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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频次开展省间电力交易 2024年接纳省外来电1300亿千瓦时以上

2024-05-13 14:4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省间电力交易电力负荷管理山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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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海洋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加快跃升,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6%以上。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更加完善,海洋传统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升级,海洋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数字海洋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到2025年,海上风电并网规模达到600万千瓦,海水淡化日产规模超过100万吨,新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5处。海洋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不低于92%。世界级港口群加快建设,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20亿吨以上、集装箱吞吐量突破4200万标准箱。

二、主要任务

(一)科学谋划新时期海洋强省建设。

1.强化规划政策制定实施。深入落实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等涉海规划,协调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新时期海洋强省建设意见。组织开展海洋强省建设阶段性评估和经验总结,研究提出针对性政策措施。开展海洋经济政策集成改革试点。编制完成山东省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委海洋委各成员单位)

2.推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适时召开全省海洋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级新区建设。培育壮大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和人才等要素资源入驻园区。举办领导干部海洋专题培训班,提升海洋管理水平。完成五经普海洋及相关产业统计调查。(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二)着力推进海洋科技自主创新。

3.加快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实施“透明海洋”大科学计划,围绕高技术船舶、海洋新能源、深海高端装备和海洋生物医药等,每年在各类省级科技计划中布局20项左右关键核心技术和国产化攻关项目。围绕深海油气矿产资源开发装备、超大型散货船绿色智能水平提升、漂浮式海上风电、智能化深远海渔业养殖装备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山东省海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推动海洋领域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5-6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4.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崂山实验室规范化运行,推进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海洋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省部共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威海)、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重大平台建设。科学布局省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和省重点实验室等各类平台。加快龙口(海洋)高新区建设,指导做好纳入新一轮全国开发区公告目录工作。到2025年,打造2家省级海洋科技专业孵化器,全省新增发布实施地方标准20项。(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5.推进现代海洋产业人才引育创新。加快构建“2+N”人才集聚雁阵格局,全力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支持烟台、潍坊、威海等海洋城市人才集聚节点建设。深入实施顶尖人才集聚三年行动和海外英才集聚三年行动计划,优化实施新一期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蓝色人才专项,加快引育海洋领域急需紧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深入推进海洋领域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发展,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重点高校、高能级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深化联系,强化人才共引共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持续培育壮大卓越工程师队伍,加强现代海洋产业方向工程硕士博士培养。探索建立海洋领域高等教育共同体,打破高校学科壁垒,贯通学研产,推动科教产才大融合。加快推进省部共建中国海洋国际人才港建设步伐,启动海洋高层次人才引育计划,建成全球海洋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和智慧系统。(牵头单位: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海洋局)

(三)加快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6.促进海洋经济集聚发展。加快推进80个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动态调整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库。培育壮大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深入推进12个雁阵形集群和10个集群领军企业建设,发挥集群引领带动作用。认定一批省级海洋特色产业园区,实施雁阵形集群“头雁领航”行动,推动全省海洋新兴产业加速崛起、扩容倍增。(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海洋局)

7.推进海洋传统产业升级。实施现代渔业“蓝色良种”工程,高水平建设省级以上海洋牧场。启动渔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推进三文鱼、对虾全产业链集群式发展,争创国家级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示范区8-10处。推进深远海设施渔业科技工程深入实施,对深水网箱等深远海养殖设施给予扶持。实现骨干海运企业控制总运力规模突破1900万载重吨,船舶规模超过160艘。培育支持海上溢油快速处置技术装备、浒苔无害化处置技术装备等研发生产。在青岛、烟台、威海、日照等市发展海洋环保产业。支持黄河口生态旅游区打造“黄河入海”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推动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长岛南北长山旅游景区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新增不少于10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建立海洋旅游重点项目库,在沿海市培育20家以上文旅领航型企业,实施50个以上重点文旅项目。培育打造不少于10处海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探索构建近海海上旅游巴士交通系统。打造国际马拉松赛和滨海公路自行车赛。(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体育局、省海洋局、山东海事局)

