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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频次开展省间电力交易 2024年接纳省外来电1300亿千瓦时以上

2024-05-13 14:40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省间电力交易电力负荷管理山东售电市场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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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加快推动新能源产业跃升发展,实现综合实力显著提升,产业规模稳步增长。2024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45万亿元左右;2025年,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5万亿元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资源开发,筑牢产业发展基础。

1.安全提速发展核电。在确保绝对安全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海阳、荣成、招远等核电厂址开发建设,推动三代及以上自主先进核电堆型规模化发展,打造胶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核电基地。扎实推进海阳核电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开工石岛湾扩建一期工程;推动招远核电一期等项目核准,加强储备厂址保护和研究论证,形成梯次接续、压茬推进开发局面。2024年,核电装机达到415万千瓦,2025年达到57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2.海陆并进发展风电。围绕打造山东半岛海上风电基地,加快推动省管海域项目建设,建成渤中G一期等项目;积极开展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待具备条件后及时启动项目建设。围绕打造鲁西平原地区陆上风电带,加快推动菏泽、聊城等6市首批集中式风电项目落地,适时启动第二批项目开发建设。实施“以大代小、以新代旧”,有序推进陆上风电改造升级,提高现役风电场资源利用效率和发电水平。2024年,风电装机达到2700万千瓦左右,2025年达到3000万千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3.集散并举发展光伏。以海上光伏、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等大型基地为重点,加快探索海上光伏规模化开发,积极推进鲁北基地项目建设,推动国家第三批风光基地项目建成并网。推广德州齐河、临沂沂水、潍坊诸城等一批试点县的成熟开发模式,持续推动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2024年,光伏装机达到6400万千瓦左右,2025年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海洋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4.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储能。大力实施电化学储能百万千瓦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压缩空气储能建设,加强全钒液流电池、熔盐储热等新技术应用,开展“云储能”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建成投用中核寒亭、京能荣成电化学储能、中储国能30万千瓦泰安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开工建设中国能建35万千瓦、中国电建2×30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等项目。2024年,新型储能规模达到500万千瓦以上,2025年达到6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5.创新示范发展氢能。以交通领域为重点,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交通、物流运输、港口园区等领域推广应用。持续推进“氢进万家”科技工程,加快青岛港“氢能港口”、济南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济青北线“氢能高速”等项目建设,拓展氢能应用场景。依托风光核大型清洁能源基地,探索开展清洁能源制氢试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二)完善装备链条,提升产业配套能级。

6.做强核电装备产业。依托烟台、威海等市核电厂址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充分发挥国家电投核能总部集聚作用,吸引核电央企及配套装备企业落户山东,促进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着眼三代及以上先进核电技术项目建设,提升主管道、法兰、风机、仪器仪表、电缆等配套装备研发制造能力,做强设计、制造、采购等产业链条,打造本地化设备供应和上下游配套体系,培育完善核电产业链供应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7.做优风电装备产业。充分考虑各地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基础,实施省级“窗口指导”,推动风电产业错位发展、联合发展。紧盯国内头部企业,引进落地一批“龙头型”企业、“补链式”项目,打造风电装备全产业链条。重点在烟台、东营、威海、滨州等市布局建设风电装备整机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建成5-30MW风电机组试验及生产线,具备海上18MW级、陆上10MW级大容量风机批量生产能力,开展深远海漂浮式风电机组试验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8.做新光伏装备产业。在鲁北盐碱滩涂地风光储输一体化、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等区域布局高效光伏组件项目,推动光伏装备就地就近配套。在环渤海、沿黄海区域开展海上光伏实证试验探索。鼓励钙钛矿电池等新技术研发及商业化落地,推动“钙钛矿光伏+”多场景应用,壮大钙钛矿电池产业规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9.做大储能装备产业。立足各地产业基础,加快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产业聚集高地。在材料生产环节,重点推动东营电化学储能产业园、滨州万润锂电新材料基地等项目建设。在设备制造环节,重点打造泰安压缩空气储能装备制造产业园、济宁宁德时代新能源产业基地、潍坊液流储能产业园、新型储能沂蒙绿谷和淄博齐鲁储能谷。在储能集成环节,重点打造山东电工电气储能产业基地、青岛先进储能产业集聚区和烟台数字储能产业园区。(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0.做实氢能装备产业。着眼提升氢能“制储运加用”各环节装备制造水平,推动全链条协同联动发展,重点在青岛、潍坊、淄博等市建设燃料电池及动力系统规模化生产基地,在济南、青岛、聊城等市发展燃料电池整车制造,加快济南黄河流域氢能产业基地、青岛氢能产业园、淄博燃料电池用质子交换膜产业化项目建设,打造形成坚实完备的氢能装备产业链。(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三)强化科技创新,激发产业内生动力。

