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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重磅 |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5)——煤炭篇

2025-06-20 17:32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作者:韩继园关键词:煤炭市场煤炭供需煤炭行业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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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煤炭储运

01全国统调电厂存煤约2.3亿吨,再创历史新高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全国重点煤炭企业存煤6800万吨,同比增长14%;火电厂存煤约2.3亿吨,同比增长12.2%,再创历史新高,可用约28天;主要港口存煤7010万吨,同比增长11.1%。

(数据来源:据公开资料整理)

图2-8 环渤海八港动力煤库存量

02煤炭铁路运输量持续增长

我国持续推进煤炭运输“公转铁”“公转水”,鼓励从矿区源头开展“散改集”,打造以铁路、水路为骨干的多式联运体系。2024年,全国铁路煤炭运输完成28.2亿吨,同比增长2.5%,全国主要港口发运7.8亿吨,同比下降4.3%。2024年,大秦线完成货物运量3.92亿吨,同比减少7.09%;朔黄铁路完成煤炭运量34834万吨,创历史最高纪录;新疆铁路完成煤炭运量1.55亿吨、同比增长18.1%,其中新疆煤外运量达9061万吨、同比增长50.2%;呼和浩特铁路煤炭发运量1.68亿吨,同比增长7.87%;陕西通过浩吉铁路等铁路线发运煤炭超过3亿吨,占煤炭外运出省总量的六成以上。2024年环渤海港口完成煤炭发运量7.02亿吨,同比减少2200万吨。各港口冷热不均,除了黄骅港、天津港和曹妃甸华电煤码头吞吐量保持正增长以外,其余港口均出现负增长。

PART.04煤炭政策

01加强煤炭全链条清洁高效利用

2024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明确到2030年,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储运结构持续优化,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与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

《意见》要求,在构建绿色协同的开发体系方面,加强煤炭资源勘查,优化矿区规划布局,推动煤炭集约高效开发;在构建安全环保的生产体系方面,加快煤矿安全智能化发展,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节能环保升级;在构建清洁完善的储运体系方面,优化煤炭储运网络,提高储运清洁化水平,提升煤炭流通效率;在构建多元高效的使用体系方面,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推动煤电行业减污降碳,提高重点行业用煤效能,有序发展煤炭原料化利用,加强散煤综合治理,推进煤炭分质分级利用。同时,《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加强组织实施等保障措施。

022.逐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

2024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初步建立煤炭产能储备制度,有序核准建设一批产能储备煤矿项目,形成一定规模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到2030年,产能储备制度更加健全,产能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力争形成3亿吨/年左右的可调度产能储备。建成一定规模的煤炭储备产能,可在国际能源市场剧烈波动、恶劣天气多发、供需形势急剧变化等极端情形下“向上弹性生产”,快速释放储备产能,有效提升煤炭应急保障能力,更好发挥煤炭在能源供应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同时,煤炭产能储备可有效提升煤炭供应灵活性,保障煤电更好发挥支撑调节作用,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产能储备煤矿的设计产能由常规产能和储备产能两部分组成。在煤炭供需形势总体平衡时,产能储备煤矿投产后按照常规产能组织生产。当供需形势由总体平衡转向紧张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根据煤炭市场供需及价格是否超出合理区间等情况,对储备产能实施统一调度,确定储备产能的应急释放区域、生产调度规模、供应保障目标等,指导产能储备煤矿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阶段性按设计能力“向上弹性生产”。

03

3.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善

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24年1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充分吸收《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构建以“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为基本框架的煤矿安全生产依法治理体系。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含实际控制人,下同)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从行政管制到多元共治,将严的基调贯穿于《条例》始终。

04

4.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

2024年3月,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建设指南》围绕构建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技术迭代要求、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加快推动重点标准研制,持续强化标准实施应用,全面提升智能化煤矿建设水平。综合考虑智能化煤矿建设周期和系统层级,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主要包括基础通用、信息基础、平台与软件、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运维保障与管理5个标准子体系。其中,基础通用子体系为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底层,是其他子体系的基础;信息基础子体系、平台与软件子体系、生产系统与技术装备子体系涵盖煤矿智能化建设生产实践关键环节,是煤矿智能化标准体系的建设主体;运维保障与管理子体系服务于煤矿智能化建设关键技术标准,为装备和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2024年5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目前,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入加快发展、纵深推进新阶段。《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对下一阶段重点建设任务作出系统部署,着力推动煤矿智能化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更高质量发展,为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通知》从坚持分类推进、创新发展模式、提升建设运行水平等方面提出了建设任务要求。


原标题:年度重磅 | 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5)——煤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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