8.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新能源、深远海养殖等新型海工装备,布局适应深海矿产资源开发需求的前沿海工装备。做优做强船用发动机、船舶压载水系统等船用配套产品。加快提升研发设计和深水钻井系统、海底采油装备等关键配套能力。推动省内重点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院所,开展新能源船型设计研发。支持国内省内配套产品实船化应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自主化工业船舶软件开发和应用。全力推进龙口裕龙岛、万华蓬莱、鲁北碧水源二期等海水淡化工程建成投产,推动东营利津、东营山微等海水淡化工程开工建设。加快海上风电开发,实现省管海域项目“应开尽开、应并尽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

(四)加快世界级港口群建设。

9.建设世界级专业化码头集群。加快推进青岛港董家口港区港投万邦矿石码头工程、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矿石码头工程等22个项目建设,建成青岛港董家口港区12万吨级油品码头工程、日照钢铁精品基地配套成品码头工程等项目。到2025年,万吨级以上泊位总数达到380个。(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山东海事局)

10.建设世界一流的智慧绿色港口。推进青岛港新前湾集装箱码头全自动化自主可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交通强国试点任务内容建设。加快推进港口碳达峰、碳中和,强化港口扬尘管控措施,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和利用,推动岸电使用常态化。到2025年,港口清洁能源占综合能源消耗比重不低于60%。(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山东海事局、省科技厅)

11.建设高效畅通的陆海物流网络。优化海上航线网络,强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贸航线配置,完善内贸直达航线和外贸内支线体系。2024年新增外贸航线10条,新增内陆港6个,海铁联运箱量达到400万标箱,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到2025年,外贸航线总数达到278条,内陆港总数达到50个,集装箱海铁联运量达到420万标准箱,保持全国领先。(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山东海事局、青岛海关、济南海关)

12.推动港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新一轮港口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推进老港区功能调整和老码头升级改造,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健全集疏运体系,推动港、园、城“三区互融”,畅通陆海经济通道。推进烟台海上世界、潍坊综合保税区北区等港产城融合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

(五)深入实施海洋创新示范工程。

13.推动青岛西海岸新区提质增效。深入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组建省推进青岛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咨询委员会。定期召开省推动西海岸新区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14.深入推进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建设长岛“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推动长岛争创国家公园。督导实施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行动计划,适时召开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建设联席会议,定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谋划工作举措。开展海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试验,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15.加快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青岛蓝谷、威海、日照加快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打造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科技人才和海洋高端新兴产业集聚区。总结全省海洋经济示范试点的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发挥好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海洋局)

(六)打造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

16.提升入海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水平。强化入海排污口整治成效第三方核查评估结果应用,推动问题整改。完成入海排污口重新分类命名与编码工作。制定符合全省实际的入海排污口备案实施细则和监督管理制度。指导各市加强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入海排污口规范监管水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17.扎实推动“美丽海湾”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做好浒苔绿潮灾害前置打捞和防控处置工作。落实互花米草治理任务,确保互花米草清除率达到90%以上。推进全省海洋碳汇资源、碳储量、碳汇量和增汇潜力调查评估,积极探索蓝碳产业发展的山东经验。(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生态环境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七)扩大海洋开放合作。

18.深入拓展涉海开放合作领域。加快推进“海洋十年”国际合作中心、联合国“海洋十年”海洋与气候协作中心建设。创新性开展东北亚地区涉海地方政府间国际合作。高水平举办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东亚海洋博览会、世界海洋科技大会等大型活动。推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特色海洋经济。支持青岛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科协;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委外办)

