产业集群行、高校院所行、融资机构行”等专题活动,推动“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支持相关产业链促进机构、行业协会、产业链联盟组织开展展会、论坛等多种形式的对接活动,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产业链服务机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产业链链式联动强基行动。

4.突破筑基领跑技术。坚持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相结合,围绕汽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等六大优势产业和新能源装备、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氢燃料电池、仪器仪表等六大新兴产业,组织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加大省科技计划等创新攻关支持力度,组织产业链企业开展联合攻关,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和基础工艺等领域,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完善创新攻关机制,采用揭榜挂帅、军令状、赛马制等新型科研组织模式,由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攻关突破牵引性的重大技术和产品。(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建设产业创新载体。依托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国家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各类研发机构,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间创新资源的供需对接,深化产学研协同协作。依托众创空间等创新平台,建设一批科创基地,建立开放共享的创新生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6.培育创新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内外头部企业落地布局研发、设计、生产等业务,合作打造创新平台,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在产业链关键环节,着力培育能够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的单项冠军、“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7.开展重大装备攻关。认真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部署要求,突破一批重大技术装备,每年认定200个以上省级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核心零部件产品,打造更多国之重器和标志性成果。实施省级首台(套)保险补偿政策,探索实施政府和国有企业采购政策,加快推动新产品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三)实施产业布局错位发展行动。

8.培育特色产业集群。积极创建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一批国家和省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加快推动雁阵形集群建设。做大济南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电力装备,青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机器人与增材制造、智能家电、船舶海工装备,烟台海工装备、核电装备、汽车等产业集群;加快打造淄博医疗装备,枣庄中小机床和锂电池,东营风电装备和石油装备,潍坊动力装备、工业母机和农机装备,济宁工程机械和锂电池,泰安电力装备,威海特色船舶核电装备和打印设备,日照汽车,临沂工程机械,德州节能环保装备,聊城高端轴承,滨州轻量化铝材,菏泽电驱动系统等特色区域品牌,促进各市优势产业创新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9.打造新能源汽车新增长极。认真落实《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实施产业链“5567”提升工程和十大行动,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产量力争达到100万辆左右,全产业规模达到5000亿元。优化“两核引领、多点支撑”的产业布局,以济南、青岛市为核心,重点支持乘用车、商用车全面发展,打造两大千亿级产业基地;以淄博、烟台、潍坊、日照、临沂、德州、聊城等市现有整车布局区域为补充,重点提升产能利用率;突出枣庄、东营、济宁、泰安、威海、滨州、菏泽等市现有配套优势,鼓励发展区域特色配套产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10.巩固工业母机竞争优势。落实《山东省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实施“1131”突破工程,到2025年,工业母机产业实现营收超700亿元。以济南、潍坊、枣庄等市为重点,以烟台、济宁、威海、泰安、德州等市为支撑,合力打造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形成“三核引领、多点协同”发展格局。济南市加快发展大型高速冲压线、五轴龙门加工中心和激光切割装备等优势产品,加速建设“国际激光谷”和“齐鲁光谷”;潍坊市重点发展五轴加工中心、车铣复合加工中心、精密加工中心,推动建设涵盖基础材料及铸锻件、功能部件、主机制造等较为完备的产业链;枣庄市做好数控机床产品向中高端提档升级,做优“中国中小数控机床之都”。烟台、济宁等市着力发展刀架、数控回转工作台、滚珠丝杠、导轨副等关键功能部件,威海、泰安、德州等市加快压力机、磨床、钻床等产品提质升级。(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

(四)实施重大项目引领支撑行动。

11.积极承接国家重大项目。按照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要求,在新能源汽车、高端工业母机、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船舶与海工装备、高端医疗装备、高端工业机器人、高档仪器仪表和关键核心部件等领域,突破一批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布局一批解决“卡脖子”难题的产业化工程化项目,重点推荐一批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12.加快实施省级重点项目。密切跟踪投资动向和布局需求,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推动省重大项目、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产业链竞争力。建立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船舶与海工装备等行业重点项目库,动态跟踪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保障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建设。(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五)实施智能制造提质增效行动。