11.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深入实施“核动未来”科技工程,重点攻克关键仪控装备等“卡脖子”技术难题,探索开展核能在工业供汽、海水淡化等方面的应用。依托“氢进万家”科技工程,加快推动氢气储运、氢燃料电池及关键材料等技术研发应用。开展先进压缩空气储能、兆瓦级液流电池等应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2.加快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创新型龙头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设省级以上新能源领域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创新平台。支持山东能源研究院、山东省先进核能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发展。指导各市在优势领域整合资源,布局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能源局)

13.加大人才引育力度。聚焦核能、氢能、储能等领域,加大行业领军人才、高端创新人才、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术高技能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等招引培育力度。以新能源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平台载体,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实现人才资源互通对接、科研创新相互促进、成果转化高效便捷,全面提高新能源产业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能源局)

(四)树立品牌优势,增强产业竞争实力。

14.塑优一批产业集群。聚焦打造具有国际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产业集群,做大做强烟台市新能源、泰安市新能源等雁阵形集群,培优塑强淄博氢能、威海核能等未来产业集群,加快东营海上风电装备、海阳核电装备、泰安“泰山锂谷”等园区建设,强化重点企业、重大项目、人才招引支持,推动“产业集群+特色园区”协同联动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5.培强一批领军企业。完善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联动培优合力,培育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和领航型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瞪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形成龙头引领、梯次跟进的发展格局。(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16.建好一批产业地标。指导各市因地制宜,大力发展优势突出、特点鲜明的特色产业,打造海上风电国际母港(烟台)、太阳能小镇智慧光谷(德州)、中国氢谷(济南)、东方氢岛(青岛)、氢能生产应用标杆城市(淄博)、鲁氢动力城(潍坊)、中国新能源电池名城(枣庄)等一批竞争力强、影响力大、发展后劲足的产业地标,形成相关领域产业发展新高地,擦亮“风光齐鲁”“山东氢能”等品牌。(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强化部门协作、省市协同,整合多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动态更新完善产业链图谱及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主要配套企业、补短板突破环节、锻长板重点领域等系列清单,精准实施强链补链行动,推动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效益全面提升。(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二)完善配套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新能源开发的税收优惠、补贴等扶持政策,对新能源产业项目审批建立绿色通道。鼓励金融创新,推广绿色金融,积极发挥省产业发展基金、省创新创业基金的引导作用,支持新能源产业优质企业及重大项目发展建设。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加强新能源专业学科建设,通过重大人才工程广纳新能源创新人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省税务局)

(三)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内外头部企业重大战略合作,积极吸引关联度高的业务向山东省迁移,建设区域性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支持举办新能源产业项目推介会、装备展览会、发展论坛;继续举办烟台国际核电工业及装备展览会、新能源领域创新创业劳动竞赛等产业对接交流活动,搭建双招双引、人才资本对接平台,提升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知名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

新材料产业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一、总体目标

全省新材料产业规模不断壮大,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对制造强省的支撑和带动作用稳步增强,2024年、2025年全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力争分别达到1.45万亿元、1.5万亿元左右;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全省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5000家以上;引领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发布新材料创新应用项目50个以上,重点产品累计推广达到400种。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强化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发挥科技惠企政策作用,鼓励引导新材料领域科技型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领军企业,不断扩大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规模。到2025年,全省新材料领域创新型中小企业达到500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家以上、“瞪羚”和“独角兽”企业200家以上、单项冠军企业15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打造高水平创新平台。围绕新材料重点细分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全国和省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积极推动威海拓展纤维参与碳纤维及结构性复合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优化重组,建好用好济南二机床新材料生产应用示范平台等国家创新载体,不断加大新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到2025年,新材料领域省级技术创新中心达到20家左右,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达到1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有效激发创新发展活力。坚持以赛促创、以赛促业,广泛调动企业、高校参与积极性,高标准组织举办新材料产业创新创业大赛、智能制造大赛等系列竞赛活动,每年遴选20个以上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的获奖项目和高水平团队,持续推动大赛成果转化应用,实现项目与产业的协同对接,助力培育一批高水平、高层次、高素质的创业团队和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高成长性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实施链式发展优化工程。

4.落实落细“链长制”机制。进一步发挥政企协同、统筹协作优势,围绕碳纤维、玻璃纤维、芳纶纤维、先进钢铁材料、先进铝材料、先进铜材料等重点细分领域,加强跨部门对接合作,有效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等融合互动,全力做强做优标志性产业链。聚力发挥“链主”企业牵引带动作用,集中优势资源推动产业链“上延”“中优”“下拓”,重要事项及时提请“链长”研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5.精准促进融合互动发展。以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协作为导向,发挥大企业在技术、标准、资金、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和中小企业在产业创新、强链稳链中的支撑作用,充分调动高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优势资源,支持中小企业深度融入大企业供应链。加强省市县协同,力争每年组织融链固链活动6场以上,推动上下游企业实现协作融合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

6.加快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瞄准新材料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领域持续发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等重大支持,通过省重点研发计划加大研发部署力度,每年实施一批省重大创新工程项目。发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引领作用,在加快中材高新高性能氮化硅、泰和新材高伸长低模量对位芳纶等项目建设基础上,再遴选实施一批具备优势基础的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实施产业基础壮大工程。