19.提升海洋经贸合作水平。建立重点港口与中欧班列(齐鲁号)合作联动机制。织密远洋运输航线,重点打造日韩、东南亚、中东、印巴、欧美5大优势海运航线组群。支持省内港口通过缔结友好港或姐妹港协议、组建港口联盟等形式,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港口合作。(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外办)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加强部门沟通对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级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本地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各类涉海财政资金,加大对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推荐省重大项目、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项目时向海洋领域重点倾斜。依法依规、精准高效为符合条件的用海项目减免海域使用金。对符合条件的海洋战略性产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省级财政按银行最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海洋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可让渡全部收益。深化金融伙伴机制,为有意愿的优质海洋产业项目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精准高效金融服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每年向银行、基金公司等推荐优质海洋产业项目。支持保险机构创新航运、渔业、海洋科技等领域险种研发和推广。(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生态环境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三)强化用海要素保障。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盘活用海闲置资源,引导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消化围填海存量资源;做好用海项目手续办理,主动对接用海企业加快项目审核,全力服务核电、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港口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强涉海工程环评审批服务,促进新兴产业政策落地实施,指导沿海各市做好海洋牧场、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涉海工程项目环评审批服务。强化沿海港口发展废弃物海洋倾倒需求保障,协调推动废弃物海洋倾倒区选划、倾倒许可办理等工作。(牵头单位:省海洋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四)强化督导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形势研判分析,及时掌握情况、跟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医养健康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医养健康产业规模和集聚效应实现新跃升,全省医养健康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5%,雁阵形集群集聚规模以上企业1000家;健康养老、中医药、健康美业、健康食品、中农兽药等特色产业,每年打造5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集聚500家引领带动作用强的龙头(规模以上)企业;每年打造健康产业相关领域百亿级园区10个。

二、主要任务

(一)集群化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1.扩大产业集群综合竞争优势。协调落实好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做大做优做强15个医养健康雁阵形集群,发挥引领带动效应。聚焦一批核心技术领先、产业链条完整、协作配套紧密、骨干企业支撑有力的优势产业,培育济南、临沂、滨州、菏泽等市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康复辅具中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残联)

2.放大产业园区集聚效应。重点培育生物医药、海洋医药、健康养老、医疗器械、中医药、健康美妆等具有影响力的园区。到2025年,打造20个百亿级医养健康特色产业园区,25个十亿级医养健康中小微企业特色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加速推进重点项目落地投产。集聚资源、集中力量、集成政策,全力推动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落地投产,谋划储备50个细分领域高质量项目。定期组织重大项目专题推介,综合运用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医养健康产业项目。(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4.加快打造医养健康“领航型”企业。进一步加大医养健康产业领军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支持引导重点企业发挥引领效应。支持“领航型”企业发挥产业链“链主”作用,通过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方式,在技术攻关、产品配套、品牌渠道、资金融通等方面,带动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中小企业进入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

5.广泛开展区域合作。积极拓展黄河流域、粤港澳地区合作交流,成立黄河流域大健康产业联盟,促进医养健康产业人才、技术、资源优势互补共享。举办国际大健康产业博览会,发挥行业产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开展齐鲁道地药材展示交流会、“中医药+”创新论坛、中药制剂对接洽谈会等推介交流活动,推动一批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强的项目签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商务厅)

6.深化健康领域数字化变革。全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发挥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北方)优势,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统建统筹统管”,推动“数据同源”健康医疗行业数字变革创新。(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大数据局)

(二)品牌化发展养老养生。

7.扩大健康养老产品供给。打造健康养老产业标志性产业链,到2025年,建设2个百亿级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保持在70%以上,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两年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万户,新增家庭养老床位2万张。(牵头单位: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8.提高养生保健服务质量。持续完善养生保健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养生保健服务行业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知名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开展养生保健机构星级认定,组织制定“养生保健机构分类标准”“养生保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指南”。(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三)高端化发展医药器械。

9.加快创新药物产业化。支持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等新兴领域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重点推动核酸药物、基因治疗药物以及细胞治疗产品研发成果产业化。加速罕见病药物、儿童用药、艾滋病药物、老年病用药等临床短缺药物的开发及产业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