13.推进智能制造试点建设。构建“市级-省级-国家级”梯次培育体系,围绕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工业机器人、农机装备、工程机械、智能检测、智能物流仓储等重点领域,每年培育建设100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拓展数字孪生、智能检测、远程运维等技术场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化发展经验和路径。(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14.开展装备制造业数字化普及行动。发挥技术改造牵引作用,面向精益管理、在线检测、智能仓储、质量追溯等典型场景,推动低成本解决方案大规模推广应用。面向产业链企业,普及智能制造装备和软件、先进管理理念、关键制造工艺。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自评估,鼓励重点区域建设一批掌握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评估诊断、规划咨询、设备改造等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提升智能制造装备创新供给能力。研发突破一批智能制造装备,每年培育30项左右智能制造领域首台(套)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聚焦重点行业典型场景、关键工艺,开发专用软件,实现工程化应用。培育壮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队伍,做强供应商联盟,打造一批标准化、易推广、自主化的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制造国家标准体系宣贯,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智能制造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装备制造业稳增长行动。

16.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开展工业母机、仪器仪表、农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高端医疗装备、机器人、内河新能源船舶等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活动,打造一批应用验证单元、产线或典型场景。编制工业母机需求目录和供给目录,组织工业母机供需对接会。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聚焦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和丘陵山区适应小微农机,加快推进技术创新。推动农机装备、工程机械、船舶向新能源领域转型,开展电动化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工业机器人整机和零部件加快迭代升级。发挥财政资金牵引作用,探索支持科技、教育、医疗机构日常采购和重大项目建设中优先采购首台(套)创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

17.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发挥山东港口优势,抓住启运港退税试点契机,用好中欧班列,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抢抓外贸“新三样”出口机遇,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产品出口潜力企业积极参加境外展会,开拓东盟、欧洲、中东、中亚、拉美、非洲等海外市场。引导企业依托海外仓、境外经贸合作区建立分支机构、零售网点,通过“前展后仓”开展品牌宣传、展示销售、售后服务,健全国际营销渠道。支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等企业开展全球化经营,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推进中国标准海外认可与应用,完善全球品牌服务体系。(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济南海关、青岛海关、省税务局)

18.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统筹制定新能源汽车促消费工作方案,每年举办60场以上促消费活动。加快政府及公共领域应用,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汽车,各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环卫车、邮政快递用车和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推动港口运输车、钢厂倒短车、水泥罐车和城市配送车实现新能源化。加快推动济南市国家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镇和农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乡镇全覆盖。鼓励各市结合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情况,加快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中远途、中重型燃料电池商用车应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局、省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高端装备“链长制”和“十强”产业推进机制相结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依托省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新能源汽车、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发展常态化咨询机制,为全省产业发展提供高端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通过国家和省级首台(套)综合政策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落实国家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将工业母机业务发展、承担国家任务、国产化率提升情况和使用国产工业母机情况纳入相关国有企业评价。(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

(三)加强资金保障。紧密对接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等国家基金,充分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协同金融资本,加大对高端装备整机、核心部件和关键配套部件支持力度。建立优质企业培育机制,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融资担保、产业基金等多种工具,深化金融伙伴机制,支持为高端装备企业和项目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精准高效金融服务。对高端装备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过程中,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费用及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购置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夯实人才支撑。结合“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建设,持续加大高端装备人才集聚力度。充分发挥“四链”融合机制作用,在高端装备领域培育一批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推动产业链企业与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合作,鼓励创办各类产学研协同创新机构,实施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形成复合型人才本土化批量供给能力。建设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实施人才引领型企业认定奖励计划,鼓励企业完善高端人才股权激励机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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