7.塑优培强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完善新材料领军企业培育机制,遴选发布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培优育强一批集群领军企业。加快落实制造业领航企业培育机制,打造一批以创新引领驱动、行业领军先导、高端人才集聚为特征的领航型企业。推动龙头企业依托优势市场链、供应链、创新链,发挥市场规模和品牌优势,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协同性强的核心配套企业和生态合作企业落地山东,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8.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梯次发展、协同发展原则,加快烟台市先进结构材料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不断壮大规模,推动滨州高端铝材等雁阵形集群持续向高端跃升,支持东营新型功能材料、威海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精品,培育提升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集群等产业集聚区。力争到2025年,新材料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达到6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5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推动重点材料增品提质。聚焦高端应用领域,加快高性能、低成本、系列化、绿色化产品开发,推动更多新产品融入双循环、开拓新市场。推动先进基础材料向高端跃升,提升大飞机用高强铝合金、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高端热塑性弹性体等优势品种综合竞争力。加快关键战略材料、短板材料攻关突破,加强T800及以上碳纤维复合材料、先进功能陶瓷材料、医用高分子材料等应用保障能力。积极培育壮大前沿新材料,推动3D打印材料、超高导热石墨烯等细分领域成果转化,提速产业化步伐。(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实施重大项目挖潜工程。

10.加快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土地、能源、环境等要素向新材料领域项目倾斜。聚焦先进材料产业链,每年滚动实施150个以上省重大项目和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重点项目,统筹用好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平台等资源,动态跟踪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诉求。力争到2025年,山东国瓷年产5万吨陶瓷墨水、创新精密年产10万吨铝合金电子型材等一批项目竣工投产,加快提升壮大新材料产业规模。(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11.持续抓好项目招商引资。坚持“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精准化开展重大项目招引。加大“引进来”力度,借助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儒商大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招引国内外重点新材料企业、研究机构投资、设厂或建立联合研发中心,积极跟进做好项目落地服务保障工作。加快“走出去”步伐,支持有实力的新材料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开展国际化布局,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积极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鼓励新材料重点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联合打造专业化、特色化工业互联网平台,征集发布一批“工赋山东”场景需求。发挥智能制造服务支持作用,大力推动新材料企业改造升级。到2025年,在新材料领域培育15个左右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场景)、10个左右省级工业互联网项目,不断提升生产制造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实施推广应用牵引工程。

13.加快重点产品推广应用。及时跟进掌握重点新材料产品推广情况,更新修订《山东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每年遴选发布200个以上技术水平高、应用前景广的重点新材料产品。支持企业申报国家和省首批次新材料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开展新材料创新应用项目遴选工作,每年发布一批创新应用典型案例和创新成果,并向终端用户、金融机构推荐,有效发挥带动作用。(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

14.提升应用检验检测能力。持续落实检验检测服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提升关键材料的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新材料领域计量测试中心建设,不断提高新材料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和水平。建好用好国家新材料测试评价济南区域中心,大力提升检验检测、标准物质、计量校准、能力验证等公共服务能力,打造国际一流、开放共享的新材料测试评价平台。(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5.加大认证推广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国家新材料认证制度落地实施,组织认证制度宣传推广和培训教育活动,开展高端品牌认证,指导企业利用认证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推动新材料领域开展“泰山品质”认证,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绿色产品认证,提升新材料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六)实施保障支撑强化工程。

16.加大人才智力支持。抓好新材料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实施“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积极鼓励新材料相关单位申报国家级人才、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等项目,助力精准引进全球产业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加快打造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功能的校企一体实习实训基地。(牵头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7.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用好国家和省新材料产业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材料产业投资力度。深化金融伙伴机制,延伸“金融+”链条,为有意愿的新材料产业企业匹配金融伙伴,提供综合性、精准化金融服务。提升新材料领域银行信贷、上市培育、产融合作等协同效应,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对新材料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的培育支持力度。(牵头单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提升质量基础保障。打造新材料领域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加快建设一批省级技术标准创新中心和标准化战略性重点项目,鼓励企业参与新材料领域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积极推动实施质量强链,推动大中小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一致性管控。在新材料领域培育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和制造业高端品牌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牵头单位: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主动服务、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用好用实政策资源,促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效对接,统筹推动全省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单位:省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争取新材料重点项目入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发挥好各级技改资金作用,落实贷款贴息和设备奖补等各项政策。增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普惠性支持力度,鼓励新材料相关企业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三)强化服务支撑。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学会、联盟等在促进行业发展、服务企业需求、助力政策落实等方面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培育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充分调动第三方机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贴近服务企业、了解发展态势、掌握前沿信息等,不断优化服务保障和支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四)强化宣传引导。积极组织各类线上线下交流学习活动,围绕新材料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引育、创新平台建设、产融合作赋能等方面,充分调动省内外各类媒体资源,及时总结先进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向全省、全国推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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