10.实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重点发展海洋糖类创新药物、海洋小分子创新药物,创新发展海洋中成药。支持建设海洋药物制造业创新中心,发挥国家海洋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海洋药物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创新研发引领作用,推进海洋药物的临床试验和产业化步伐。(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海洋局;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11.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端化发展。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研究,支持威海、淄博、青岛、济南等市重点发展核医学影像设备PET-CT及PET-MRI、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MRI)、肿瘤治疗、医用机器人、远程医疗等高性能诊疗设备和可降解生物材料,体内植入材料、人工血管(组织、器官)等生物医用材料。培育淄博、威海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领先的特色医疗器械产业基地。(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四)创新化发展中医中药。

12.推动中药品质升级。发挥济南、潍坊、临沂等市中医药特色优势,到2025年,建设5个百亿级中医药产业园区,培育5个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中药院内制剂成果转化,推动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制剂、有效成分或组分等的中药新药研发。(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

13.推广中药材生态种植养殖。推进以“鲁十味”为代表的大宗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完善生态种植养殖标准规范,扩大种植养殖规模,到2025年,建成中药材生态种植基地50家,涵盖20个山东道地和特色中药材品种。开展道地药材野生资源保护、优良品种选育、生态种植等基础研究,推动道地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组织开展全省标准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遴选,到2025年,入库基地不少于25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4.大力发展“中医药+”创新产品。依托齐鲁中医药名品工程,每年支持10个左右“中医药+”创新产品研发推广项目,推出20种齐鲁中医药元素伴手礼,制定加快发展药膳产业指导意见,征集推广200道齐鲁特色药膳。推动以中药材为原料的绿色农业投入品的研发应用,推广齐鲁二十四节气和重点人群养生药膳指南,使中医药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高品质健康生活。(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

(五)跨界化发展新兴业态。

15.聚力发展特色康养文旅。在农村开发建设一批集种植、观光、采摘、拓展、度假、调理等为一体的“本草拾趣园”和“岐黄养生谷”,在城市升级改造一批融入养生保健服务的“养生保健一条街”和“药膳街区”,纳入“齐鲁康养打卡地”品牌体系,每年新增齐鲁康养打卡地20个。扩大健康文创产品供给,开发推广一批具有山东特色、注重体验、形式多样的健康文创新产品。(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6.纵深发展体卫融合。聚焦体卫融合模式创新、人才队伍培养、科研成果转化和体育健身产业发展等领域,制定关于促进体卫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每年召开体卫融合高峰论坛,培育打造一批体卫融合的行业标杆。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园区),壮大一批领军和链主企业,到2025年,体育产业总规模达到6000亿元。(牵头单位:省体育局;配合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17.提质发展健康食品。建设一批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增加优质营养海产品供应,推进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建设。培育5个省级健康食品优势产业集群、5家过百亿元健康食品龙头企业。(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

18.创新发展健康美业。培育一批知名医疗美容机构(企业),依托山东省透明质酸等雄厚的原料优势和牡丹、玫瑰、海藻、牛蒡、灵芝、银杏、金银花等特色植物资源,开发基于天然产物的化妆品新原料、新产品、新工艺,到2025年,培育10家10亿元的健康美妆企业,打造“美妆山东”知名品牌。(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药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

(二)强化人才支撑。发挥省级人才工程、科技计划、科技奖励等激励引导作用,引进一批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及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院所设立开放基金,加大创新型、战略型、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建设省级医养健康产业高层次人才成果转化基地和基层实用型人才培养基地。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主要经营管理及技术负责人(不含各级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分级纳入省市人才卡颁发范围,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加强宣传引导。统筹运用报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深入报道各地推动医养健康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经验做法,大力宣传高质量发展的先进典型。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积极组织引导医养健康企业参加产业博览会、高层论坛、对话活动等,加大企业项目的宣传推介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的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高端化工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化工行业由大向强战略性转变,2024年,高端化工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省规模以上化工产业比重提高到52.5%左右;到2025年,提高到53%以上。以科技创新引领高端化工产业体系建设,到2025年,化工行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1.8%左右,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加快产业集约协同发展,到2025年,应入园化工企业入园率提升至59%以上,打造5个以上千亿级高端化工产业雁阵形集群,建设世界级绿色化工产业集群。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标志性产业链能级水平。

