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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进行典型宣传

2024-10-10 09:40来源:中国中煤关键词:中煤集团煤炭企业电力企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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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召开2024年第三次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专题推进会,充分肯定了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相关工作,安排中国中煤在会议上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形神兼备抓好体制机制类改革落地见效》书面交流,介绍了中国中煤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高质量推动体制机制类改革任务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做法。现全文转载如下:

中国中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深化体制机制类改革任务,不断增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活力动力,经营业绩保持良好水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企业改革

一是高质量组织集中学习。中国中煤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传达三中全会精神,先后召开4次党委常委会以“第一议题”形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暨管理提升专题会,每位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聚焦2023年度各项工作考核结果,分析问题不足,明确整改方向。二是全覆盖落实全会精神。印发实施方案,组织各级党委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全会精神,推动全会精神进厂矿、进班组、进一线。召开改革专题推进会,全面承接、逐项细化全会涉及国有企业改革各项重大举措。建立完善“领导班子成员穿透联系二级企业及所属企业,公司高管人员联系三级企业同步向上督导二级企业”的多级联动改革联系点机制,切实解决基层难点问题。

全面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分层分类动态优化前置事项清单

一是动态优化各级企业权责清单。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动态完善“四个事项清单”(党委会、董事会、总办会三个决策事项清单和党委前置事项清单),同步有机融入职权配置手册,形成“多单一表”。“一对一”指导所属127家企业党委、60家法人企业党支部(党总支)动态完善前置事项清单和集体研究把关清单,推动各治理主体决策程序衔接运转规范。二是定期评估前置研究把关质量。定期组织所属企业对清单质量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评估,通过印发通知逐一反馈前置研究常见问题和个性问题,先后召开6次专题推进会,分层分类指导所属企业落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厘清权责边界。三是加强前置研究动态信息监控。以建设生产运营智能管控平台为契机,将各二级企业党委前置研究纳入系统管控,强化对前置事项清单可操作性、各治理主体议事流程规范性和运转衔接流畅性实时监督,有效量化评估企业党委前置研究质量。

完善机制强化管理,提高子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水平

一是加强子企业董事会顶层设计。建立董事会应建企业日常管理机制,应建范围内82户子企业全部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占多数,依法落实董事会职权,中国中煤连续6年获评中央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优秀企业。出台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每年对所属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开展综合考评。逐户企业开展董事会建设现场调研检查,针对发现问题,“一企一函”反馈工作提示函。二是规范外部董事日常管理。拓宽外部董事来源,从重点子企业、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单位选聘外部董事,不断完善专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坚持“月调度、季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专职董事例会、组织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专职董事业务素质。三是强化外部董事履职支撑。依托董事会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建设“集团履职指导+子企业履职保障”双平台,实现子企业董事会运行和专职董事履职日常工作线上化,严格规范管理,常态化列席子企业董事会,做好专职董事履职台账。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组织全层级子企业董事会秘书、董办工作人员业务考试,实现以考促学、以学促干。

突出更广更深覆盖,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提质扩面

一是强化契约目标挑战性。进一步完善“摸高”机制,实施所属企业负责人目标薪酬改革,简化薪酬结构,取消合并各类单项奖10余项,平均浮动薪酬占比超过80%,差异化设置不同类型企业考核指标,深化“先予后取、优绩优酬”分配理念,实现“我的目标我清楚,我的薪酬我做主”。二是动态优化管理机制。积极推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向各级管理人员拓展,分类分层落实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责任,截至2024年8月末,9户二级企业管理人员签约比例已达100%。三是严格考核刚性兑现。严格按照契约约定,对超额完成考核或作出突出贡献的激励到位,对年度考核不合格、年度综合评价不称职或触发“双70”条款的坚决调整退出,激励经理层主动担当作为。

提高效率增强活力,进一步深化市场化用工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各级总部机构改革。先后开展两轮集团总部改革,2021年实行大部制 改革,总部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部门负责人编制分别精简32%、12%、10%和27%。2023年实行业务项目负责制改革,建立“三层八级双通道”职级体系,形成“四元薪酬”结构,总部部门精简至13个,人员编制、部门负责人编制又分别精简33%、34%。全面完成二级企业总部改革,机构数量、人员编制、中层职数分别精简28%、49%和21%,同步压茬推进三级企业总部改革。二是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走深走实。建立集团总部常态化竞争上岗机制,每3年开展1次竞争上岗。各级子企业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全覆盖,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管理人员进退留转、薪酬奖惩的重要依据,2023年管理人员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比例达8.97%。三是不断完善员工流动退出机制。按照“控总量、调结构、提素质”要求,坚持减人不减资、增人不增资,深化人工成本全口径管理,劳务费与工资总额一体化管理,从严控制劳务派遣及其他从业人员数量,加大不在岗人员清理处置,全力推动减人提效,2023年公开招聘比例继续保持100%、员工市场化退出率达2.5%。

原标题:国务院国资委对中国中煤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有关工作进行典型宣传
投稿与新闻线索:陈女士 微信/手机:13693626116 邮箱:chenchen#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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