1.完善“链长”“链主”机制。每年召开1-2次“链长制”专题会议,围绕高端化工产业全局性任务或“聚焦某一领域,突出解决问题”,研究思路措施。对产业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台账定期督导。梳理更新“1张图谱+N张清单”,全面体现产业链上下游关键环节的优势长板、突破潜力、短板弱项,厘清“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的合作内容,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发展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培育一流优质企业。引导“链主”企业对标世界一流企业提升价值创造力,增强资源配置和整合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通过定向扶持、内部孵化、技术分享、数据联通、订单保障等方式,加速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成长。在化工新能源、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生物化工和节能环保等高端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打造优质企业主体。(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强化重大项目支撑。突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优化完善全省高端化工产业链重点项目库,突出抓好齐鲁石化鲁油鲁炼、中化山东化工原料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2024年推动裕龙岛炼化一体化一期、万华新材料低碳产业园一期全面投产。围绕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链“建延补强”,统筹考虑项目投资、技术水平、建设周期、手续办理等因素,谋划储备一批具有引领性、支撑性和示范性的重大项目。加强项目动态调整和精细管理,形成“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的重点项目推进格局。加强省市县一体化推进,加大项目定期调度、协调推进力度,推动项目早日投产达效。(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4.深化融链固链行动。精准组织技术需求、成果转化、企业融资等方面的专题对接活动,推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部门深化合作,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重点聚焦产业链上下游供需配套,围绕原料采购、市场配套等环节,通过智慧化工综合管理平台、“链主”群等快捷直通形式,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企业供需信息。围绕化工发展形势研讨、化工技术装备展览、化工产品供需对接等方面科学设计主题,提高论坛、展会实效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金融办、省科技厅、省教育厅)

(二)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5.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力度。深入落实“多投多奖”等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政策,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投入增长机制和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推动落实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深化技术创新与化工产业质量管理有机融合。凝练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涵养内生发展后劲。(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6.提高创新载体建设水平。加强高端化工产业共性技术平台建设,促进企业技术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快发展,鼓励重点企业打造科技领军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引领企业,为高端化工领域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载体支撑。(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定期梳理更新产业链“卡脖子”技术和产品,征集高端化工产业链企业技术、人才需求及可推介的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双向对接。组织上下游企业、配套企业、科研院所等开展联合攻关、揭榜挂帅,在高端聚烯烃、高端电子化学品、高端膜材料等方面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大关键共性技术输出,着力突破一批“卡脖子”技术。(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8.探索协同创新耦合路径。以促进炼化、煤化、盐化、精细化工等细分行业耦合发展,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为重点方向,加强前沿技术催化赋能,激发龙头骨干企业的内在潜力,推动协同创新、打通中试堵点,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新模式、新场景,引领构建完整又有韧性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规范化工园区管理。

9.加强园区总体设计。深入落实加快推动全省化工园区高质量发展意见和化工园区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各化工园区产业规划,明确主导产业链条,推动错位发展优势互补。建立园区产业链“一园一图谱”,制定招商目录,精准招引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高能级项目。积极开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形成引领带动效应。(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10.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按照《化工园区开发建设导则》和“十有两禁”要求,加快公共管廊、专用道路、水电气热、消防、专用停车场、防洪等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封闭化管理,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

11.强化园区规范管理。严格专业人员配备、规划体系落实、公用基础配套、产业高效发展等要求,推进园区开发建设与规范管理同步提升。实施分类管理、优胜劣汰,引导园区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有序推进企业入园。严格落实《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引导园区外化工企业分类精准管理,有序推动搬迁入园,提高化工企业入园率。支持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产业集聚、安全环保水平高、开发面积占比高的园区,按照《化工园区扩区管理办法》适当扩容。(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

(四)分类施策明确转型升级主攻方向。

13.整合优化传统化工领域。炼化行业,加快推进全省石化规划布局总体方案落地,积极争取具备条件的重大石化项目列入国家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推动产能200万吨以上、没有原油进口使用资质的地炼企业优化重组,推进200万吨及以下炼油常减压装置动态清零。焦化行业,做好全省焦炭年度产量控制工作,产能整合压减任务完成前,将年度产量控制在3200万吨左右。轮胎行业,大力实施轮胎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水平和品牌价值。化肥行业,大力发展新型高效肥料、缓控释肥料等产品,推动化肥生产向高产优质、环境友好、修复土壤、增强抗逆等方向提升。氯碱行业,优化产能布局,鼓励缺氯气地区对接氯气过剩地区和企业,支持氯碱企业配套建设耗氯项目,减少液氯长距离道路运输,降低安全风险。(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14.发展壮大新兴化工领域。化工新材料,围绕先进基础材料、前沿新材料和关键战略材料三大方向,强化提升现有化工新材料的产品牌号和性能,重点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实现多品种、系列化发展。海洋化工,加快研发海水化学资源和卤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术,开发新型阻燃材料、药用中间体等产品,做强做精海藻化工,开发医用、保健品用、化妆品用等高附加值产品,构建海水利用和海水淡化资源综合开发产业链。精细化工,突出卡位补链,优先发展电子特气、湿化学品和光刻胶等电子专用化学品;突出提质增量,壮大试剂助剂、水处理和油田化学品、粘合剂等专用化学品发展规模;突出做精做优,提升日用化学品行业的品牌力量;突出高端绿色,提升农药和涂料行业的产品性能和绿色环保品质。生物化工,重点发展生物可降解高分子材料、生物基医药中间体、尼龙工程塑料等产品,不断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五)精准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

15.找准智改数转重点方向。重点聚焦设备维护效率低、工艺知识传承难、安全生产和环保压力大等痛点,在设备健康管理、生产经验数据化软件化、安全监控等方向开展智改数转,提升关键设备、关键流程数据采集和应用分析能力,实现数字化监控、设备动态预警和预测性维护,加快推动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和工艺创新数字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6.加大智改项目政策支持。建立高端化工产业智改数转重点项目库,定期启动建设一批智能化改造项目,落实省级智能化技术改造设备奖补政策,对实施项目给予支持。支持企业围绕产线、车间、工厂等生产环节,综合应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开展多场景、多层次试点,有效提升智能制造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

17.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智能化改造标杆选树活动,开展先进经验观摩交流,发挥引领带动效应。组织园区、企业与技术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丰富先进解决方案和工业APP供给应用,以数字生态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六)持续强化安全环保系统治理。

18.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深入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聚焦化工园区和重点企业,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建立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组织开展常态化督查检查,确保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落实落地。(牵头单位:省应急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9.推进“双碳”战略落地。强化项目科学化、精准化管理,支持高端、提升中端、淘汰低端,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加快碳捕捉、碳封存、碳循环利用等先进技术研发应用,稳妥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

20.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指导各市制定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督促化工园区“一园一策”编制实施方案,2025年年底前化工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内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效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意识和内生动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21.持续建设绿色工厂。大力推进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及集成应用,持续开展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建设。落实绿色工厂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引导绿色工厂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改造升级,建设一批“超级能效”和“零碳”工厂。(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高端化工产业链“链长制”,完善信息报送、工作通报、集体会商等机制。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联动协作,精准助企纾困解难。统筹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和“链主”企业等,围绕破解产业链发展制约因素、重大项目推进等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坚持定期调度,实行台账管理,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要素保障。大力推行“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推动资源要素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差别化配置,提高全要素生产率。落实土地、环保、安全生产、节能等政策,加强监管执行力度,严格约束性指标管理。合理规划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建设用地,严格执行行业能耗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标准,健全节能标准和计量体系,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三)强化资金扶持。统筹实施智能化改造、高耗能产业结构调整、人口密集区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等奖补政策。用好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首台(套)技术装备保险补偿等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以“链主”企业为依托,针对高端化工产业链上各个环节创新个性化金融产品,为企业提供更多综合解决方案。(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委金融办、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强化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发展需求,及时反映行业难点、热点和企业诉求。围绕人才培训、咨询交流、技术推广、产品研发、标准制定、品牌培育、展览展销等方面,积极开展全方位、个性化、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提高行业协会为政府和企业的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现代高效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坚定扛牢农业大省责任,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省,2024年,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5亿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新增100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7.5%以上。到2025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1.3万亿元,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达到1300亿元,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8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升行动。

1.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方案,建设一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区。推动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到2025年,累计建成7791万亩高标准农田,完成国家“十四五”规划11处大型灌区和12处中型灌区改造任务。(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

2.加快推进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建设黄淮海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深化“齐鲁粮仓”建设。持续推进小麦、玉米、大豆和花生等作物单产提升,开展“万人下乡稳粮保供”农技服务行动,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区域性整建制“吨粮”“吨半粮”生产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批“百亩攻关田”“千亩示范方”“万亩辐射片”。巩固扩豆稳油成果,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任务。持续推进节粮减损,筹办好国际粮食减损大会,建设国际粮食增产减损示范区。2024年,创建全国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46个,粮食总产力争新增10亿斤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

3.聚力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树牢大食物观,深挖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潜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加快推进设施种植业提档升级,加大改造提升菜菌果老旧低效设施力度,提高优质蔬果供给能力。坚持稳生猪、提家禽、增牛羊、兴奶业、促特色,持续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水平,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88%以上。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大力发展工厂化和陆基圆桶养殖,每年新增30万立方米工厂化和陆基圆桶养殖。稳妥推进深远海养殖,高水平建设“海上粮仓”。到2025年,蔬菜、肉蛋奶、水产品产量分别稳定在8000万吨、1500万吨、900万吨。(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4.推动盐碱地综合开发利用。坚持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渔则渔、宜林则林、宜荒则荒,科学开发、多元化利用盐碱地,发展盐碱地特色农业。全面摸清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盐碱耕地底数,科学编制盐碱地综合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实施方案。依托国家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试点,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新路径,选育推广一批耐盐碱作物新品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科技厅)

(二)实施农业全链条提档升级行动。

5.持续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实施农业龙头企业提振行动,重点培育100家左右的行业领军企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着力点,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推广应用新型杀菌、高效分离等精深加工技术,推进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全力打造10家“航母型”健康肉预制菜龙头企业,培育15个百亿级大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超过1.1万家。(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6.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健全完善“13+N”特色产业培育体系,壮大枣庄石榴、黄河故道桑黄等特色产业。围绕蔬菜、果茶、畜牧、水产品等产业,创新开展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持续实施农业产业融合项目,推进特色产业集群化布局、链条化发展。到2025年,累计打造10个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开展10个以上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畜牧局)

7.搭建产业融合发展载体平台。实施现代农业强县、先行县激励政策,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乡土产业名品村扩面增量、提档升级。加快现代高效农业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建设,培育雁阵形集群和集群领军企业,继续谋划实施一批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深入开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建设,高水平建设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积极争创海洋领域国家高新区、农高区。(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

8.积极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深入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建设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和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推动农文旅深度融合。到2025年,建成3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和50个精品文旅名镇。稳妥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通过“好品山东·商行天下”促消费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完善形成分工合理、布局完善、城乡统筹的县域商业网络体系。(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实施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行动。

9.深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推广应用水肥一体化、微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强化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农膜、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兽用抗菌药物综合治理,深入实施饲用豆粕减量替代行动,全方位推进源头减量增效。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农膜回收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95%、93%、92%、90%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畜牧局)

10.全力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建立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完善“一乡一业”标准体系库,建设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稳步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深入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1.全方位打造农业品牌。着力构建以“好品山东”整体品牌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等为主体的多层次品牌体系。组织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交会等展会,打响“好品山东”农产品品牌。运营好“齐鲁农超”平台,拓宽农产品销路,提升市场影响力。到2025年,培育100个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四)实施农业科技装备突破行动。

12.加快推进种业创新步伐。加快推进省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二期扩建项目。开展粮油、蔬菜、果茶、畜禽、水产等重要领域育种联合攻关,加快选育新品种。统筹推进良繁基地、制种大县、品种试验基地、展示评价基地建设,提升供种保障能力。加大对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及优势特色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提升南繁基地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培育优良新品种100个以上,农作物种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达到15家,省级以上畜禽核心育种场达到40个,新增水产新品种4-6个。(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畜牧局)

13.深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建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集中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和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遴选推介农业主推技术和主导品种,建设农业科技展示基地,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质量效率。完善省市县三级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机制,开展公费农科生定向培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深化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招募特聘农技员,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每年培训县乡农技人员5000人以上,培育高素质农民4万人以上,选派科技特派员2000名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

14.提升农业装备现代化水平。启动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支持大型高效、节能环保型机具发展。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大力发展数字农业,打造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平台(乡村大脑),加快建设智慧农业应用基地,促进数字农业整县推进提升,探索发展数字农业的新模式、新路径。每年新增100个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到2025年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以上。(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畜牧局)

(五)实施农业农村改革赋能行动。

15.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有序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妥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积极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确保2024年年底前完成试点任务。推进国家农村改革试验任务扩量增面,完成乡村振兴政策集成改革试点任务,谋划开展新一轮省级农村改革试验。采取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

16.构建现代化农业经营体系。持续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和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高水平打造一批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组建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根据需要举办公司。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烘干晾晒、冷藏保鲜、维修车间、机库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培育一批社会化服务领军企业,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将联农带农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享受各类支持政策的重要条件,鼓励各类组织为小农户提供社会化服务。累计建设粮食生产服务中心500个,选育服务组织1000个。(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7.打造农业开放发展新高地。培育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组织认定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和优质出口企业,巩固拓展农产品出口优势。高质量建设潍坊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推进与加纳、巴基斯坦等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务实合作。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积极争取承办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国际性会议。认定30个农业国家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25个农产品出口产业集聚区,培育100家农产品出口重点企业。(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研究、项目谋划、督导落实,综合协调和研究解决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托农业专家顾问团、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团队,分领域分行业整合专家人才力量,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提供智库团队智力支撑。(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保障力度,通过直接补贴、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实施现代高效农业设施提升、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强县等重点项目。加大重大项目投资激励,对工商资本年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财政联动按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补。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三大粮食作物保险参保率稳定在85%以上,丰富地方特色险种,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

(三)落实土地政策。鼓励闲置宅基地等农村闲散土地盘活利用。用好设施农业建设用地、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存量和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根据乡村休闲观光等产业分散布局实际需要,探索灵活多样供地方式。(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

(四)强化人才支撑。围绕服务高水平创建济青吸引和集聚人才平台,实施好顶尖人才、海外英才集聚三年行动,加快吸引集聚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农业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大力推进现代农业领域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四链”融合发展。大力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创新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耕耘者”振兴计划,每年培育800名左右“齐鲁乡村之星”,着力培育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加速打造具有山东特色的乡村产业人才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五)做好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现代高效农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路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渠道,加大对现代高效农业领域发展成效、亮点工作、先进典型等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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